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所交易單位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單位。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及上海證券所認可的機構,若要進入上海證券交易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除了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取得相應席位外,還要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取得交易權,成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參與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證券交易所交易單位
  • 規定單位:證券交易所
  • 類型:名詞
  • 領域:金融
交易參與人應當通過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開設的參與者交易單元進行證券交易。參與者交易單元,是指交易參與人根據可以參與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享有及行使相關交易權利,並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交易業務管理的基本單元。因此,交易單元是交易許可權的技術載體。會員參與交易及會員許可權的管理通過交易單元來實現。
截至2009年3月,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共有108家,按地區分前五位交易會員為廣東(22家)、上海(15家)、北京(15家)、江蘇(6家)、浙江(4家)。
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單元。它是指證券交易所會員取得席位後向證券交易所申請設立的、參與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與接受證券交易所監管及服務的基本業務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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