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穴

走穴

走穴是一個漢語辭彙,讀音為zǒu xué,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演藝界出現的新名詞。 據《現代漢語詞典》解釋,“走穴”是指“演員為了撈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走穴
  • 流行時期:二十世紀八十年代(1971年-1980年)
  • 領域演藝
  • 基本解釋:演員為了撈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
  • 起源:起源相聲行業
  • 性質:無紀律的謀利行為
起源,介紹,種類繁多,文藝界,主持人,明星,官員,醫生,教師,校園,

起源

起源相聲行業
“走穴”一詞最早出現在相聲藝術行業,對於那些長期在某一個地方表演的人,比如茶館,對這種地方稱之為穴眼,每一個藝人都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穴眼,而在不同穴眼中走動的 人就稱之為走穴。“走穴”一般稱為“走學”或“私演私分”,一般由經紀人(穴頭)根據演出地點觀眾的口味,串聯一批一專多能中等水平演員和演奏員組成小分隊,到一些城鎮進行短期巡迴演出,所得利潤不上交國家而在參與者之間分酬。
走穴走穴


中介作用
“穴頭”起著演員和觀眾之間的中介作用。走穴有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掌握演出市場信息,採取靈活多樣的組織形式,合理地利用演出資源,促進藝術生產和觀眾需求的作用。但也存在著沒有很好的演出計畫、編制預算,演職員私演私分、偷稅漏稅,穴頭索要高價、牟取暴利,演出質量差等消極因素。走穴因未經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批准,未經文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私人經營的營業性演出,屬非法行為。為了加強對演出市場的管理,中國文化部已對營業性組台(團)的演出作出了一系列規定。

介紹

拼音:zǒu xué。
走穴走穴
走穴現指演員、教師、醫生、歌手等在本職工作之外進行演出、講學收取個人收益的行為。
走穴原是相聲界用語,清末民初時相聲演員所在表演場地被稱為“穴口”,而到其他地方的穴口表演就被稱為“走穴”。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走穴一詞被用於演藝界人士在國家體制之外進行演出,又被稱為“走學”或“私演私分”,召集走穴的人被稱為“穴頭”。後來走穴一詞被擴展使用到教師等行業,凡在本職工作外進行的講學等活動均被稱為走穴。“走穴”一詞出現之後,已引入各個行業進行運用,如醫生、教授、節目主持人、畫家、官員等等避開單位工作,運用自己技能到外面賺外快,都稱為“走穴”。
走穴走穴
流行時間:上世紀80年代開始
流行指數:★★★★☆
  • 基本解釋
1、指臨時拼湊演員,名義上由一個或幾個單位主辦,而實際上由某幾個人組織的文藝演出 。
2、謂參加這種演出 。
  • 分開解釋
走:走 zǒu 行:走路。走步。往來:走親戚。移動:走向(延伸的方向)。走筆(很快地寫)。
穴:穴 xué 洞,窟窿:孔穴。石穴。穴居。穴隙。龍潭虎穴。人體可以進行針灸的部位,多為神經末梢密集。“走穴”含義:走旁門左道,走歪門邪道,走綠色通道,走羊腸小道。
  • 詞典解釋
現代漢語詞典》中的解釋是:“指演員為了撈外快而私自外出演出。”
本義:“走穴”一詞最早出現在相聲藝術行業,對於那些長期在某個地方表演的人,比如茶館,對這種地方稱之為穴眼,每個藝人都有一個相對穩定的穴眼,而在不同穴眼中走動的人就稱之為走穴。1980年代,一些演藝界名人在國家體制之外開始到各地進行專場演出,被稱為“走穴”(當時叫演出)或“私演私分”。召集走穴的人被稱為“穴頭”。
延伸:走穴後來成了流行語,一般指演員為了撈外快而外出演出,賺取高額收入。“走穴”一詞出現之後,被引入各個行業,如醫生、教授、節目主持人、畫家、官員等避開單位工作,運用自己技能到外面賺外塊,都稱為“走穴”。
把商家請明星參加活動(哪怕不唱歌,不跳舞,只露個臉,走個台)的行為,統一稱為商演或者走秀。但“走穴”一詞仍不時見於報端,像官員走穴,醫生走穴,畫家走穴,等等。不過,“穴頭”已消失不見,而改由“經紀人”代替。

