農業部東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

農業部東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是隸屬農業部區域性的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構,對外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屬行使國家行政執法職能,列入國家公務員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業務工作歸口農業部漁業局、中國漁政指揮中心管理。長江漁業資源管理委員會掛靠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東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
  • 性質:監督管理局
  • 歸口:農業部漁業局
  • 職能: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工作內容,機構設定,

主要職能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所轄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及和長江流域四川、雲南、貴州、湖北、湖南、江西、安徽、重慶各省市的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工作。
根據法律授權和農業部的委託,行使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負責監督、檢查轄區內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國際公約、雙邊或多邊漁業協定的情況,並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調查處理重大漁業糾紛和涉外漁業事件,積極做好漁業許可證的審核發放、資源與漁業水域環境的監測與評估、重要漁場漁汛的生產安排與管理、珍稀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與管理、漁港監督、漁業交通安全、漁業無線電管理等工作。

工作內容

以伏季休漁管理、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巡航,實施中日、中韓漁業協定,涉外漁業管理、打擊電毒炸魚等非法作業,開展漁港管理、漁業安全生產和資源、環境監測、長江漁業資源管理工作等為重點,加大執法管理和保護漁業資源的力度,加強漁業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和法制建設。該局擁有6條漁政船(其中2艘為千噸級船舶)常年在海上巡航,對外維護我國的海洋漁業權益,對內維持漁場作業秩序,保護廣大漁民的合法權益。該局創辦的《東海漁業信息》、《周邊國家和地區漁業信息》、《東海漁業資源動態》等刊物資料積極向社會開展宣傳,並向全社會公開漁政檢查案件處理程式、漁政案件的聽證、複議制度等政務內容,接受社會的監督。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工會、紀檢監察)
財務處
政策法規處(行政複議辦公室)
漁政處
漁港監督處
信息處
資源環保處
長江漁業資源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中國漁政東海總隊
南通站
沈家門站
機關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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