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

軍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3號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2000年12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二條的規定:軍官是指被授予排級以上職務或者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並被授予相應軍銜的現役軍人。軍官按照職務性質分為軍事軍官、政治軍官、後勤軍官、裝備軍官和專業技術軍官。 所以,軍隊中的文職幹部(比如許多軍事院校教員軍隊醫院中的醫師)都不屬於軍官,也不持軍官證。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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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概念

基本信息

【名稱】:軍官
【拼音】:jūnguān
【英文】:officer

基本解釋

1. [officer]:武裝部隊中有權力或指揮職位的人,特指有任職令的人。即軍隊幹部。
2. [commissioned officer]:被任命為少尉或少尉以上軍銜的擔任武裝部隊領導職務的軍人。

引證解釋

1. 武職官員的統稱。
三軍儀仗隊三軍儀仗隊
漢書·江都易王劉非傳》:“具置軍官品員,及拜爵封侯之賞。” 明 王九思 《中山狼院本》:“塵煙數十里,器械許多般。咳!原來是打獵的軍官。”
2. 現代指被授予尉官以上軍銜的軍人或指軍隊中排長以上的幹部。
楊朔 《昨日的臨汾》:“許多富人,都在逃跑,軍官的家屬更多。”

歷史

民國時期

1912年1月2日參議院通過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規定“臨時大總統有統率海陸軍之權”,同時規定此權通過行政各部的陸軍部、海軍部及大總統軍事幕僚機構參謀部來實現行使。以陸軍部、海軍部掌軍事行政(軍政)事宜,以參謀部謀劃國防用兵(軍令)事宜。1月3日,臨時政府以黃興為陸軍總長和參謀總長,黃鐘瑛為海軍總長。陸、海、參三部皆屬平時統率機構;戰時則由大總統成立大本營,直接實施軍事指揮。此外還設直隸於大總統的南京衛戍總督,徐紹楨受命任之,負責南京衛戍及治安。
武昌起義後,各省同盟會和立憲黨人紛紛發動武裝起義,建立軍政府和民軍。由於各省民軍基礎不同,裝備、組織和戰鬥力亦參差不齊。其中雲南、浙江、福建、武漢、南京因有新軍作骨幹,軍官及部隊的素質較好,戰鬥力較強。而靠幫會分子為骨幹,招募遊民、收編綠林成軍者,則紀律差、戰鬥力弱。至於各省民軍究竟有多少人,連參謀部也不清楚,只是接到各地民軍要番號、軍餉的電報,並末派員進行點編。
孫中山於1月16日下令頒行陸軍部制定了《陸軍暫行編制》,具體內容如下:
1、廢除滿清軍隊戶口軍事編制、八旗兵制度,以傳統漢族軍隊編制、西方軍隊編制改編軍隊;
2、廢除滿清軍隊名稱鎮、協、標、營、隊、排、棚。以上古的《周禮》為母本,參考漢族朝代歷史軍官名稱,改為
3、師為戰略單位。
軍隊編制實際比較靈活。以步兵為例,軍隊編制及人數如下:
名稱
長官
人數(以步兵為例)
30000
10000
3000
1000
300
100
30
其中,戰略基本單位。以下單位兵種單一,不含有其他兵種。即步兵旅不會含有騎兵、炮兵等其他兵種,因此往往用“番號+兵種+旅”的形式來命名旅。
從北伐戰爭結束到七七事變爆發近十年時間內,國民黨軍隊進行了若干次整理,每次整理均採用不同的編制。中原大戰後,十九年編製成為南京時期第一個正式編制,多數軍師依此編制進行了整編。“安內攘外”時期的廿一年“整理師”編制較為理想,然未能廣為推行;出於“剿共”的考慮,部分軍師採取了“剿匪師”的編制。1935年陸軍整理頒布的廿四年“教導師”和“整理師”編制高低搭配,但落實上存在障礙;直至1936年依照“調整師”編制,20個一線師才進行了有效的重新編組和充實。戰爭爆發前夕,“調整師”、“整理師”編制進行了最後的修正,同時地方軍隊也按照中央的規範完成整理。戰前國民黨軍的整建過程曲折延宕,進展躑躅,而在整建中推出的編制,總體處於一個較低的水準。

建國初期

建國初期,這時候的軍官等級增加了軍區級,全國設立六大軍區,對應六大行政區
建國之初,對地方軍政機構設定,全國劃分為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六大行政區,除華北人民政府併入中央外,其他五個大行政區都設有大區一級的行政機構,對應建國初六大軍區。建國之初的軍區設定與解放戰爭中的四大野戰軍密切相關。四大野戰軍,雖在1950年作戰任務完成後,先後被取消了番號,但所屬部隊及其主要將領仍按所占地域分別安排轄地。如一野番號取消後,部隊即併入西北軍區彭德懷為西北軍區司令員習仲勛政治委員二野番號取消後,組成西南軍區劉伯承為西南軍區司令員鄧小平政治委員三野番號取消後,部隊全部歸華東軍區領導,陳毅為華東軍區司令員,饒漱石任政治委員。四野番號取消後,部隊歸中南軍區指揮,林彪為軍區司令員,羅榮桓任政治委員。東北軍區成立於解放戰爭時期。華北軍區1948年5月成立。

2016年

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區成立大會2月1日在北京八一大樓隆重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東部戰區、南部戰區、西部戰區、北部戰區、中部戰區授予軍旗並發布訓令
這時候的軍官等級軍區級更改成了戰區級。

