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罪券

贖罪券

亦稱“赦罪符”,拉丁文意為“仁慈”或“寬免”,後被引申為免除賦稅或債務。基督教士販賣贖罪券,是西歐中世紀時特有的現象。1313年天主教會開始在歐洲兜售此券。教皇宣稱教徒購買這種券後可赦免“罪罰”。1562年,因為東正教和羅馬天主教都對贖罪券不滿, 天主教特倫托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決定停止贖罪券的發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贖罪券
  • 外文名:indulgence
  • 又稱:赦罪符
  • 拉丁文意:“仁慈”或“寬免”
  • 時代:西歐中世紀時
簡介,起源,變質,消亡,

簡介

基督教士販賣贖罪券,是西歐中世紀時特有的現象。要了解它的意思,首先要了解基督教義中的“罪”的概念。人類從始祖亞當、夏娃違背上帝的旨意,開始墮落,犯有“原罪”,具有罪性。以後又不斷違背上帝的規條,不斷地產生罪行。上帝為了拯救人類,特意派他的獨生子耶穌、也就是舊約中預言的基督降臨人世,將上帝的旨意傳達給人。上帝以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方式來替人類贖罪。耶穌付上罪的代價以後,人類只要信靠基督耶穌、就可以贖罪得救,在末日審判時被上帝稱為義人。
新約·約翰福音》中說,耶穌在復活後對門徒們顯現,並向他們吹一口氣,指示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以後天主教士就此宣布,他們作為耶穌基督門徒的繼承人,具有赦罪的權柄。羅馬天主教廷又宣稱,耶穌以及後來殉教聖徒的血,用以贖免人類的罪孽綽綽有餘,積累下來形成“聖公善庫”,可以由聖彼得接班人———也就是羅馬教皇代表的天主教會來執掌,代表上帝來贖特定人物的罪孽,開啟從煉獄到天堂的大門。
教皇代表的天主教會有贖人罪孽的資源,有讓人死後升入天堂的鑰匙,有權宣布參加十字軍東征的人、到羅馬朝聖的人都能夠得到救贖。後來的教皇索性宣布不能前往羅馬朝聖的人,可以支付相應的費用來獲得救贖,並發行代表已經朝聖的文書。這種文書就被稱為“贖罪券”。

起源

教皇烏爾班二世(Pope Urban II),於1095年,發動第一次十字軍運動,為了讓十字軍戰士加強其宗教信仰,教皇宣布所有參軍的人,可以獲得減免罪罰。並為每一位十字軍人發放贖罪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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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能夠減免罪罰的理論根據,是以為教會掌握要“功德庫”,儲存基督無限的恩功,和殉道聖徒的多餘有限善功,可以撥給信徒,以抵減他們犯罪應得的刑罰。

變質

16世紀初的教皇是利奧十世(Leo X,1513-1521),是出身佛羅倫斯豪門美第奇(Lorenzo de Medici)的兒子,生活驕奢淫逸,而喜愛藝術。因興建聖彼得大教堂,而以售賣贖罪券為籌款的財路。羅馬天主教會宣布只要購買贖罪券的錢一敲錢櫃,就可以使購買者的靈魂從地獄升到天堂。這是羅馬天主教會掠奪西歐各國人民錢財的卑劣手段。

消亡

路德宗教改革。贖罪券變質為教會搜刮錢財的工具,引起了宗教人士及百姓的不滿,馬丁·路德寫成九十五條論綱,斥責教皇的無恥行徑。並由此引發對現在都具有深遠影響的宗教改革運動。
到1562年,因為東正教和羅馬天主教都對贖罪券不滿, 天主教特倫托會議(The Council of Trent)決定停止贖罪券的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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