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管制委員會

由軍事機關的人員組成的管理地方事務的機構,簡稱軍管會,地方過渡政權的一種。軍事管制委員會為該區軍事管制時期的權力機關,統一全區軍事政治文化等管制事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事管制委員會
  • 組成人員:軍事機關的人員組成
  • 時間:解放戰爭時期和建國初期
  • 作用:建立革命新秩序
  • 意義:客觀上起到當局權力機關的作用
簡介,作用,

簡介

解放戰爭時期建國初期在城市中建立的軍事性的、臨時性的政權機關。中共中央根據當時新解放的城市情況複雜,矛盾尖銳,還不適宜立即建立國家地方政權的情況,發出指示,確定在新收復的城市中實施軍事管制制度,以軍事管制委員會統一領導城市的軍政工作。

作用

軍事管制的目的是為了迅速肅清反動殘餘勢力,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建立革命新秩序。軍管會的具體工作是:鎮壓一切反革命分子的活動,接受並管理一切公共機關、公共產業等,沒收官僚資本,保障守法的外國僑民生命與財產的安全,保護工農商學界一切正當權利,迅速恢復市政建設等各項事業,對省市機關進行接收、改組,並在條件許可時召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軍事管制委員會是特殊時期的一種軍事性的、臨時性的政權機關,它設有警備司令部、各種接管機構和市政府等各種職能機關。由於它填補了硝煙之後的政權空白,保證了勝利果實牢牢掌握在當局手中,同時又採取了頒布法令、決定、命令等形式,保持社會秩序,客觀上起到當局權力機關的作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