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稱“海巡署”,前身為海岸巡防司令部,是台灣當局的海岸及海洋執法及巡防救難專責單位,隸屬於“行政院”。平時負責巡防各港口、沿岸地區、離島、領海、鄰接區及專屬經濟區查緝走私貨物和毒品、犯罪逃亡的司法警察,戰時亦可成為戰鬥部隊。南沙群島的太平島由“海巡署”方面駐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外文名: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 “署長”:李仲威
  • 上級部門:台灣地區“行政院”
  • 前身機關:海岸巡防司令部、警政署水警局
成立沿革,組織概要,海岸巡防總局,海洋巡防總局,海巡特勤隊,署本部,歷任署長,海巡階級,主要武器,機炮,機槍,步槍,手槍,

成立沿革

台灣地區行政當局以往的海洋相關事權,分散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財政部關稅總局、“國防部”(國軍海軍及警備總部)、“國家安全局”、農委會等單位,各單位透過“警備總部"(後期改為海岸巡防司令部)主導的"行政院會報"協調工作及情資,但仍因事權不一造成許多困擾。在1999年提出海岸巡防專責機構的構想。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本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本部
2000年1月28日台當局正式將"國防部軍管區司令部暨海岸巡防司令部(海巡部)”,改編成立海岸巡防總局;原“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改編為海洋巡防總局,並同時納編“財政部關稅總局緝私船隊”為直屬船隊;二者之上再成立所謂“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統籌岸、洋二總局之事務。
2010年2月3日修正“行政院組織法”,自2012年元旦起將更名為海洋委員會,負責區塊業務為總體海洋政策、海洋資源、海域安全、海岸管理、海洋文教政策之規劃、推動與協調、海岸巡防。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將改隸為該會所屬機關。但名稱未變。
“海巡署”署徽“海巡署”署徽
海巡署署徽含義
徽章特徵圖案之精神象徵與意涵
青天白日國徽
象徵效忠“中華民國”,保護疆域之意涵。
金黃色警鴿
象徵警戒、和平、效率。
金黃色法龍
象徵保護疆域、沿海、維護人民安全。
白色天秤
象徵公平。

組織概要

“海巡署”的人員及船隻設備分別來自“財政部”關稅總局、“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以及“內政部”警政署的水上警察局等。
署機關除了幕僚及行政單位外,實際的海巡任務分有海岸巡防總局以及海洋巡防總局並且以負責區域設立分局。

