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原借款

西原借款

1917年至1918年間段祺瑞政府和日本簽訂的一系列公開和秘密借款的總稱。段祺瑞政府通過西原龜三向日本借了一系列款項,其中最大的八次借款總額達1.45億日元,這筆外債就叫“西原借款”。為取得這筆款項,段祺瑞把東北的修築鐵路、砍伐森林和採礦等一系列中國主權出賣給日本,為日本後來全面侵占東北埋下隱患。

後因段祺瑞政權垮台,後續的中國歷屆政府都不承認該借款,因此借款剩下的1.2億日元(不計利息)成為呆賬,沒有還給日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原借款
  • 簽署時間:1917年至1918年
  • 簽署國段祺瑞政府和日本政府
  • 條約性質:喪權辱國的借款條約
日本的計畫,皖系的態度,貸款的代價,貸款的後果,

日本的計畫

日本大隈內閣曾以強硬態度向袁世凱提出《二十一條》,企圖一舉鯨吞中國,遭到中國人民的強烈反對。繼任內閣首相寺內正毅鑒於前任之失敗,乃以大量借款代替強硬交涉,既可緩和中國人民的激忿不滿,又收加緊控制、掠奪中國之效。
日本的經濟狀況,因歐戰關係增加了商品輸出,有了過剩的資本,為向中國輸出資本提供了可能條件。因此,日本便採取了所謂“菊分根”政策,即像菊花分根移植一樣,將資本輸入中國,大量借款給段祺瑞政府,以掠奪中國種種特權,企圖變中國為其獨占的殖民地。
為了向中國輸出資本,1916年12月,日本的興業、朝鮮、台灣三家銀行在政府的支持下組成特殊銀行團,專事對華投資。1917年8月,段祺瑞政府也成立了中日合辦的中華匯業銀行,作為賣國借款的經手機關。日本三家銀行所組成的特殊銀行團,只是名義上的承借銀行,實際上,所借款項均由日本政府從國庫預備金中支出。同時,所借款項不以日本政府名義出面,而是由以寺內正毅私人代表身份的西原龜三出面聯絡。對華借款由特殊銀行團承借並由西原龜三出面,這是日本政府煞費苦心的特殊安排,以避免其他帝國主義的注意和干涉,實現其單獨對華借款的野心。

皖系的態度

早在1916年10月,段祺瑞就主張“應該將中國關於農工商礦有價值的開列出來,同日本商量,何者中國自辦,何者中日合辦,何者讓日本人辦。一方面日本幫助中國,一方面日本亦獲得利益,不必支支節節,遇事麻煩,以達到中日親善之目的。”同年12月,日本內閣首相寺內正毅派西原龜三來華活動,在與曹汝霖、陸宗輿的密談中,商談了所謂“中日密切合作”問題。
1917年7月,段祺瑞重任總理後,為推行“武力統一”政策,鎮壓孫中山倡導的護法運動,不惜出賣國家權益,向日本大量借款。1917-1918年,共向日本借款1.45億日元。其中由西原龜三與段祺瑞政府的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商辦議定的有吉會鐵路、滿蒙四鐵路、吉林、黑龍江兩省的森林和金礦、有線電信、參戰、交通銀行等八項借款,總計1.45億日元。通過這一借款,段祺瑞把中國山東和東北地區的鐵路、礦產、森林等權益大量出賣給日本。

貸款的代價

段祺瑞政府出面辦理借款的為曹汝霖、陸宗輿、章宗祥等。西原借款各項名目、時間、金額、條件如下:
1.交通銀行借款,1917年1月20日簽訂,500萬日元,以隴海鐵路債券、中國政府國庫券和中國政府欠交通銀行債權證書為擔保。
2.交通銀行借款,1917年9月28日簽訂,2000萬日元,以中國政府國庫債券為擔保。
3.有線電報借款,1918年4月30日簽訂,2000萬日元,以中國全國有線電報的一切財產和收入為擔保。
4.吉會鐵路籌備借款,1918年6月18日簽訂,1000萬日元,擔保:以國庫券按貼現方式辦理。
5.吉黑兩省金礦及森林借款,1918年8月2日簽訂,3000萬日元,以吉黑兩省之金礦、國有森林以及上兩項所生屬於政府之收入為擔保。
6.滿蒙四鐵路籌備借款,1918年9月28日簽訂,2000萬日元,擔保:以中國政府國庫券按貼現方式辦理。
7.高徐、濟順鐵路籌備借款,1918年9月28日簽訂,2000萬日元,擔保:以中國政府國庫券按貼現方式辦理。
8.參戰借款,1918年9月28日簽訂,2000萬日元,擔保:以中國政府國庫券按貼現方式辦理,到期後以同一條件換髮新券抵換。
上述八項借款總計14500萬日元。

貸款的後果

西原借款從名目上看,除參戰借款外,均屬經濟借款。但實際上並未用於該項名目,而是90%以上都用於政府的軍政開支和償還內外債本利。段祺瑞政府財政總長曹汝霖承認,當時北京政府軍政費用每月需2000萬元,而財政部可靠收入每月不足1200萬元,所缺800萬元則依靠借款彌補。章宗祥也供認,借款常被政府移用,由於軍費所需,所借款項就無形地消失了。段祺瑞政府利用日本的支持,維持獨裁統治,進行“武力統一”,如同段祺瑞的心腹徐樹錚所說:“我北軍權勢消長,與日本寺內內閣利害相通。”日本政局雖有變更,然“扶持我派宗旨,始終不變”。
段祺瑞政府為了取得借款,不惜大量出賣國家民族主權,而日本則通過借款進一步從政治、經濟和軍事方面加緊對中國的控制。
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8月,日本對德宣戰,派兵侵入中國山東,至11月,奪得了德國在膠州灣和山東的全部權益。1917年8月14日,段祺瑞政府按照日本的意圖對德、奧宣戰後,不僅沒有向日本提出歸還山東權益的要求,反而在西原借款中進一步出賣了山東的權益。1918年9月24日,即中日簽訂高徐、濟順鐵路借款契約的前四天,日本外務大臣後藤新平照會中國駐日公使章宗祥,要求中國同意日本駐兵濟南、青島,同意在經營和管理膠濟鐵路方面日本享有種種特權。實際上是以此作為高徐、濟順鐵路借款的條件。段祺瑞政府為了取得借款,竟接受了日本的要求。同日,章宗祥在致後藤的復照中,把後藤照會所提要求一字不漏地照抄之後,明確表示:“中國政府對於日本政府上列之提議,欣然同意。”後來在巴黎和會上,日本便以此為藉口,拒不退還山東。
在西原借款中,段祺瑞政府將東北的吉會鐵路、所謂滿蒙四路和吉林、黑龍江兩省的金礦及森林等以及全國的有線電信的財產和收入,全部抵押給日本,使日本獲得了大量的經濟權益並控制了中國的電信事業。日本又在參戰借款的名義下,派大批顧問鑽進段祺瑞政府,派出軍官為段祺瑞訓練軍隊,取得了段祺瑞編練的所謂“參戰軍”的指揮權。
寺內正毅曾得意地說,通過向中國借款,日本所攫取的政治、經濟特權“何止十倍於二十一條”。段祺瑞則利用這一借款,建立起“參戰軍”,進一步加強了皖系軍閥的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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