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強制保險

又稱法定保險,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某些特殊的群體或行業,不管當事人願意與否,都必須參加規定的保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車輛強制保險
  • 外文名:Auto TPL Compulsory Insurance.
  • 類別:保險
  • 相關文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 國家:中國
定義,注意事項,條例解讀,

定義

比如,世界各國一般都將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規定為強制保險的險種。由於強制保險某種意義上表現為國家對個人意願的干預,所以強制保險的範圍是受嚴格限制的。我國《保險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外,保險公司和其他任何單位不得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契約。
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交強險和商業險沒有關係,強制險必須投保,而商業險可以選擇不保。
你說的商業險應該是商業險中的第三者責任險吧,交強險與三者險賠償對象相同,但在賠償額度以及其他方面有所不同:交強險的賠償額度是固定的,而三者責任險則可以在投保時選擇額度;交強險是無過錯責任賠償制度,就是說即使在事故中沒有責任,還是有一定的賠償額度,但三者險則“按責論處”。 還有就是交強險的保險範圍要比三者險寬泛一些。
在事故中,首先由交強險進行賠付,在交強險賠付金額不夠的情況下,由三者險進行補償。
國務院頒布的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注意事項

1、不要重複投保,有些車主認為多投幾份保險,就可以使愛車多幾份賠償。按照《保險法》第四十條規定:“重複保險的車輛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即使重複投保了,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款。因此,每輛車每年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如果想要得到更全面的保障,建議投保相應的商業險並選擇較高的保額
2、要有商業險作補充,有些車主為了節省保費,只買交強險,不買商業險,或者只買部分商業險等。其實各險種都有各自的保險責任,假如車輛真的出事,保險公司只依據當初訂立的保險契約承擔保險責任給予賠付,而車主的其它損失就得不到賠償。因此,在交強險之外,還應投保必要的商業險作為補充。
3、及時續保,有些車主在保險契約到期後不能及時續保,但天有不測風雲,萬一車輛就在這幾天出了事故,豈不是悔之晚矣。

條例解讀

關於駕駛員
解讀人:鞍山市交管支隊宣教大隊科長谷茂輝
1、零過錯享受最低“保費”
《條例》規定,駕駛員違法行為記錄、肇事比率將與保費直接掛鈎,以一年為期限,一年內無違法記錄,次年保險費率將降低。只要駕駛員始終保持違法行為“零”記錄,保險費率將逐年降低,直至降至最低標準。反之,駕駛員保險費率將逐年提高。如駕駛員在交通事故中無過錯,保險費率幅度不以肇事次數為基準。
2、不保險交管可扣車
《條例》規定,從7月1日起,對於沒有保險的車輛,交管部門將採取扣車執行方式。交管方面還強調,強制險必須被貼到車輛的前擋風玻璃右側以便檢查。否則,交管部門將直接扣車,並處警告或20元——200元罰款。偽造、變造保險標誌,或張冠李戴套用其他車輛保險標誌,處罰標準將在此基礎上,罰款標準提至2000元。此外,駕駛員如未投保,交管部門除直接扣車外,還將處以最低保費2倍罰款。
3、未如實告知有五日豁免期
《條例》規定,假如投保人未如實告知重要事項,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契約,但是,解除前,保險公司需書面通知投保人,並等候五日。如五日內,投保人如實告知了重要事項,保險契約將繼續生效。重要事項包括機動車種類、廠牌型號、識別代碼、牌照號碼、使用性質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稱)、性別、年齡、住所、身份證或者駕駛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續保前該機動車發生事故的情況以及保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4、投保人不得擅自解除契約
《條例》規定,投保人不得解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契約,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被保險機動車被依法註銷登記的;(二)被保險機動車辦理停駛的;(三)被保險機動車經公安機關證實丟失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契約解除前,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契約承擔保險責任
《條例》規定,契約解除時,保險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契約解除之日止的保險費,剩餘部分的保險費退還投保人
被保險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應當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契約變更手續。
5、醉駕及無照駕駛面臨追償
《條例》規定,無照駕駛或醉駕,一旦肇事,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也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6、臨近報廢車可上短期保險
《條例》制定了短期保險險種,三種車輛: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機動車臨時上路行駛、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關於搶救費
解讀人:鞍山市保險行業協會市場協調部主任張振范
為防止出現保險金尚不足繳納搶救費、肇事逃逸等意外情況,條例規定,國家將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即救助基金),因搶救受傷人員,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機構墊付搶救費用,管理機構一接到交管部門通知,經核對應及時墊付搶救費用。
救助基金主要針對三種意外: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機動車肇事後逃逸。在以上三種情況下,受害人人身傷亡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均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之後,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按照規定,救助基金來源主要有四條渠道:按一定比例提取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險費;對未按照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的罰款;依法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的資金;救助基金孳息。
關於車主
解讀人:鞍山市保險行業協會市場協調部主任張振范
如何投保
如《條例》施行前已經投保車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險等全套保險的,保險期內可不辦理強制險。但如果只辦理了其中一部分險的,需要再辦理強制險。鞍山目前有11家財險公司,車主可以到這些保險公司辦理。除了汽車外,機車、農用車等也屬於機動車,也在強制保險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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