海岸巡防總局

以原“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為骨幹,改制而來。
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管轄範圍為台澎金馬地區海岸自海水低潮線以迄高潮線起算五百米以內之岸際地區及近海沙洲(如釣魚台列嶼),分為北中南東四個地區局。管轄範圍之例外情形有如接獲民眾報案檢舉或檢察官調集,單位依案發地點,查緝範圍可延伸至內陸或山腰。
停泊於新北市淡水區的快艇(pp-601)系列停泊於新北市淡水區的快艇(pp-601)系列
北部地區巡防局:原軍方“北區海岸巡防部隊”,位於桃園縣觀音鄉。負責宜蘭和平溪至新竹青天泉間的台灣北部地區海岸以及釣魚台列嶼、馬祖、龜山島、基隆嶼及彭佳嶼的海岸巡防工作。 第一巡防區(宜蘭縣頭城鎮),第二巡防區(基隆市中正區),第三巡防區(桃園縣觀音鄉),第十一巡防區(連江縣南竿鄉),第一海岸巡防總隊(宜蘭縣蘇澳鎮),第二海岸巡防總隊(基隆市中正區),第一二岸巡大隊(宜蘭縣頭城鎮),第一三岸巡大隊(新北市貢寮區),第二一岸巡大隊(新北市萬里區),第二二岸巡大隊(新北市淡水區),第二三岸巡大隊(桃園縣大園鄉),第二四岸巡大隊(新竹市香山區),馬祖岸巡大隊(連江縣南竿鄉),訓練大隊(桃園縣觀音鄉),宜蘭機動查緝隊(宜蘭縣壯圍鄉),基隆機動查緝隊(基隆市信義區),台北機動查緝隊(新北市瑞芳區),桃園機動查緝隊(桃園縣觀音鄉),新竹機動查緝隊(新竹縣新豐鄉),連江機動查緝隊(連江縣南竿鄉)。
中部地區巡防局:原軍方“中區海岸巡防部隊”,位於台中市清水區。負責新竹青天泉以南至嘉義八掌溪出海口以北的台灣中部地區海岸以及金門、烏丘嶼的海岸巡防工作。第四巡防區(台中市清水區),第五巡防區(嘉義縣朴子市),第十二巡防區(金門縣金湖鎮),第三海岸巡防總隊(台中市清水區),第四海岸巡防總隊(嘉義縣朴子市),第九海岸巡防總隊(金門縣金湖鎮),第三二岸巡大隊(苗栗縣後龍鎮),第四一岸巡大隊(彰化縣鹿港鎮),第四二岸巡大隊(雲林縣麥寮鄉),訓練大隊(台中市清水區),苗栗機動查緝隊(苗栗縣通霄鎮),台中機動查緝隊(台中市南區),彰化機動查緝隊(彰化縣鹿港鎮),雲林機動查緝隊(雲林縣麥寮鄉),嘉義機動查緝隊(嘉義縣朴子市),金門機動查緝隊(金門縣金湖鎮)。
南部地區巡防局:原軍方“南區海岸巡防部隊”,位於高雄市茄萣區。負責自嘉義八掌溪(含)以南迄塔瓦溪(含)以南的台灣南部地區海岸,以及東沙群島、南沙群島及澎湖群島的海岸巡防工作。第六巡防區(台南市北門區),第七巡防區(高雄市鼓山區),第八巡防區(屏東縣枋山鄉),第十三巡防區(澎湖縣馬公市),第五海岸巡防總隊(高雄市鼓山區),第六海岸巡防總隊(高雄市林園區),第七海岸巡防總隊(澎湖縣馬公市),第五一岸巡大隊(台南市北門區),第五二岸巡大隊(高雄市茄萣區),第六二岸巡大隊(屏東縣枋山鄉),第六三岸巡大隊(屏東縣恆春鎮),第七二岸巡大隊(澎湖縣白沙鄉),訓練大隊(高雄市岡山區),台南第一機動查緝隊(台南市南區),台南第二機動查緝隊(台南市北門區),高雄第一機動查緝隊(高雄市苓雅區),高雄第二機動查緝隊(高雄市鳳山區),屏東查緝隊(屏東縣枋山鄉),澎湖查緝隊(澎湖縣馬公市),東沙指揮部(東沙島),南沙指揮部(南沙太平島)。
駐守太平島的“海巡署”人員駐守太平島的“海巡署”人員
東部地區巡防局:原“軍方東區海岸巡防部隊”,位於台東縣台東市。負責屏東、台東交界塔瓦溪以北至宜蘭和平溪以南的台灣東部海岸以及綠島、蘭嶼兩離島的海岸巡防工作。第九巡防區(花蓮縣新城鄉),第十巡防區(台東縣台東市),第八一岸巡大隊(台東縣台東市),第八二岸巡大隊(花蓮縣豐濱鄉),第八三岸巡大隊(花蓮縣新城鄉),台東查緝隊(台東縣台東市),花蓮查緝隊(花蓮縣吉安鄉)。
各地區局下分設總、大隊,總(大)隊下則設安檢所,性質類似於警察機關的“派出所”,其人員組成為有海巡署借調自“國防部”之志願役官兵,及選自“中華民國”陸軍及海軍、陸戰隊等之義務役官兵,具有部分司法警察身份的軍人(如憲兵)。另外,也會有部分經過預官考試的少尉軍官會因專長或抽籤分發,至海巡單位服務。
早期計畫在漁港設立安檢所,專門受理漁船進出港及娛樂業漁船進出港(例如賞鯨船),於商船則與其他相關機構設立聯合辦事處,處理進出港報關手續;於一般岸邊則設定機動巡邏站及雷達站。

海洋巡防總局

原“內政部”警政署的水上警察局(原為保全警察第七總隊,俗稱“保七”),位於新北市淡水區。分成北中南東四個機動海巡隊及16個海巡隊1個直屬船隊:第一海巡隊(基隆市中正區),第二海巡隊(新北市淡水區),第三海巡隊(台中市清水區),第四海巡隊(台南市南區),第五海巡隊(高雄市旗津區),第六海巡隊(花蓮縣花蓮市),第七海巡隊(宜蘭縣蘇澳鎮),第八海巡隊(澎湖縣馬公市),第九海巡隊(金門縣金湖鎮),第十海巡隊(連江縣南竿鄉),第十一(特勤)海巡隊(新北市淡水區),第十二海巡隊(新竹市北區),第十三海巡隊(嘉義縣布袋鎮),第十四海巡隊(屏東縣恆春鎮),第十五海巡隊(台東縣台東市),第十六海巡隊(新北市貢寮區),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基隆市仁愛區),中部地區機動海巡隊(台中市清水區),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高雄市鼓山區),東部地區機動海巡隊(花蓮縣花蓮市),直屬船隊(高雄市旗津區)。
“海巡署”臂章“海巡署”臂章
分界海域同海岸巡防總局,負責的是海岸之外的海域。其人員組成則多為警察出身,具有司法警察身份,亦有自關稅總局或農委會調任者。

