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語用學術語)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9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話題(英語:topic),與“評述”相對。句子中被說明的那個實體(人、物等)。話題常與句子的主語重合,例如,“我很喜歡他”中的“我”;有時又不重合,例如“這件事,我不怪他”中的“這件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話題
  • 英文名:topic
話題的定義,形式定義,語用定義,

話題的定義

傳統意義上的話題(Topic)概念主要有兩個屬性:第一,它屬於話語範疇,即日常談話和各類文體的主題;第二,它屬於心理範疇,除了在文體學或寫作學中涉及標題和話題句外,使用者很少有意尋找其形式上的對應物。
布拉格學派和倫敦學派從功能主義的視角出發研究句子和小句,開始把話題概念帶入句子和句法研究中。由於話題這個術語一方面承載著它的歷史傳統,這一傳統不可能被人為切除;另一方面,出於不同的研究需要,它又被賦予了新的但不完全相同的內涵,從而導致了術語使用上的一些混亂。
在漢語句子和句法研究領域,話題主要有四種不同的含義:話題是句子中的某一特定成分,話題是話題句中的某一特定位置,話題是主謂結構在語用層面上的對應物,話題是與句法表層不完全對應的語用成分。
這四種定義中,前兩種側重於形式定義法,出現最晚;最後一種側重於意義定義法,最接近傳統意義上的話題概念;第三種則是從形式與意義的對立統一性出發為話題尋找位置,在漢語句法研究中出現最早。
不同的定義代表著不同的研究取向,從不同的角度為漢語句子和句法研究帶來了新的思路,只是由於術語使用上的混亂,對於學術交流來說,是一個不小的障礙。

形式定義

話題的前兩種定義,都與李訥、湯普森有關。他們視漢語為“話題突出”型語言。他們使用詞形與語義上的“支配”和“一致”這兩個界定標準,大大縮小了漢語主語範疇的外延,讓“桌子已經擦過了”之類句子成為一個無主句。然而依據直觀,這樣的句子仍是二分的,為了填補主語缺失留下的空白,話題就成為句子或句法層面上的一個重要結構單位。這個單位和主語或重疊,或並列存在。
在漢語話題突出觀影響下的話題定義,雖然都強調形式標誌,但也有兩個不同的傾向,即語篇傾向和句法傾向。第一種定義屬於前者,第二種定義屬於後者。
(一)話題作為句子的特定成分
在句子層面(語篇層面)而非句法層面(短語層面)界定話題,代表人物有曹逢甫
曹逢甫認為,話題(他稱之為“主題”)“是一個語篇概念,它可以而且經常將其語義管轄範圍擴展到多個子句”,它是談話雙方的“注意中心”,引導受話人以它為基點接受相關的新信息。
儘管強調話題的語篇屬性,但這裡的語篇並不等同於語用,因為曹更關注形式:主題總是在子句句首出現,除非因同一主題鏈中第一個子句主題的關係而被刪除或被代名詞化;主題,當它出現的時候,可以用停頓或四個停頓助詞之一,與句子的其他部分分隔開來。
但是,這種從語篇形式角度定義話題的方法,無法解釋下面兩個問題:
在“他肚子餓”這句中,第一,將“他”界定為話題而非主語,確實保證了“肚子”與“餓”之間的主謂支配與一致關係,但是,它並不能解決一個心理現實性問題,即在說漢語的人的心理感覺中,“肚子餓”是依存於實體“他”的某種屬性,這一依存上的緊密聯繫,甚至比“餓”對“肚子”的依存感更強烈,而主謂之間的語義依存關係,正是印歐語句法研究中被相當重視的一條標準;
第二,在適當的語境下,問中的“他”還可以成為信息中心,而與話題的功能角色即注意中心相對立。
(二)話題作為話題句中的特定位置
在小句結構中界定話題,代表人物有徐烈炯、劉丹青。徐、劉視域中的話題,既可以指句法結構中的某個特定位置,也可以指出現在該位置上的詞語。這個特定位置,就是話題短語(TP)之內除了屈折短語(IP)以外的成分,如在句子“小張啊,他不來了”中,“小張”占據著話題句中的一個特定位置,因此是話題,而“啊”是話題標記,“他不來了”是屈折短語,其中“他”是主語。
將話題定義為一種區別於主語的句法成分,面臨的“個重要困難就是話題句的確定問題,因為首先要明確什麼樣的句子是話題句,然後才能確定話題。漢語中“啊”、“呢”之類的語氣助詞不是話題專用標記,在書面語中基本不用。
徐、劉將“小張不來了”這個沒有話題標記的句子定義為句法上的歧義句,即其中的“小張”既可能是主語,也可能是話題,但是,這樣的句法歧義句絕非少數,甚至可以說,大多數漢語句子都存在這種歧義現象,即使是徐、劉二人視為經典的話題句如“你最喜歡吃蘋果,對嗎?不全對。水果里我最喜歡吃蘋果”也可能不是話題句。
這樣,確立漢語句法中的話題,首先要確定哪些屬於話題句,而話題句的確立又需要藉助語境,試圖單純從形式上界定話題句,結果就是大量歧義句的存在。

