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捐

資本捐指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在非常時期對財產所有人徵收的一種具有臨時稅性質的特別財產稅。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義大利等國為了清償巨額債務,都曾開徵過這種稅。資本捐以自然人為納稅人,按納稅人所有的資本財產作為徵稅對象,但通常規定較高的起征點,並且採用配賦稅辦法課徵,即先根據需要確定課徵資本捐總額,再按納稅人的財產價值為依據,採用較高的累進稅率課於每一個納稅人。

繳納形式一般比較靈活,現金、實物、公債票、有價證券和其他動產或不動產都可以用來繳納稅款。出於償債目的課徵資本捐,若用於償還內債,只是將資源從納稅人手中轉移到作為債務人的國家手中,進而轉移到國內債權人手中,一般無損於國家的權益和經濟的發展,但如果用於償還外債,則會造成資源外流和國內資本短缺,不利於本國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在資本主義社會,債權人和高額財產所有者都是資產階級,因而國家課徵資本捐,其納稅人也都是資產階級,表面上看,這對於廣大勞動人民是有利的,然而究其實質,資本主義國家課徵資本捐,只不過是對資產階級內部的私有財產的又一次再分配,從根本上說仍是為了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和鞏固資本主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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