海巡特勤隊

成立於2004年,實地參與多次重大治安維護案件,破獲漁船盜油和人蛇集團,具有司法警察身份;人員素質和武器裝備不遜於先進國家特種部隊。由海岸巡防總局在轄下北、中、南、東4個地區局200多名志願役士官中,遴選體能戰技優秀者,送海軍陸戰隊壽山基地,由海軍陸戰隊兩棲偵蒐大隊進行為期3個月的代訓,包括體能耐力及射擊、特勤基礎訓練;之後則由憲兵特勤隊代訓,著重近身格鬥、巷戰、狙擊射擊精進訓練。 海巡特勤隊的另一任務是海上及陸上反恐行動,隊員還要進行直升機滯空垂降、武裝游泳、船艇攀爬、船艙戰鬥搜尋、爆裂物識別處理、高樓攀降和城市巷戰小組攻堅等訓練,個個要具備“水底往上攻、空中往下攻”的立體作戰技能。
海巡特勤隊臂章海巡特勤隊臂章

署本部

人事處
會計處
政風處
企劃處
巡防處
情報處
後勤處
通電資訊處
秘書室
勤務指揮中心

歷任署長

姚高橋(2000年1月28日 - 2000年5月21日)
台灣當局領導人視察“海巡署”台灣當局領導人視察“海巡署”
王郡(2000年5月21日 - 2004年5月20日)
許惠祐(2004年5月20日 - 2006年1月25日)
王進旺(2006年1月25日 - )

海巡階級

海巡署因融合軍人、警察、文職公務員等三類人員,故不使用軍階,階級標誌獨立於軍方,而使用類似警階的海巡階級。
海巡署階級章海巡署階級章
官等職務類別階級章圖示
特任官
特任官(署長)
金底3星
簡任十四職等
中將(副署長)
金底2星
簡任十三職等
中將(總局長) 警監一階 關務監一階
金底1行
簡任十二職等
少將 警監二階 關務監二階
3線4星
簡任十一職等
少將 警監三階 關務監三階
3線3星
簡任十職等
上校 警監四階 關務監四階
3線2星
薦任九職等
中校 警正一階 關務正一階
3線1星
薦任八職等
中校 警正二階 關務正二階 高級技術員一階
2線4星
薦任七職等
少校 警正三階 高級關務員二階 高級技術員二階
2線3星
薦任六職等
上尉 警正四階 高級關務員三階 高級技術員三階
2線2星
委任五職等
中尉 警佐一階 關務員一階 技術員一階
2線1星
委任四職等
少尉 士官長 警佐二階 關務員二階 技術員二階
1線4星
委任三職等
上士 警佐三階 關務員三階 技術佐一階
1線3星
委任二職等
中士 警佐四階 關務佐二階 技術佐二階
1線2星
委任一職等
下士 關務佐三階 技術佐三階
1線1星
2粗折槓3細折槓
2粗折槓2細折槓
2粗折槓1細折槓

主要武器

機炮

T-75 20毫米機炮
T-92 40毫米快炮
51式106毫米無后座力炮(東沙指揮部、南沙指揮部)
波佛斯40公厘高射炮波佛斯40公厘高射炮
波佛斯40公厘高射炮(東沙指揮部、南沙指揮部)
T-75 81公厘迫擊炮(東沙指揮部、南沙指揮部)
MK19式40公厘自動榴彈槍(東沙指揮部、南沙指揮部)
63式120毫米迫擊炮(南沙指揮部)

機槍

T75班用機槍
烏茲衝鋒槍
T77衝鋒鎗(特勤隊)
MP5衝鋒鎗(特勤隊)
伯奈利M4 Super 90半自動散彈槍(特勤隊)
PSG-1狙擊步槍(特勤隊)

步槍

T65K2步槍T91步槍(特勤隊)
M4卡賓槍M4卡賓槍
M4卡賓槍(特勤隊)

手槍

SIG P226(特勤隊)
T75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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