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發展階段論

皮亞傑(瑞士)將兒童和青少年的認知發展劃分為四個階段:感知運動階段、前運算階段、具體運算階段和形式運算階段。他認為所有的兒童都會依次經歷這四個階段,新的心智慧型力的出現是每個新階段到來的標誌,而這些新的心智慧型力使得人們能夠以更為複雜的方式來理解世界;雖然不同的兒童以不同的發展速度經歷這幾個階段,但是都不可能跳過某一個發展階段。同一個個體或許能同時進行不同階段的活動,這明顯地表現於一從一個階段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的轉折時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認知發展階段論
  • 外文名:theory of cognitive development stages
  • 作者:J.皮亞傑
  • 分類:4個階段
  • 套用學科:心理學
簡介,感知運動階段(0~2歲),前運算階段(2~7歲),具體運算階段(7~12歲),形式運算階段(12~15歲),實驗,水量多少實驗,三山實驗,數量守恆實驗,鐘擺實驗,

簡介

皮亞傑認為,在個體從出生到成熟的發展過程中,認知結構在與環境的相互作用中不斷重構,從而表現出具有不同質的不同階段,他把兒童思維的發展分為以下四個階段,並不是所有兒童都在同一年齡完成相同的階段。然而,他們通過各個階段的順序是一致的。前一階段是達到後一階段的前提。階段的發展不是間斷性的跳躍,而是逐漸、持續的變化。

感知運動階段(0~2歲)

感知運動階段兒童在認知上有兩大成就:
1、獲得了客體永久性 所謂客體永久性是指兒童脫離了對物體的感知而仍然相信該物體持續存在的意識。即當某一客體從兒童視野中消失時,兒童大約在9~12個月獲得客體永久性。
2、形成了因果聯繫

前運算階段(2~7歲)

皮亞傑以不同形式的運算作為劃分階段的標誌,運算指一種內化了的可逆的動作,即在頭腦中進行的可以朝相反方向運轉的思維活動,或者說運算是指內部化了的觀念上的操作。
皮亞傑把前運算階段又劃分為兩個階段:前概念或象徵思維階段(2~7歲)和直覺思維階段(4~7歲)。這一階段兒童思維的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早期的信號功能 :表象符號--延遲模仿與語言符號
2、泛靈論和自我中心主義 自我中心主義指兒童完全以自己的身體和動作為中心,從自己的立場和觀點去認識事物,而不能從客觀的,他人的觀點去認識事物的傾向。(皮亞傑的三山試驗)
3、思維活動具有相對具體性,不能進行抽象運算思維4、思維具有不可逆性:兒童不能在心理上反向思考他們見到的行為,不能回想起事物變化前的樣子。

具體運算階段(7~12歲)

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
1、獲得了守恆性,思維具有可逆性 可逆性的出現是守恆獲得的標誌,也是具體運算階段出現的標誌。兒童能反向思考它們見到的變化並進行前後比較,思考這種變化如何發生的。守恆是指個體能認識到物體固有的屬性不隨其外在形態的變化而發生改變的特性。兒童最先掌握的是數目守恆,年齡一般在6~7歲,接著是物質守恆,在7~8歲之間出現,而幾何重量守恆和長度守恆在9~10歲左右,而體積守恆一般要11~12歲以後。
2、群體結構的形成 群體結構是一種分類系統,主要包括類群集運算和系列化群集運算。具體運算階段兒童分類和理解概念的能力都有明顯的提高。在解決兩類範疇相結合的複合群集的分類任務上,具體運算期與前期運算期的兒童不同,他們能夠根據物體各種特性結合的複雜規則進行分類。具體運算階段的兒童雖然已實現了許多運算的群集,但是,兒童這時進行的運算仍需具體事物的支持,對那些不存在的事物或從沒發生過的事情還不能進行思考。

形式運算階段(12~15歲)

