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可立:有膽有識有奇謀

袁可立:有膽有識有奇謀

《袁可立: 有膽有識有奇謀》是一篇人物類記敘文章,作者謝志偉 ,選自中共福建省委主辦的《海峽通訊》2013年第10期。作品詳實客觀,條分縷析,對明末歷史名臣袁可立一生的重要事跡進行了概括性介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袁可立: 有膽有識有奇謀
袁可立:有膽有識有奇謀
作者:謝志偉來源:中共福建省委主辦《海峽通訊》2013年第10期
明朝末年,國勢日頹,朝綱廢弛,外有敵夷虎視眈眈,內有弄臣操控政權。袁可立在這一非常歷史時期“應運而出,蔚為寶臣”,他歷官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四朝,從推官一直做到兵部尚書,從“位卑未敢忘憂國”到“扶持社稷竭股肱”。面臨國運生變,他決疑定紛,奮謀決策,鞏固海防,抵禦外侵,建立赫赫功勳,時人評贊“忠誠乾國,正直立朝”,堪稱晚明政壇少有的幹練之才。
剛正不阿 犯顏敢諫
初入仕途的袁可立,前程一片向好。萬曆十七年(1589年),28歲的袁可立考中進士後即被授職蘇州府推官。就財政稅收而言,蘇州是當時天下第一大府,推官雖說只有正七品,卻擔負“理刑名,贊計典”的重責,除主管刑獄、審理案件之外,還參與對轄區官吏每三年一次的政績考核。
作為天下富郡的蘇州,其實也是一潭“深水”。蘇州人一向有好打官司的習俗,任職推官的袁可立,首先要面對的是名目繁多的各類訴訟案件。不僅如此,蘇州“府吏胥徒之屬善陰陽,上官百相欺騙”(董其昌語),要對付這些老奸巨滑的屬吏,對初涉官場的袁可立來說並不容易。就連袁可立的老師、熟諳官場的陸樹聲也不禁為他的這個得意門生備感擔憂。
所謂“初生牛犢不怕虎”,袁可立顯然沒被眼前困難嚇倒。那些奸滑的胥吏以為袁可立年少可欺,便有意想刁難他,將堆積如山的案牘抱到他面前,等著看他的難堪。沒想袁可立拎起筆來,“片言立決,如風掃籜,爰書無隻字出入”。那些人看得目瞪口呆,自此之後在袁可立面前無不戰戰兢兢,收形斂跡,再也不敢放肆。在任職推官期間,袁可立平反了大量冤案疑獄,深得百姓好評。
蘇州“水深”的另一面,還在於其複雜的官場背景。時任首輔大學士申時行和禮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王錫爵都是蘇州人,此二人“同舉會試,且同郡,政府相得甚”。正是因為這層特殊背景,可以說蘇州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朝廷的視線。也因為此,對於平庸之輩來說蘇州官場並不好“混”。明眼人都能看出,“二相(申時行、王錫爵)亦欲得高品撫牧其鄉”(湯顯祖語),讓有才能者為其家鄉出力,顯然是申、王的共同主張。
當時,主政蘇州的有兩個人,一個是應天巡撫李淶,一個是蘇州知府石昆玉。萬曆十九年(1591年),李淶和石昆玉之間,爆發了一場嚴重的衝突。以廉直著稱的石昆玉因整治地方豪強而觸怒李淶,李淶反誣石昆玉有罪,上章彈劾並將石昆玉逮捕入獄。懾於李淶的權勢,沒人敢站出來為石昆玉說句公道話。
對於李淶和石昆玉之間的孰是孰非,袁可立早就辨得一清二楚。在“同列為縮項”的情況下,他正氣凜然地表示“吾自任之!吾奈何以上台故誣賢太守”,他親自擔任主審官,按狀依法為石昆玉洗雪冤獄。案件調查完畢,當著李淶和眾官的面,袁可立大聲宣讀判詞,“中丞(李淶)愧甚,舉屏自障”,袁可立“讀法聲益厲”。(黃道周語)經此一擊,李淶在蘇州官場可謂丟盡顏面,儘管有王錫爵為政治靠山,自覺理虧的他還是很有自知之明地自劾去職。以七品之卑斗翻四品之尊,袁可立的不畏權勢和正直氣節,不僅使他聲名遠揚,也成就他為中國歷史上的“推官”楷模。
如果說在石李案上所體現的是袁可立的正義果敢,那么,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在處置浙江董氏家族事件上,則突顯了袁可立的善斷能謀。
