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惑二篇

《辯惑二篇》是唐代元結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辯惑二篇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元結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上篇,下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辯惑二篇
議者多惑朱公叔、第五興先所為,故引之作《辯惑》二篇,以喻惑者,其意亦欲將辯惑與時人為勸懼之方。

上篇

昔南陽朱公叔為冀州刺史,百城長吏多懼罪自去。公叔不舉法彈理之,聽其去官而已。惑者曰:“公叔才達者也,苟能威畏,苟能逃罪,當下自新之令,不問前時之過。公叔之為也是哉?”辯者曰:“嗚呼!先王作法令,蓋欲禁貪邪,絕凶暴,使人不得苟免,是以惡蒙異世之誅,善及子孫之賞。若法令不行,則無以沮勸;苟失沮勸,則賞罰何為?嗚呼!先王懼人民自相侵害,故官人以理之,加其爵祿,使其富貴,蓋為其能理養人民者也。彼乃絕理養之心,以殺奪為務,去而不理,而曰是乎?豈有冠冕軒車,佩符持節,取先王典禮,以為盜具,將天下法令,而為盜資乎?致使金寶千囊,財貨百車,令彼盜類,各為富家。公叔不理,奈何咨嗟。

下篇

昔第五興先為詔使,舉奏刺史二千石,蒙削免者甚眾。興先以奉使稱職,獲遷官焉。惑者曰:“興先能糾劾過惡,直哉使臣!遷秩次也宜乎!辯者曰:“夫理人,貴久其法,明其禁,使人知常且長也。漢家法不常耶?禁不長耶?何得興先暴將威令,急操刑獄,使蒙戮辱者如斯多乎?若漢家天下法禁,皆如冀州,四方詔使,皆如興先,則亂生於令出,禍作於遣使。誰為惑者?聽我商之。嗚呼!畏陷人於法,故先于禁制,有抵犯者,理而刑之,示其必常也,人始知懼。先王欲人自新,故為善者賞之,俾人勸而無懼,然後乃理。所以施賞罰於人民,令似衣冠,不可脫去。如此殷勤,乃能措刑殺、致太平耳。故曰賞善而不罰惡則亂,罰惡而不賞善亦亂,賞罰不行與過差必止。若如此,漢家之法在乎?興先之為是也乎?眾人之惑喻乎?”

作者簡介

元結(719或715—772)唐文學家。字次山,自稱元子,又號猗圩子、漫郎、聱叟等,河南(今河南洛陽)人,居魯山(今屬河南)。天寶十三載(754)登進士第,復舉制科。安史亂起,率家南下避難。曾參加抗擊史思明叛軍,立有戰功。後歷任道州刺史、容管經略使等,政績甚著。死後贈禮部侍郎。元結詩文兼擅,均成自家面目。詩歌成就尤著。語言素樸,風格古淡,少有雕琢之痕。著作有《元次山文集》,另編有《篋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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