種類繁多

文藝界

自從中央電視台第一次搞了個春節聯歡晚會後,每逢什麼喜慶節日的,各
地都少不了搞個晚會的。各地方的文藝晚會辦多了,需要的文藝表演人員也多。而剛開始搞晚會那一陣子,文藝表演團體不多,人員也有限。而且,那時,還是吃大鍋飯的體制,文藝表演人員都是有單位的。一些晚會的組織者,不可能把整個的文藝單位拉過來搞台晚會,所以就打起了一些演員,特別是名角的主意,唱兩首歌多少錢,一拍即合。那時節,名角們可忙了,趕完一個場馬上又趕下一個場。這就是走穴了,又叫賺外快,廣東人管這個叫“炒更”。
走穴走穴

主持人

央視主持人參加社會活動即“走穴”,一般出自兩個理由,一是做公益事業,而這要事先申報給中央電視台里;二是配合央視的廣告部門,這樣的活動一般都要受到嚴格限制。央視名嘴被批准參加社會活動後,他們所得的出場費都是由央視直接向活動主辦方收取的,並不是把出場費全部給主持人本人,而名嘴們也並不是以“提成”的方式取得獎勵,一般情況下,會以獎金的形式,對出場的主持人給予一定的獎勵。
走穴曝光走穴曝光
李詠在2005年以18萬元高居主持人出場費榜首,朱軍12萬元、王小丫12萬元、崔永元12萬元緊隨其後。央視相關人士稱,事實上,李詠、朱軍、王小丫的品牌價值很高,曾經有人稱李詠品牌價值過億,假使他們出去“走穴”,每次的出場費也絕對不只十幾萬元。也就是說,像李詠級別的名嘴,出場費都應超過20萬元。地方台的主持人在參加社會活動時受到的限制較少,他們獲得的出場費一般也不是直接由他們所在的電視台收取。如果不是電視台指派參加的商業活動,出場費就歸本人所有,自行繳稅。

明星

在很多迪斯科和酒吧以及夜總會里,越來越多的明星前來在現場為酒客們表演,並且進行一些互動活動,往日可望不可即的明星們,居然可以手執洋酒拍賣,還可以當場勾肩搭背地合影,自然成為夜店們不二的宣傳噱頭。雖然此類走穴活動並不“光彩”,但事實上,只要出得起價格,大部分明星都會接受這種演出。一些明星夜店走穴價格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
藝人走夜店在台灣和香港幾乎都是沒有底線的,所有的大牌,只要有錢都能請過來。比如周華健林俊傑這類檔次的藝人價格大概都在30多萬,不時還有演出。一般人們都覺得在夜店演出的主力明星都是那些人氣在下滑的藝人,其中就包括剛剛去世的龍方,儘管曾經是一代“奸雄”,但後來演藝事業發展不順利,只好走夜場賺錢。溫碧霞李麗珍鐘淑惠這些曾經的艷星如今只剩下名氣,韶華已逝,所以經常能在夜店看到她們,價位都在幾萬元。
原則上港台藝人都接受夜店演出,大陸藝人則受經紀公司約束,只要稍微“潔身自好”的藝人都會拒絕這樣的活動。吳奇隆到內地發展以後也拒絕了夜店演出,但同檔次的黃聖依則會以20多萬的價格接受,愛戴阿朵等人也都是靠夜店演出來撈金,所以特別歡迎這樣的邀約。

官員

儘管官員走穴已經成了“公開”的“潛規則”,但還是讓老百姓大吃一驚:過去只聽說歌星、影星出席各類商業活動,名氣越大,出場費越高。一些政府官員參加商業活動的現象比較普遍,他們出席企業的新產品發布會、慶典、剪彩、揭幕、首發式等商業活動,一般都有出場費可拿,這是所謂的“潛規則”,或者說是公開的秘密。2008年6月,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題客調查網對全國31個省、區、市10176人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48.2%的人經常看到或者聽說官員參加商業活動,47.7%的人認為官員不應該參加商業活動,72.0%的人認為官員參加商業活動不應該收取出場費。
走穴走穴
商人只用了一個打著“辛苦費”招牌的紅包就盜用了政府的信譽,抬高了企業的知名度,甚至在日後的競爭中有了一張“王牌”。而對於這些熱衷於走穴的官員來說,自己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參加這種活動,拿個“辛苦費”也是應當,況且數額不大,拿得更是心安理得。殊不知,多少的官員就是在這種心安理得中滑向了腐敗犯罪的深淵。
儘管一些地方政府已經出台了禁止官員出席類似活動的相關政策,但是官員走穴現象並未見減少,反倒有春風吹又生之勢,造成的影響如網友所言:官員拿了出場費舒心,商家賺了開心,民眾看了寒心。
要確保官員活動“商業性不涉足、公益性少插足,公權公用”,紀檢部門還得下一副猛藥。中國歷史上強調人治而不是法治,當務之急就是健全並且細化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制度透明化,減少人為對法律的干預,把所有的政策都擺在桌面上,一切照章辦事。企業在官員那撈不到好處,走穴現象才會消失。