董氏家族的領頭人董份曾任嘉靖朝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為人貪險,在官攀附權貴,居鄉橫行不法。他退職回浙江烏程老家後,廣占田地,蓄積財貨,“富冠三吳,田連蘇湖諸邑,殆千百頃”,為江南豪族巨宦。除了董份,在烏程當地胡作非為的還有曾擔任過國子監祭酒的范應期。
董份和范應期的不法行徑和所引發的民憤引起官方的重視,浙江巡撫王汝訓和巡按御史彭應參都以正直清嚴著稱,他們“相與力鋤豪右”,尋機準備將董范二人逮捕法辦。湊巧彭應參巡行所屬部域時,烏程上千百姓“遮道陳牒”控訴范應期的罪狀。急於求成的彭應參當即傳令烏程知縣張應望把范應期拘捕。范應期不堪受辱自縊而死,其妻吳氏奔赴朝廷告御狀。萬曆皇帝大為生氣,下令把彭應參和張應望逮入錦衣衛獄,將王汝訓革職查辦,並要求追究“吏部、都察院任用非人”的失察之責。吏部尚書孫丕揚、都御史衷貞吉等先後被捲入其中,一批官員受到牽連懲處。
鑒於范應期案引發的官場巨震,董份一案如“燙手山芋”,人人唯恐避之不及。但由於董氏家族在當地民怨極大,處境也很不妙,“為亂民所困,激切為變”,矛盾日益激化,隨時有可能演變成大規模的群體事件。董氏一案讓當地主政官員大傷腦筋,“中丞(巡撫)皇遽無措”,召集浙江兩台(藩台、臬台)商議,最後決定徵召能力出眾的蘇州推官袁可立前往處置。
一方是仗勢欺人的豪強劣紳,一方是希望權利得到伸張的百姓,如果處置失當,後果難以預料。袁可立到職後立馬做了兩件事,一是“博收訟牒下各縣以殺其勢”,即把百姓揭發董家的訴狀分發各縣審理,表明官方“不私袒護”的態度,遏制事態的進一步發展。在查實董家侵占民田的事實後,責其退還,處置之後的董家田產所剩十不及其三。二是對百姓一方參與施暴鬧事的為首者“徐取一二倡亂者抵法”,其餘均不予追究。各方都服從判決,事態很快得到了平息。這樁在外人眼裡“難之又難”的棘手案件,袁可立卻“一指顧間而變定”,充分顯現了他傑出的理政才能。
因政績突出,經吏部選拔,萬曆二十二年,袁可立晉升都察院山西道監察御史。離蘇之日,蘇州百姓簞酒相留,哭送百里不絕。到京城任職後的袁可立並沒有隨波逐流或趨炎附勢,而是堅守他執法如山、持正敢言的政治操守和率直秉性。
明朝的太監仰仗宮廷背景習慣作威作福,草菅人命的事時有發生。袁可立在巡視北京西城時,恰巧就遇上一樁太監殺人事件。袁可立沒有屈服於此人背後的勢力,立即將其逮捕法辦,並將罪狀鈐章張榜公布。一時請託者有之,阻攔者有之,一些同僚勸袁可立:“此弄臣,奈何窘之?”袁可立不為所動,憤然答道:“吾知有三尺,何知弄臣!”“殺人者抵,吾知為朝廷守法而已。”由此,一些人對袁可立咬牙切齒。
其實,對於袁可立來說,別說是太監,就是皇帝有了過失,他也敢毫不畏懼地“開炮”。萬曆皇帝平時最聽不得那些關乎國家治政缺失的直論,堂而皇之地拋出“賣直沽名”的幌子鉗制正直官員的進諫。一心為公的袁可立將己身安危置之度外,抗疏直批萬曆皇帝的這塊“遮羞布”:“近年以來,議論繁多,言詞激切,致乾聖怒,廢斥者不止百十餘人,概目為賣直沽名。”繼而他義正辭嚴地為皇帝眼中所謂的“賣直沽名”正名:“夫賣直者退,則不直者進;沽名者斥,則毀名者庸。朝有不直、毀名之臣,則民生休戚、人品邪正,誰復為國家昌言乎?”袁可立的奏疏呈上之後,萬曆皇帝給予他的卻是“奪俸一年”的懲戒。
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九月,祭祀歷朝皇帝的北京景德門遭雷震,袁可立藉機再上諫言,勸皇帝“親郊祀,勤朝講,批章奏,錄遺賢,明賞罰,化朋黨”,萬曆皇帝不但不理睬,反加深了對他的“壞印象”。後由於激言參與營救受廷杖責罰的同僚,袁可立觸怒當朝權臣,被連降三級調外任職。萬曆二十四年,35歲的袁可立被削職為民,自此沉冤長達26年,終萬曆一朝不被起用,史稱“震門之冤”。
