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定列侯功次詔

高皇帝匡飭天下,諸有功者皆受分地為列侯,萬民大安,莫不受休德。朕思念至於久遠而功名不著,亡以尊大誼,施後世。

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於高廟,世世勿絕,嗣子各襲其功位。其與列侯議定奏之。(《漢書·呂后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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