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隊

訓練隊是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短期訓練的機構。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後勤部 1978 年《關於加強技術兵培訓和管理的規則》中提出:軍、師、獨立團或相當於師以上的單位編訓練隊或排。

負責對技術較複雜、須經半年以上專門訓練才能擔任其職務的汽車司機、衛生員、報務員、偵聽員、載波員、機械駕駛員、機械操作手、修理工等各類技術兵進行培訓,時間一般為 6個月~8個月,最多不超過 1年。戰爭年代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在一些兵種、專業部隊中組建,培訓技術人員或集訓、輪訓正副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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