雖然蒙冤受屈,暫別政治舞台,但換個角度看,沒有人會為袁可立感到抱憾。畢竟,年輕的他乾成了許多人想乾卻不敢幹的事,乾成了許多人一輩子都幹不成的事。他的能幹與敢幹,不僅來自於他的有膽有識,更滲入了他守土有責的信念和對這個國家的忠誠與赤忱。
決疑定難 老成禦侮
二十幾年過去,袁可立從未被人淡忘。光宗即位後,袁可立被召回朝廷出任尚寶司丞。熹宗登基後,袁可立先後出任尚寶司少卿、太僕寺少卿、通政司左通政等職。雖然官職一路升遷,但難掩袁可立的心頭之慮,此時的大明王朝,正江河日下,他不能不為國家的前途和命運感到擔心。
天啟元年(1621年)三月,後金軍在努爾哈赤的率領下,先後攻陷遼東重鎮瀋陽、遼東首府遼陽,遼東經略袁應泰戰敗自殺,遼河以東悉數被後金占據。天啟二年(1622年)正月,遼東巡撫王化貞出師不利再遭慘敗,遼東經略熊廷弼引軍退撤山海關,隨著軍事重鎮廣寧的失守,山海關以外的整個遼東全部淪陷。敗績傳回,朝野震驚。
面對時勢危局,審時度勢的袁可立大膽提出七條建議,“一收殘兵,以省調募;一出奇兵,以圖制勝;一明賞罰,以振法紀;一慎防守,以固封疆;一實京營,以固根本;一多儲糧,以防未然;一破格用人,以期實用。”奏疏呈上後,全部獲得批准實行。
也許正是應了自己七條建議中的“破格用人,以期實用”,天啟二年(1622年)四月,天啟帝以“彈壓登萊非公不可,於是以節鉞授公。”(孔貞運語)袁可立被晉升為右僉都御史,“巡撫登萊等處地方、備兵防海、贊理征東軍務”。始設於天啟元年的登萊巡撫一職,其實就是為了防備後金從海路南下專設。雖只統轄登州、萊州兩府,但因戰略位置突出,堪稱明朝海防前線的“橋頭堡”。
袁可立不辱使命,在登萊巡撫任上,他募兵練勇,整飭軍紀,洞察敵情,夯實海防,“凡地形險易,軍儲盈縮,將吏能否,虜情向背皆洞若燭照”,多次挫敗後金對明朝海疆防線的侵擾。其“一意治師,塞要害,焚盜糧,聯絡諸島,收復旅順,而海上晏然”,正是在袁可立的悉心治理下,登萊海防固若金湯,終其所任,“銷鋒臥鼓”,安定太平。
顯然,袁可立所立軍功並不局限於此,他節制悍將毛文龍,策反努爾哈赤的女婿劉愛塔(劉興祚),則充分印證了袁可立作為一個優秀軍事家的智謀和韜略。
毛文龍當時在登、萊沿岸的大海中占據了一個名為東江的小島,並在此設立軍鎮擔任總兵,由於他經常虛報軍功和貪索糧餉,朝廷對他很有意見。“天啟二年,毛文龍居海外,屢以虛言逛中朝,登萊巡撫袁可立每代為奏請。”袁可立之所以每每主動接濟並“袒護”毛文龍,並非他不察實情,而是相較一個人的短板,他更願意目其所長。換句話說,袁可立不為“一葉障目”,他著眼的無外乎是整個大局。當然,袁可立也並非毫無底線,他也曾善意警醒過毛文龍,換來的卻是毛文龍對他的惡意攻擊。出於通盤考慮袁可立仍虛懷以待,不曾與其陷入內耗。及至後來毛文龍被袁崇煥所殺,無疑更能襯映出袁可立的氣度和胸懷。
後金復州總兵劉愛塔“身在金營心在明”,天啟三年(1623年)二月,劉愛塔發密信給明朝登萊總兵沈有容,稱“欲反正內應,以報中國”。沈有容隨即匯報給袁可立。袁可立考慮“因間用間,實兵家妙用”,以他的老練和沉穩很快作出決斷,“此用間之會,不可失也”,在納受劉愛塔之降和明確優待政策的同時,他也做好兩手準備,“計事成則收恢復之功,即事露亦遺彼疑貳之禍”。劉愛塔感於袁可立的寬待,決定當年七月率兵起義。儘管由於叛徒告密,投誠計畫最終失敗,但劉愛塔還是在崇禎元年逃離後金政權歸順明朝並戰死疆場。在明金(清)戰爭史上,劉愛塔是棄金投明級別最高的將領,這一明朝在遼東實施最成功的間諜戰,對遼東戰事起到積極深遠的影響,使“(明朝)四百里喪地復歸版圖”,對努爾哈赤亦是沉重打擊。就此而言,袁可立可謂功莫大焉。
崇禎六年(1633年)袁可立去世後,大明王朝也氣數將盡,崇禎朝首輔孔貞運在為袁可立蓋棺論定時不無惋惜地指出“使天假數年,則公將奮謀決策”,必能“以抒我皇上東顧之憂”,此番評語對於扶危定傾、功勳卓著的袁可立來說堪稱貼切並不為過。■
責任編輯/楊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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