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華茂

賴華茂,男,漢族,1969年5月出生,江西龍南人,大專文化,1990年9月參加工作,200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龍南市農業農村局四級主任科員。

2022年,龍南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賴華茂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賴華茂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龍南
  • 出生日期:196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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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0年9月至1991年2月,龍南縣糧食局楊村糧所防化員;
1991年2月至1993年9月,龍南縣糧食局五里山直屬糧庫防化員;
1993年9月至1996年12月,龍南縣糧食局質檢站站長;
1996年12月至2001年1月,龍南縣糧食局儲運股股長;
2001年1月至2006年5月,龍南縣糧食局收儲業務股股長;
2006年5月至2010年8月,龍南縣糧食局監督檢查股股長;
2010年8月至2013年4月,龍南縣糧食流通服務中心監督檢查股股長;
2013年4月至2015年8月,龍南縣糧食流通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
2015年8月至2019年6月,龍南縣糧食流通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糧油收儲公司經理;
2019年6月2020年7月,龍南縣農業農村局科員;
2020年7月,龍南市農業農村局四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1年10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龍南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22年2月,原龍南市糧油收儲公司經理賴華茂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龍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龍南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賴華茂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龍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賴華茂任龍南市糧油收儲公司經理期間,在糧食購銷等業務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賴華茂任龍南市糧油收儲公司經理期間,在糧食購銷等業務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共同收受何某某、郭某某、朱某某等人回扣103.5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賴華茂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被告人賴華茂、吳洪信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危害程度,龍南市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賄罪判處賴華茂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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