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輗

軒輗

軒輗(ní)(?—1464年),字惟行,號靜齋,鹿邑縣西軒莊(今河南鹿邑)明朝中期廉吏,官至左都御史、刑部尚書。歷經永樂、洪熙、宣德、正統、景泰、天順六朝。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軒輗中進士。正統元年(1436年),前往浙江任職。景泰元年(1450年),討平浙江賊寇。天順元年(1457年)二月,升任刑部尚書。景泰二年(1451年)四月,奉命總督南京糧儲。天順八年(1464年),在柘城家中去世,敕授太子太保、光祿大夫,謚介肅。

軒輗一生功績主要在於鎮守浙江和總督南京糧儲二事。

基本介紹

  • 本名:軒輗
  • 別稱:一簏廉使、軒轅輗
  • 字號:字惟行
    號靜齋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鹿邑縣西軒莊 
  • 去世時間:1464年
  • 主要作品:《題賈氏族譜後》
  • 主要成就:大治浙江
  • 諡號:介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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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軒輗祖籍鹿邑縣城西軒莊,幼年隨其父軒貴移居柘城縣。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中進士,位列56名,被授予漕淮上行人司副,掌管漕淮道的傳旨冊封。
宣德六年(1431年),因被李賢舉薦升為浙江道監察御史,按察福建,剔蠹鋤奸,風采甚峻。

廉潔嚴正

正統元年(1436年),奉命到浙江清軍,彈劾不稱職官員四十餘人。
軒輗半身像軒輗半身像
正統五年(1440年),軒輗上書稱:“祖宗設立御史官,職責極重。現在內外各部門有什麼事,都專遣御史去處理,這不合制度,請禁止。”,正統皇帝批准。四月,越級升任浙江按察使。因為前任按察使林實奢侈腐敗,軒輗為糾正風氣,只領取俸祿,不論寒暑他都只穿一件布滿補丁的青布袍,居家基本只吃素食,中午則只吃一個燒餅,妻兒親自打水碾米。他還與下屬相約:每隔三日出俸錢買肉,每次不得超過一斤,即便是故友來訪,也只拿豆食招待,頂多殺一隻雞,做點黍米,同僚都不堪忍受,人們也對此感到驚訝。但正因如此,時浙江的鎮守宦官阮隨、布政使孫原貞、杭州知府陳復、仁和知縣許璞為官都很廉潔,使得浙江大治。(一說為每三日用米和同僚換肉一斤)
正統六年(1441年),被彈劾同吏部尚書郭璡等人考選不公,結黨營私,明英宗令記罪。
正統九年(1444年),浙江參政俞士悅等人請求重開銀場(溫州、處州有銀場,令百姓不堪忍受,明英宗登基時將其廢除),明英宗交三司討論,軒輗堅決反對,於是作罷,不久後給事中陳傅請求重開被批准,結果導致了葉宗留等人的叛亂。
正統十二年(1446年)六月,宋朝宗室後裔,會稽人趙伯泰上書給明英宗,稱宋孝宗宋理宗福王的陵墓都被當地的刁民所侵奪,御史王琳上奏說福王投降元朝,山陰不可能有他的墳墓,趙伯泰不服,又上書,明英宗於是命令軒輗和巡按御史歐陽澄複查,軒輗經查後,上報明英宗趙伯泰所言屬實,但福王墳墓只是衣冠冢,明英宗知曉後下令將刁民戍邊,停支王琳等人的俸祿。
軒輗突然聽說親人去世後,於第二天獨自離去,連下屬都不知情。後又被召回任職,自負清廉,又喜喝酒,有時和同僚飲酒作樂時,一定會喝到大醉,破口罵人,士大夫們因此看不起、貶低他。

官途坦蕩

正統十三年(1448年),他上書提出四項事情,都切中時弊,正統皇帝都一一聽從。(具體參見
正統十四年(1449年)十月,明代宗繼位,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奉命鎮守浙江。
景泰元年(1450年),奉命兼理兩浙鹽稅,福建寇賊吳金八等人流劫青田等縣,軒輗與孫原貞討平了他們。後來賊首羅丕、廖寧八又從福建進犯浙江,軒輗又因為防禦有功,升任監察御史。十一月,母親去世,請求平定賊寇後才去奔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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