級別設定

我國軍官職務級別分為:排職、副連職、連職、副營職、營職、副團職、團職(副旅職)、副師職(旅職)、師職、副軍職、軍職、副大軍區職、大軍區職、軍委委員職、軍委副主席。
我軍軍官軍銜級別的設定,綜合世界上主要國家軍隊做法,並結合我國具體國情軍情,共設三等十級:
將官三級: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四級、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三級:上尉、中尉少尉
對應關係
中央軍委主席:不授予軍銜(對應:國家級正職
中央軍委副主席、軍委委員:上將(對應:國家級副職
正大戰區職:上將、中將(對應:原“六大行政區正職”[已撤銷])
副大戰區職:中將、少將(對應:原“六大行政區副職”[已撤銷])
正軍職:少將、中將(對應:省部級正職
副軍職:少將、大校(對應:省部級副職
正師職:大校、少將(對應:廳局級正職
副師職(正旅職):上校、大校(對應:廳局級副職
正團職(副旅職):上校、中校(對應:縣處級正職
副團職:中校、少校(對應:縣處級副職
正營職:少校、中校(對應:鄉科級正職
副營職:少校、上尉(對應:鄉科級副職
正連職:上尉、中尉(對應:股所級正職科員
副連職:中尉、少尉(對應:股所級副職科員
排職:少尉、中尉(對應:中專[辦事員]、大專[科員])
備註1: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四條:(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
排職公務員對應也要區分學歷
備註2:軍隊幹部轉業回地方,有的行政上會降半級(工資級別不降),但其行政職級任職時間應從幹部原在部隊擔任的與地方幹部相對應職級的時間計算。這說明副處級和副團職是對應的,正處級和正團職是對應的。可參照以下檔案:
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如何計算任行政職級時間的答覆》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如何計算任行政職級時間的答覆》
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關於安排到行政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如何計算任行政職級時間的答覆》:安排到法院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在評定法官等級時,其行政職級任職時間應從幹部原在部隊擔任的與地方幹部相對應職級的時間計算,如:正團職轉業幹部到地方首次確定為副處級,其任副處級時間應從幹部在部隊任副團職的時間計算;又晉升正處級,其任正處級時間應從幹部任正團職的時間計算。安排到其他行政單位的轉業幹部也適用於本辦法。
不過也有很多正團職軍官轉業回地方直接安置為正處級調研員的,副團職安置為副處級,行政級別並沒降半級。
備註3:軍隊各級領導在地方各級黨委中的排名,只是黨內排名,並不是說本身等級就比同級地方領導低半級。比如省軍區政委省委常委,排名在省委副書記之後,但他的軍隊級別正軍級還是和省部級正職相同,就像省長的黨內職務為省委副書記,但他並不是副省級,而是和省委書記一樣同為省部級正職黨政軍三大部門的級別是相同的。野戰部隊的正職領導一般不擔任地方黨委常委

軍官職責

根據2010年6月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第三章第二節 軍官職責)
第二十二條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的基本職責: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軍隊的條令、條例和規章制度;
(二)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三)積極學習軍事、政治、科學文化,不斷提高現代作戰指揮能力,堅決完成作戰任務;
(四)精通本職業務,積極負責地做好本職工作;
(五)熟練掌握和認真管理所配備的裝備,使其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六)尊重士兵,愛護下級,團結同志,處處做士兵的表率;
(七)熱愛人民民眾,尊重人民政府;
(八)嚴格保守國家和軍隊的秘密,遵守安全規定,防止事故、案件。
第二十三條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按照本條令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履行職責。
第二十四條軍官和文職幹部的專業職責,由有關條令、條例規定。

軍銜等級

尉官(一槓,金色星徽)
一槓一星:少尉
一槓二星:中尉
一槓三星:上尉
校官(兩槓,金色星徽)
兩槓一星:少校
兩槓二星:中校
兩槓三星:上校
兩槓四星:大校
將官(沒有用槓,直接加上金星,並用金色的橄欖葉)
一顆金星:少將
二顆金星:中將
三顆金星:上將
中外對比
我軍新軍銜制與其他幾種軍銜類型相比:
比“東方型”軍銜少元帥大將大尉等銜,多大校,比前蘇聯少三級,比其他國家少一至二級;
比“西方型”軍銜少元帥、準將,多大校,上將以下軍銜等級一樣多;比“東亞型”軍銜多大校一級。
應該說,比較而言,我國新軍銜制在軍銜設定上,更接近傳統的“西方型”軍銜,至少軍銜等級一樣多。所不同的是“西方型”軍銜有元帥和準將,我軍軍銜制在相應的位置上是一級上將和大校(1994年取消了一級上將,而西方國家的元帥平時基本不用)。我軍平時最高軍銜為上將,這一點和大多數國家一樣,我軍的大校和朝鮮一樣主要是為師職幹部設的。由於我軍師職幹部數量太多,如果大部分授少將,將官數量過多;如大部分授上校,則顯得偏低;如設準將軍銜,將官數量更多,因此設定大校銜。這樣,我軍的編制軍銜就比較特殊,尉官對應連、排軍官,這一點與其他幾種類型軍銜制一樣;而將官對應軍以上軍官,校官對應師、團、營軍官,則是具有中國特色的。

領導制度

根據中央軍委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軍隊委員會工作條例》。黨的各級委員會是各該單位統一領導和團結的核心。黨委統一的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是黨領導軍隊的根本制度。
我軍實行黨委統一的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這是民主集中制在軍隊領導制度上的具體運用,是確保我軍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的根本制度保證。凡屬重大問題必須由黨委民主討論、集體作出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黨委決策之後,由軍政首長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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