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西雙版納州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雲廳字﹝2019﹞10號)和《中共西雙版納州委關於貫徹黨政機構改革重大決策部署的實施意見》(西發﹝2019﹞2號)精神,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吳昌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of Xishuangbanna Dai Autonomous Prefecture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吳昌雲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規劃,擬訂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計畫,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貫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覆蓋。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統籌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實施辦法,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實施辦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實施辦法。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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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州工作或定居政策。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組織擬訂全州表彰獎勵政策,綜合管理全州評比達標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州級以上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服務工作,根據授權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以州委、州政府名義開展的州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工資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政策,協調解決重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承辦州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行政任免手續。
(十三)負責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職責分工

與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教育體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教育體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機要、保密、政務公開、國有資產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工作。組織或參與綜合性調研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擬訂工作制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政策調研,參與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報、公開及交流等管理工作。負責協調綜治維穩、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單位“掛包幫”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有關規範性檔案和重要文稿,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協調專家諮詢、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組織擬訂全州表彰獎勵政策。綜合管理全州評比達標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州級以上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服務工作。根據授權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以州委、州政府名義開展的州級表彰獎勵活動。負責來信來訪協調工作和信訪信息系統管理。督辦重要來信、來訪事項,協調處理有關信訪事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和宣傳工作。牽頭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制宣傳教育和“法治人社”建設工作。負責“三農”相關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負責擬訂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險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工作。貫徹執行財經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制定並落實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辦理行政經費、基金預決算編制、經費核算、會計事務等業務。負責機關日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會計檔案歸檔及財務資料保密工作。組織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承擔統計、信息規劃、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有關援助貸款項目等工作。負責組織信息資源的採集、統計、分析、管理、發布。
(四)就業促進和農民工工作科。負責擬訂全州就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就業與失業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負責促進就業扶持政策的審核落實。指導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和制度建設。負責職業培訓學校管理工作(事前審查及事中、事後監管)。指導規範公共就業服務及就業服務信息管理。擬訂就業專項資金、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資金使用分配方案、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牽頭擬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措施。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設。承擔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就業促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負責貫徹落實全州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工作(事前審查及事中、事後監管)。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承擔州屬企事業單位和中央、省駐州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事宜。負責全州“三支一扶”大學生招募、管理工作。負責州直事業單位定向招聘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工作。
(六)職業能力建設科。負責擬訂全州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落實城鄉勞動者就業培訓政策。指導技工學校(院)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擬訂技工學校(院)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指導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職業培訓指導機構和就業培訓機構的工作。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技能鑑定工作。負責“雲嶺首席技師”申報工作。負責拔尖農村鄉土人才推薦、培養、選拔工作。擬訂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實施辦法。指導和規範職業技能鑑定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鑑定)評審工作。承擔技師聘用管理工作。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負責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承擔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綜合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審核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指導監督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指導和實施專業技術職務比例管理工作。負責推薦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科技興鄉貢獻獎”人員。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州工作或定居政策。協調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社會工作人才培養選拔工作。承擔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外交流合作,承辦“滇滬合作”和“省院省校合作”人才培訓項目。負責局機關人才工作的牽頭協調,辦理因公出國(境)相關工作。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州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擬訂全州特殊人才、緊缺人才引進計畫。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緊缺人才引進相關工作。負責州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承辦州直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崗位設定方案核准或備案事宜。對州直事業單位簽定聘用契約進行管理服務。負責州直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轉正定級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除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外的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畫。指導全州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綜合管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聘任、解聘、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獎懲等事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
(九)勞動關係和調解仲裁管理科。負責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以及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規範。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實施辦法。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實施辦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實施辦法。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指導和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組織調處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建立仲裁員資格準入制度,組織調解員、仲裁員培訓。負責州直單位勞動用工登記、勞動契約備案工作。承擔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管理工作(事前審查及事中、事後監管)。承擔勞務派遣管理工作(事前審查及事中、事後監管)。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指導、監督州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牽頭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指導企業勞動定員定額工作。承擔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工資福利科。負責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標準和調控措施。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類津貼補貼制度。提出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建議。負責工資統計分析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負責州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調整變動日常管理、工齡落實工作以及提前(延遲)退休核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住房補貼職務(崗位)資格審批工作。負責年休假待遇審批和目標考核獎資格審批工作。承擔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養老保險科。負責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承擔州本級企業職工提前(延遲)退休核准和企業年金備案工作。負責州直統籌單位死亡人員遺屬待遇和傷殘待遇備案及複審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事業發展規劃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劃和標準、基金管理辦法、基金保值增值年度計畫。對相關單位、部門貫徹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辦法和標準進行監督檢查。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方案。出具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審核意見。監督、檢查和指導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政策執行。草擬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相關政策。負責養老保險上訪接待、信訪答覆工作。
(十二)失業和工傷保險科。負責貫徹落實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監督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基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負責全州工傷認定工作,指導縣市工傷認定工作,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承擔全州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十三)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負責貫徹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監督就業專項資金、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資金等資金的使用管理。受理投訴、舉報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監督全州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實施。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審計工作。承擔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行政審批和信息科。負責牽頭辦理局機關行政審批事項,承擔局機關“權責清單”動態管理、政務服務平台監管、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本系統“放管服”改革和視窗單位作風建設等工作。擬訂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規劃、社會保障信息平台建設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路系統、辦公信息系統、對外熱線網的建設、管理、維護和信息安全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科)。負責管理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負責黨支部規範化建設、換屆選舉工作。負責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發展黨員的工作。負責行業“兩新”組織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日常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文化建設工作。

行政編制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32名。設局長1名(正處級),副局長4名(副處級),行業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5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吳昌雲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江萍、彭其容、李曉艷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公務員局局長:郭俊宏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調研員:普小保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調研員:鄧克、王燕清、趙建雲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解釋工作,其調整由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中共西雙版納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3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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