上面曾經談到,具體運算階段,兒童只能利用具體的事物、物體或過程來進行思維或運算,不能利用語言、文字陳述的事物和過程為基礎來運算。例如愛迪絲、蘇珊和莉莉頭髮誰黑的問題,具體運算階段不能根據文字敘述來進行判斷。而當兒童智力進入形式運算階段,思維不必從具體事物和過程開始,可以利用語言文字,在頭腦中想像和思維,重建事物和過程來解決問題。故兒童可以不很困難地答出蘇珊的頭髮黑而不必藉助於娃娃的具體形象。這種擺脫了具體事物束縛,利用語言文字在頭腦中重建事物和過程來解決問題的運算就叫做形式運算。
除了利用語言文字外,形式運算階段的兒童甚至可以根據概念、假設等為前提,進行假設演繹推理,得出結論。因此,形式運算也往往稱為假設演繹運算。由於假設演繹思維是一切形式運算的基礎,包括邏輯學、數學、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在內。因此兒童是否具有假設演繹運算能力是判斷他智力高低的極其重要的尺度。
當然,處於形式運算階段的兒童,不僅能進行假設演繹思維,皮亞傑認為他們還能夠進行一切科學技術所需要的一些最基本運算。這些基本運算,除具體運算階段的那些運算外,還包括這樣的一些基本運算:考慮一切可能性;分離和控制變數,排除一切無關因素;觀察變數之間的函式關係,將有關原理組織成有機整體等。

實驗

為了解釋此階段兒童運算邏輯模式,同時也用於了解和確定形式運算階段及此階段的平均年齡範圍,皮亞傑及其學派成員設計了一系列實驗或測試題(皮亞傑作業),下面舉幾個例子加以說明。

水量多少實驗

實驗者當著兒童的面把兩杯同樣多的液體中的一杯倒進一個細而長的杯子中,要求兒童說出這時哪一個杯子中的液體多一些。兒童不能意識到液體是守恆的,因此多傾向於回答高杯子中的液體多一些。兒童只注意到高杯子中的液體比較高,卻沒注意到高杯子比較細,皮亞傑把這一思維稱為“我向思維”或“自我中心”。即兒童認為別人的思考和運作方式應該與自己的思考完全一致,這時兒童還沒有意識到別人可以有與自己完全不同的思考方式。
認知發展階段論

三山實驗

實驗材料是一個包括三坐高低、大小和顏色不同的假山模型,實驗首先要求兒童從模型的四個角度觀察這三座山,然後要求兒童面對模型而坐,並且放一個玩具娃娃在山的另一邊,要求兒童從四張圖片中指出哪一張是玩具娃娃看到的‘山’。結果發現幼童無法完成這個任務。他們只能從自己的角度來描述“三山”的形狀。皮亞傑以此來證明兒童的“自我中心”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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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守恆實驗

給兒童呈現兩排數量同樣多的扣子,讓兒童仔細觀察並了解這兩排扣子數目相等。改變第二排扣子的排列方式,使其中每個扣子之間的空間距離變大,但所含的扣子數量未變。問兒童:現在這兩排扣子是否仍具有相同的數量?
認知發展階段論

鐘擺實驗

皮亞傑和英海爾德(Inhelder& Piaget,1958))進行了一系列的實驗研究,以考查具體運算階段與形式運算階段的兒童歸納推理的能力。不同長度的繩子被固定在—個橫樑上,繩子的末端可拴上不同重量的重物,實驗者向被試演示如何使鐘擺擺動(將栓有重物的擺繩拉緊並提至一定的高度,再放下即可)。被試的任務是,通過檢驗與鐘擺擺動有關的四種因素(重物的重量、擺繩被提起的高度、推動擺繩的力量、擺繩的長度),來確定哪一種因素決定鐘擺擺動速度(在每一種因素中又有不同級別的劃分:如擺繩的長度有三個級別、重物的重量有四個級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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