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方陣

西班牙方陣

貢薩羅·德·科爾多瓦在1505年那不勒斯取得的經驗基礎上,經西班牙東北部的阿拉貢王國國王斐迪南二世批准,將他的軍隊編成20支部隊,稱為縱隊。每個縱隊有 1000至1250人( 混合編有長矛兵、戟兵、火繩槍手和劍盾兵) ,這些人又編為5 個 連。這就是自從古羅馬步兵中隊這種編隊形式淘汰後,根據兵器使用的有關理論在 西歐建立起來的第一種正規的戰術編隊。這種縱隊從它的實際作戰任務來看,相當 於現代軍隊中的營和團,它由縱隊司令或上校負責指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班牙方陣
  • 外文名:Tercio
  • 釋義:古代一種戰鬥陣型
方陣由來,方陣編制,方陣組成,軍官編制,方陣改革,方陣意義,

方陣由來

在後來的20年裡,西班牙人逐步採用了一種稱為步兵團的編隊體制,來代替中世紀老式的“戰鬥大隊”。最初,每個步兵團由數量不等的幾個縱隊組成,最後標準化為3 個縱隊。這樣每個步兵團總兵力為3000多人。當步兵團成了西班牙軍隊的標準編隊時,劍盾兵和戟兵便消失了。代之以長矛兵和火繩槍手組成的步兵團或稱“西班牙方陣”。

方陣編制

步兵方陣
步兵方陣是1534至1704年間西班牙軍隊的基本單位。它由一批永久編制人員(在當時還是新鮮事物)和一些人數可變的戰鬥連隊組成。步兵方陣既是戰略單位也是行政單位,特別是在16世紀。
步兵方陣的永久編制人員[原文Staff,翻譯成“軍官團”或“參謀人員”會比較好理解,但醫生和鼓手等似乎並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 “軍官團”或“參謀人員”。
永久編制人員是在1534至1536年間隨著步兵方陣的出現而產生的一項革新,它包括行政職能(軍需、監察等)和軍事職能。具體構成如下:
方陣長[Maestro de Campo]:他統帥步兵方陣並擁有8人規格的私人護衛。 方陣長也是第一連隊的隊長。 通常步兵方陣會以他為名 ,如門多薩祖尼加維拉斯科、 孟德拉岡……
軍士長[The major sergeant (El sargento mayor)]:步兵方陣的第二級指揮官。他負責步兵方陣戰術上的組織以及並擔任第二連隊的隊長。
軍需官[The paymaster (Fiscal militare)]:負責步兵方陣的財務工作,有3個助手。
憲兵長[Chief of the military police (barrachel de campa?a)]:負責維持軍紀,有6名助手。破陣
首席隨軍教士[Chief Chaplain]:手下有兩名普通隨軍教士。
首席監督官[Chief Clerk (furiel mayor)]:負責監督[原文In charge of the intendancy]。
首席醫師[Chief Surgeon (cirujano mayor)]:負責醫療事務。
首席鼓手[Chief Drummer (tambor mayor)]:掌管步兵方陣中的所有樂師並負責傳遞軍令。
總計有永久編制人員29人。

方陣組成

戰鬥連隊1534-1632
西班牙步兵方陣有兩種不同的連隊:長矛手連隊和火槍手連隊。1534至1536年間,3個擁有8個長矛手連隊和兩個火槍手連隊、每連300人的步兵方陣被創立起來。1567年,4個步兵方陣被派往佛蘭德斯,到1568年,它們在理論上各自擁有10個長矛手連隊和2個火槍手連隊,每連250人。另外一些派往義大利的方陣,則擁有10個每連300人的連隊。

軍官編制

所有連隊都擁有相同的軍官層編制:
1個隊長及其隨從
1個旗手
3個樂師
1個文書[原文Clerk,前文的Chief Clerk據職能譯為“監督官”,此處不詳,暫譯為“文書”]
1個隨軍教士和1個理髮師,總計11人
每一個西班牙連隊被細分為人數上限為25人、由一名小隊長"cabo"率領的"escuadra"即“小隊”。一個250人的連隊有10個小隊,300人的連隊則有12個小隊。
西班牙軍隊中還存在一種由6個人組成的非官方建制las camaradas,它不是戰鬥單位,而是一群來自同一連隊、同食同寢同訓練、相互間存在友誼的人。camaradas對於維持道德風紀和西班牙士兵著名的“軍人精神”esprit de corps有著重要的意義。

方陣改革

在十七世紀中葉,為了適應當時的戰爭規模、戰術變化和火器的進一步發展,西班牙方陣進行了改革,歷史上為做區別將後來的方陣稱之為改良西班牙方陣。其具體的變化就是大幅度減少了長槍兵的份額而增加了火槍兵,大體上長槍兵占百分之二十五,而火槍兵則達到了百分之七十五。
這個方陣擁有著更大的威力,只是可惜它被瑞典國王古斯塔夫的軍事改革光芒所掩蓋……

方陣意義

在16世紀的一段時期里,這種軍事體制統治了整個歐洲戰場。在兵器技術的發展中出現了一個值得注意的新趨向,西班牙方陣中包括著數量相等的火繩槍連和長矛連,但是一個熟練的火繩槍士兵每月最多可掙四個埃斯庫多葡萄牙貨幣單位,而長矛兵最多不會超過三個埃斯庫多。
16世紀下半葉,西班牙軍隊曾經威震一時。其原因正是它採用了西班牙方陣這種軍隊體制的緣故。戰場上長矛兵排成密集的三個橫隊,每個橫隊正面為50至60人,縱深為20列。在四個邊角上是排成密集方隊的火繩槍士兵。這種堅固而具有機動能力的密集隊形其寬度約為150 米,縱深100 米。在方陣的四邊外側各排列著一列火繩槍士兵,還派出一獨立的分遣隊從事小規模出擊。
由於西班牙縱隊作戰思想的成功,不久法國也模仿組成了地區性的常備部隊。它起初稱為軍團,後又改為團,每個軍團由6 個大隊組成,每大隊1000人,其中包括600 名長矛兵,300 名火繩槍士兵,100 名戟兵。
西班牙方陣的意義在於,它運用火器的強大威力和長槍兵左刺戰術將傳統冷兵器時代軍隊送進了歷史的垃圾堆,而其強調的絕對的紀律性也為近代軍隊的建立打下了基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