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措施
持續開展中國農業品牌全球行,組織品牌主體參加與品牌定位相符的境外知名展會,對標主要目標市場,開展展銷供需對接活動。利用現有宣傳資源平台,講好中國農業品牌故事,加大海外宣傳力度,擴大精品培育品牌國際知名度和認可度。
培育條件
基本條件
區域公用品牌持有主體在中國境內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具有獨立法人(社團、事業)資格;取得合法有效的商標註冊;已獲得地理標誌相關認定/登記或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登錄;已納入省級農業品牌目錄或省級農業品牌重點培育範圍;已實施農業品牌授權管理,品牌授權使用主體經營狀況和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記錄,且至少包括1家省級及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或國家級農民合作社。
品牌發展優勢明顯
品牌定位清晰,目標市場明確,具有明顯的區域資源優勢、歷史人文特徵和產業特色。區域環境資源獨特,種養歷史悠久,具有一定的產業規模,組織化程度高,實施信息化追溯,注重生態保護,具有較強的發展優勢和市場潛力。
品牌競爭力較強
品種優良,競爭優勢明顯,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品質突出,區域公用品牌授權使用主體通過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良好農業規範(GAP)等認證比例較高。實施標準化生產,加強質量管理,注重科技創新,強化品質保障。文化底蘊深厚,具備傳承弘揚中華優秀農耕文化的獨特內涵,具有獨特的品牌核心價值和品牌故事,積極開展品牌文化交流和推廣。
品牌發展力突出
。政策扶持體系健全,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為品牌高質量發展提供政策保障。品牌管理規範,具有品牌管理機構和運營團隊,制定嚴格的授權管理制度。加強品牌保護,實施積極的保護策略,注重品牌監測、評價和服務。
品牌影響力較大
品牌具有較好的認知度、知名度和美譽度。具有品牌宣傳識別體系,具有較強的品牌傳播能力和渠道運行能力。市場優勢明顯,品牌接觸點便捷多樣,在同類產品中擁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品牌及其主體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部門、國際權威機構頒發的相關榮譽或稱號,獲得國內外消費者積極認可。
品牌帶動力明顯
品牌對產業發展具有較強帶動力,有力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和農民增收。品牌主體注重履行社會責任,對區域經濟發展具有較強支撐力。
發展意義
農業品牌化是改善農業供給結構、提高供給質量和效率的過程。加快推進品牌強農,有利於更好發揮市場需求的導向作用,減少低端無效供給,增加綠色優質產品,提升農業生態服務功能,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使農業供需關係在更高水平上實現新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