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世友反革命集團案

許世友反革命集團案

許世友反革命集團案是指1937年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紅四方面軍幹部許世友洪學智劉世模、朱德崇、詹道奎王建安等拖槍叛逃的歷史事件。

許世友反革命集團案其中王建安轉變態度,向中共中央交誠,舉報了許世友領導的這起分裂中國共產黨和中國工農紅軍的陰謀活動,在毛澤東等領導層的決策下,這場被中共中央定性為“反黨反革命集團”的活動被全面挫敗,而許世友、洪學智、劉世模、朱德崇、詹道奎、王建安等人也被分別判刑,後來,許世友向毛澤東主動跪下認錯,獻槍表示忠誠,才得以恢復重用。

基本介紹

背景,過程,後記,

背景

1935年,中華民國領袖蔣中正開始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工農紅軍進行“圍剿”,毛澤東所在的紅一方面軍經過8個多月的戰鬥,傷亡損失較大。6月,“兩河口會師”,毛澤東主張“紅軍北上”,避其鋒芒,保存實力,而張國燾主張在“川康地區建立革命根據地”,兩人矛盾激化。張國燾向中共中央要權,擔任了“總政治委員”的虛職,並且開始籌備“南下計畫”。在中共中央的會議上,張國燾的計畫遭到了反對,於是他自己在西康省(今四川省)理番縣卓木碉組建了“中共中央”,當起了“臨時中央主席”,開除了毛澤東、周恩來博古張聞天等人的黨籍,對葉劍英楊尚昆“免職查辦”,並且把部隊帶到了西康省。
1936年,張國燾8萬人的部隊只剩下了1萬人,他帶著殘餘部隊到了陝北保全。
1937年3月底,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深刻批評張國燾的錯誤,並且作出《關於張國燾同志錯誤的決定》,張國燾應付式的寫了《我的錯誤》。
1938年的清明節,張國燾借祭拜黃帝陵的機會轉投到中國國民黨

過程

在1937年3月底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除了批判張國燾之外,也對張國燾的舊部下許世友、洪學智、劉世模、朱德崇、詹道奎、王建安等展開批判,會議上提出三條:
  1. 紅四方面軍是土匪
  2. 紅四方面軍幹部是軍閥
  3. 紅四方面軍幹部是張國燾收買的
在延安,擁護毛澤東的部隊成員都一致認為張國燾是叛賊,同時說許世友是“托洛茨基”,是“土匪”,“反抗中央”,而其他幹部和部隊成員都看不起紅四方面軍。許世友聽說之後,非常生氣,氣得吐血,被送入醫院,劉世模對著自己的腦袋開了一槍,但是沒有死亡,重傷入院。
許世友病癒之後,暗地裡聯絡張國燾的舊部下,陰謀拖槍逃跑,打算繼續回到西康省,到自己老部下劉子才那裡去打游擊戰,第三天的時候,已經有30多名張國燾的舊部下表示願意跟隨許世友,許世友制定了路線和方針計畫,準備4月4月晚上10點出發。
讓許世友意料之外的是,紅四方面軍政治委員王建安中途變卦,秘密報告給當時抗日軍政大學總支委員謝富治,校長林彪旋即給毛澤東作報告,毛澤東等領導人立刻就派兵拿下了叛賊許世友、洪學智、劉世模、朱德崇、詹道奎、王建安等人,並且把這起事件定性為“許世友反革命集團案”。
許世友被逮捕之後,大罵“叛徒”王建安,並且從此兩人翻臉,一直到第二次國共內戰中國人民解放軍攻取山東省濟南市才在毛澤東的勸說下握手言和。
1937年6月6日上午,延安最高法院判決許世友等人拖槍逃跑,判決書寫道:
許世友,系前紅四方面軍第四軍軍長,現在抗日軍政大學第一隊學習,因對目前鬥爭張國燾錯誤路線問題,認為中央是對紅四方面軍採取各個擊破……逐漸發展形成到政治上的動搖,遂於第四軍副軍長劉世模、政治委員王建安、政治部主任洪學智、前九十一師師長朱德崇、前九十三師政治委員詹道奎,組織拖槍逃跑出去打游擊……由許世友帶二人,在最後掩護出城逃跑,如有人追捕,即實行抵抗……此項陰謀,該犯等已著手實行,因被西北軍保衛局破獲而未遂。
判決結果是:
姓名刑罰備註
有期徒刑1年半,褫奪公權1年
有期徒刑1年半,褫奪公權1年
有期徒刑8個月,褫奪公權1年
朱德崇
有期徒刑8個月,褫奪公權1年
有期徒刑8個月,褫奪公權1年
有期徒刑6個月
原本許世友等叛賊都被判處“應即各處死刑”,但是毛澤東憐惜他們的帶兵才華,才“極寬大處置”,最重要的原因是當時延安的中共中央領導層出於維護團結黨內大多數。

後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洪學智對此案耿耿於懷和不服中共中央的判決,認為自己沒有錯誤:“我為什麼被抓,沒有人跟我講過。我究竟犯了什麼錯誤,我也不明白。給我定的罪名是‘組織逃跑未遂’。別說‘組織’,我連想都沒想過。”
前紅四方面軍總指揮徐向前則在回憶錄中寫道:“其實,這是一個冤案。起因在於抗大清算‘國燾路線',矛頭指向四方面軍的學員,整得好苦,引起強烈不滿情緒。許世友他們議論過,在延安呆不下去,就回鄂豫皖或川陝根據地,打游擊去!不知被什麼人報告上去,就變成了‘反革命事件',株連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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