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學位辦關於做好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年報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院校:

根據《關於做好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年報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0〕23號)和《關於報送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的通知》(學位中心〔2010〕36號)精神,現就做好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年報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學位辦關於做好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年報工作的通知
  • 國家:中國
  • 地區:西藏自治區
  • 時間:2010年3月1日
通知,報送範圍,年報系統,截止時間,附屬檔案,年報通知,報送學位,匯總表,

通知

報送範圍

一、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報送範圍: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間授予的所有博士、碩士和學士學位信息。

年報系統

二、“學位信息年報系統”已開通,請各本科院校及時登錄系統完成本單位學位授予信息的數據採集、修改、邏輯校驗和提交上報等工作。

截止時間

三、我區學位授予信息報送工作截止時間為2010年9月20日,各本科院校務於截至時間內完成系統信息報送工作,並將以下材料報送自治區學位辦:
1.學位評定委員會有關學位授予、學位撤銷的決議;
2.以公文形式報送本單位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工作總結,內容包括學位授予信息分類匯總情況、工作組織情況、存在的問題及需說明的事項等,並填寫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總體情況匯總表
(附電子版)。
聯 系 人:朗 珍
聯繫電話:略

附屬檔案

1. 關於做好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年報工作的通知(學位辦〔2010〕23號)
2. 《關於報送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的通知》(學位中心〔2010〕36號)
3. 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總體情況匯總表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二Ο一Ο年六月二十三日

年報通知

關於報送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的通知
學位辦〔2010〕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我辦信息工作安排,為做好2009/2010學年度第一學期學位授予信息報送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仍按照《學位授予信息年報數據結構及代碼手冊》(見學位辦〔2008〕50號文附屬檔案)所規定的數據結構進行報送。報送內容為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間授予的所有博士、碩士和學士學位信息,有關數據屬於備案數據,請各單位嚴格把關,確保準確無誤。
二、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報送程式為:各學位授予單位(除軍隊系統)按照屬地原則,將本單位學位授予信息報送至省級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各省級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審核、確認本地區學位授予信息,於2010年10月31日前報送至“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數據中心”。軍隊系統學位授予單位的學位授予信息,報送至軍隊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各高校在報送以上電子信息的同時,須將本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對本學年度學位授予人員的學位授予決定(含名單)報送至省級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備案。
三、我辦委託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負責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全國學位授予信息報送工作。有關操作規程等具體要求,由該中心另行通知。
四、學位授予信息報送工作是國家從事學位授予管理和向社會提供信息服務的重要基礎,各學位授予單位要本著對國家、社會和學位獲得者負責的態度,認真總結2009/2010學年度第一學期學位授予信息年報工作經驗,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學位授予的規定進一步做好學位授予工作,保證學位授予信息的完整、準確和及時報送;各省級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和軍隊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要高度重視,認真部署,採取與學歷電子註冊資料庫比對、查閱學位授予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決議等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對學位授予信息的審核。
五、各省級和軍隊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可在我辦規定的時間內,另行部署本地區(系統)學位授予信息的報送工作。在上報本地區(系統)學位授予信息的同時,還須以正式檔案的形式,向我辦報送本地區(系統)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報送工作總結,內容包括學位授予信息分類匯總情況、工作組織情況、存在問題及需說明的事項等。
我辦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郵政編碼:100816,聯繫人:郝彤亮。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報送學位

關於做好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年報工作的通知
學位中心[2010]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位委員會辦公室、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辦公:
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委託,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學位中心”)負責全國學位授予信息年報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報送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的通知》(學位辦[2010]23號)精神,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報送範圍:所有博士、碩士和學士學位信息。報送內容包含文字內容和電子內容兩部分:
1.文字內容:
學位授予單位將本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有關學位授予、學位撤銷的決議報所在地省級學位委員會備案。
2.電子內容:
電子內容指學位獲得者相關信息電子資料庫。電子資料庫的採集標準及內涵見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調整學位授予信息年報數據標準的通知》(學位辦[2008]50號)檔案附屬檔案《學位授予信息年報數據結構及代碼手冊》(可在“學位授予信息年報系統”的“系統幫助”欄目下載)。電子數據庫報送通過“學位授予信息年報系統”完成,系統登錄入口:“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地址:)首頁左側的“電子工作平台”欄目。
二、本次學位授予信息報送工作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10月31日,各省級和軍隊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根據本地區(系統)的具體情況確定本地區(系統)學位授予單位本次信息採集、報送工作的完成時間,確保在上述截止時間內順利完成全部工作(含審核備案)。
三、學位證書查詢服務信息來源於學位授予單位的備案數據。各學位授予單位須嚴格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可參考《新版學位證書填寫、使用注意事項》,登錄“學位授予信息年報系統”進入“系統幫助”欄目下載)進行學位證書的填寫和頒發。對於沒有實施備案、備案信息不全或明顯有誤、學位證書填寫或頒發不符合學位委員會有關要求的,將無法提供學位證書網上查詢服務。
四、照片作為學位獲得者的特徵信息,是學位證書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今後學位證書網上查詢的重要信息。學位授予信息年報中提交的電子照片一律採用數碼照片,不得採用掃描照片,且必須與學位證書上貼上的照片一致。學位授予單位將學位獲得者電子照片匯總後通過“學位授予信息年報系統”上傳至數據中心。沒有上傳電子照片者,將無法提供學位證書網上查詢服務。
五、請各省級和軍隊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切實做好本地區(系統)信息報送的組織工作,並進一步加強對各學位授予單位報送信息的審查工作,確保上報信息的準確、完整和真實。
六、學位中心將於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召開專門會議,具體部署和協調本次學位授予信息年報工作,有關事宜另文通知。
七、“學位授予信息年報系統”將於2010年6月1日正式開通。有關省級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及其所轄學位授予單位登錄的用戶名和密碼不變。
八、學位中心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王莊路1號同方科技大廈B座18層,郵政編碼:100083。學位授予信息年報工作聯繫人:高懷雁,聯繫電話:略。
附屬檔案: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總體情況匯總表(樣表)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匯總表

2009/2010學年度第二學期學位授予信息總體情況匯總表(略)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