語用定義

相較於從形式方面界定話題而言,從語用角度界定話題更為普遍和流行。
從語用角度定義話題,也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強調與主謂結構的對應關係,即第三種定義法;一是強調與句法結構的對立關係,即第四種定義法。
趙元任認為,“主語和謂語在漢語句子裡的語法意義是話題和述題”,他把話題“當作語義上的而非語法上的術語”。朱德熙承襲這一觀點,稱“說話的人選來作為主語的是他最感興趣的話題,謂語則是對於選定了的話題的陳述。”
前文所引語料已經證明,在主語和話題之間並不存在嚴格的對應關係。事實上,第三種定義法雖然認識到話題是一個語用概念,但由於研究取向的關係,並不關注語用層面的話題本身,因此對話題與主語的關係並未認真對待。本部分只把注意力集中在更有價值的第四種定義上。
(一)話題作為純語用成分與線性二分模式
陸儉明將話題和述題理解為“語用學裡談論信息結構的一對概念”,“話題就是說話人所要敘述或談論的對象…主語、主位、話題以及謂語、述位、陳述彼此並不一一對應”。
和陸持類似觀點的有范曉張豫峰等。范、張等人基於句法、語義和語用三個平面的劃分,將主謂結構限定於句法範疇,將話題一述題結構(他稱之為主題一述題)限定於語用範疇。
仔細研讀,就會發現,陸儉明、范曉等人在定義話題一述題結構時,有意無意地採用著線性二分式的分析模式,即按照先後序列將句子分析為兩個連續的組成單位,居前的(一般只包括第一個句法成分或第一個名稱性短語)是話題,居後的是述題,如:
(1)老李的孩子//上大學了。
這種線性二分式的話題—述題分析,可能是受傳統的主謂結構語用對應物觀念影響的產物。霍凱特也持同樣的分析方法:主謂結構的最一般的特點可以從它的直接成分的名稱“話題”和“說明”兩個術語來認識,說話人先宣布一個話題,然後對它做出說明。
依據這種分析方法,話題和述題之間的關係是被陳述與陳述的關係。這種關係化的話題一述題結構在很多句子上可以獲得直觀的理解,如:
(2)今年/我不想回家了。(時間狀語作話題)
(3)七里的路//就累得她上氣不接下氣了。(主語作話題)
(二)話題—述題線性二分存在的問題
從語用或信息結構方面界定話題一述題,就必須考慮語境因素,而不能僅僅停留於語義層面上,因為從純粹的語義角度來考慮,句(2)我們也可以說是關於“我”的陳述,意在說明“我”的今年的意願,句(3)也可以說是關於“她”的陳述,意在說明“她”缺乏耐力。
如果一定要把先出現的成分命名為話題,那就等於承認話題需要從句法形式上定義,這與話題屬於語用範疇相矛盾,而一且考慮語境,事情就遠非線性二分那么簡單了,如:
(3)a:你喜歡只狗?b:我喜歡中間這隻狗。
(4)a:哪個是你最好的朋友?b:中間那個是我最好的朋友。
(5)a:外面怎么了?b:張阿姨被人了。
從語用角度講,句(3)b所關注的是“我喜歡的狗”,句(4)b所關注的是“我最好的朋友”,句(5)b所關注的是“外面(發生的事)”。這些話題或並非單一的成分,或被述題隔開而非連續體,或並不存在於句子中。
因此,我們可以說,脫離具體的語境,脫離交際雙方的信息交換意圖,無法對某一句子的話題述題成分實行嚴格準確的分析,而線性二分之所以在很多情況下具有直觀的心理現實性,那只不過是因為,這樣的二分符合多數語境下的信息交換意圖。
正像一個人經常用揮手來表示再見,我們就會習慣性地將他的每一次揮手解釋為再見,但是脫離具體的情境來理解這種形式與功能的對應,難免會犯機械主義的錯誤,而忽略一個人揮手行為中所蘊含著的複雜多變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