醫生

一直以來頗受爭議的所謂醫生“走穴”,其實質就是指醫生利用休息時間兼職其它醫療機構的臨時聘用既所說的醫生“走穴”。
在醫生“走穴”中,一方面醫生本人從中獲得報酬,即所謂的獲得出場費,另一方面聘請單位從中獲得醫療技術上的支持,患者獲得更高一級醫生的治療。要說醫生“走穴”也是一走三獲利的事情,病人能獲得更好的救治,藉助大醫院的專家教授的知名度,一些基層醫院也能提升對外名氣,“走穴”醫生也能從中獲得不菲的利益。假如名醫行醫放開,讓醫生“走穴”合法化,最歡迎的是民營醫院,專家、名醫能到這類醫院來,對提升民營醫院的醫療水準有極大幫助。
一般來講一個普通外科醫生的“出場費”800—1000元左右,也有些名醫出場費開價3000元到5000元的也不鮮見。外科醫生走穴的價碼還要受到手術的易難程度而定,同時還有就是“走穴”醫生的名氣大小,技術的高低等等因素決定著“走穴”醫生獲得“出場費”的高低。
醫生走穴醫生走穴
針對醫生“走穴”現象,“走穴”醫生所在醫院一直處於兩難的尷尬境地,一方面採取各種獎罰措施限制本院醫生“走穴”,另一方面又害怕一些業務骨幹及精尖醫技人員的跳槽等外流,有時候只能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辦法默許,單從制度上又沒有更好的法子加以制約,只能是院方針對“走穴”醫生處理起來含含糊糊,醫生走起穴來也是羞羞答答。

教師

教師“走穴”,其實就是兼職第二職業。雖然早已不是新鮮事,但發展成如今大規模、成體系的態勢卻令人側目。這種現象卻漸呈愈演愈烈之勢,有的地方甚至發展成地下產業,悄然涌動的“走穴”暗流正衝擊著神聖的校園講壇。尤其是,在一些地方,最初的教師個人行為甚至演變成了學校的行為。一些媒體和調查機構的調查顯示,中國各地許多初三、高一、高三學生都請在職教師做家教,其他年級的學生也多半在上一些名師輔導班。“課內不足課外補”現象已是司空見慣,不少學生在學校放學後直接到老師家報到,而周末多半在外校、外地名師的輔導班中“度假”。一些名師的“業餘收入”直逼萬元。在職教師家教的泛濫讓一些學生分不清課內課外,把課後的“加餐”當成“主食”,造成了學習上的“營養不良”。
教師“走穴”從最初的考前輔導演變成每天的日常作業,名師家教也從一個新鮮事物“進化”成人人憂慮的社會問題,並且漸趨普遍化和多元化。教師“走穴”正從單純的課餘“副業”向“主業”轉變,一些教師對正常的教學敷衍了事,而把主要精力放在“走穴”上。如果對這種趨勢不加遏止,任其自由發展,必然會影響到義務教育的質量,必然對正常的教育秩序造成衝擊和破壞。
教師走穴教師走穴
有關專家指出,如此做法違背了教學規律,老師、學生和家長誰也不會是贏家。教師希望補課提高學生成績,家長望子成龍也無可厚非,但長此下去效果與目的往往會背道而馳,因為補課本身違背了青少年學生的成長和認知規律。教師“走穴”最嚴重的危害莫過於造成師德滑坡,人為地扭曲師生關係。教師肩負著教書和育人的重擔,教師熱心於“走穴”勢必給學生造成“金錢至上”的負面影響。
制止教師“走穴”現象,需要學校、教師、學生、家長以及全社會共同參與,形成合力。改革教育體制是遏止教師“走穴“的制度基礎;強化教師的社會責任是內在動力;重申師德和法律義務是外力約束。只有從這幾方面共同著手,危害教育的“走穴”問題才能從根本上得以解決。

校園

他們,基本上個個是高校內有能力、有才幹、有闖勁、有魄力的“四有新人”,是所謂的精英;他們,也許很少是科班出身,但卻擅長表演、主持、走秀、繪畫、編程等;他們,帶著年輕燦爛的笑臉,自闖或通過媒介在求學的間隙提前走上了社會的大舞台,以自己的“一技之長”換取報酬,以艱辛的付出和汗水獲得報酬,演繹出別樣多彩的青春。他們,就是現下在各大校園興起的新人類——“校園走穴族”。
走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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