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林業局

根據蚌埠市市委、市政府《關於實施市直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蚌發〔2002〕2號),設定蚌埠市林業局。蚌埠市林業局是主管全市林業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蚌埠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掛蚌埠市林業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蚌埠市林業局
  • 地理位置:安徽省蚌埠市
  • 主要職責:負責林業方面工作
  • 內設部門:蚌埠市、造林工程科等
機構簡介,內設部門,直屬單位,計畫規劃,地理位置,

機構簡介

蚌埠市林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森林生態環境建設、 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起草本地區林業規範性檔案,制定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擬定全市森林生態環境建設和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市政府確定的重大林業工程建設的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運行。
(三)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建設和國土綠化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植樹造林、退耕還林、義務植樹和城鄉綠化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站建設和管理。
(四)負責全市森林資源的管理及利用; 做好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及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監督全市森林採伐限額和木材生產計畫的執行;監督、規範林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對依法應由市級以上政府批准的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初審;負責全市木材市場及木材檢查站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的管理和技術指導;負責指導全市林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改革,以及林產品加工業的巨觀管理;指導林業分類經營管理工作,積極推進林業產業化。
(六)組織、 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根據國家、省自然保護區的區劃、規劃原則,組織、指導全市濕地保護工作;負責全市獵槍彈具的管理並監督狩獵情況;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鼠害的防治及檢疫工作。
(七)研究全市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 監管國有林業資產;審批或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
(八)組織、指導全市林業科技、教育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部門

市林業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宣傳、信息、機關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管理市級林業資金,監督全市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市級國有林業資產以及局機關、直屬單位的資產;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擬訂林業人才培訓和職工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業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承辦指導林業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全局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造林工程科(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落實國家、省林業及生態建設的方針、政策,擬訂、組織、實施林業及生態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植樹造林年度計畫以及國家、省、市確定的重大林業工程建設的年度計畫;承擔以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承擔林業重大自然災害後恢復重建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林業行業統計,指導全市林業經濟分析工作;指導國有林場的建設和管理;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和部門綠化、城鄉綠化工作。
(三)資源林政管理科(行政審批科)
承擔全市森林資源管理工作,擬訂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利用及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等有關政策並監督執行;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使用情況;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管理監督林木的憑證採伐與運輸及林區木材經營(加工);負責對依法應由市級以上政府批准的徵用、占用林地進行初審;擬訂全市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組織指導市級林業產業標準的擬訂及林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承擔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的有關工作;組織、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的落實和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政策措施的落實;指導、監督全市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直屬單位

蚌埠市林業管理站
市森林公安分局

計畫規劃

根據《蚌埠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安徽省林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特編制本規劃。
一、基本情況
蚌埠市轄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3縣和龍子湖區、蚌山區、禹會區、淮上區4區,共設36個鎮、19個鄉、22個街道辦事處,有221個居民委員會,926個村民委員會。
地處黃淮海平原與江淮丘陵的過渡地帶,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地貌以平原為主,約占總面積的92%;丘陵多分布在淮河南岸,最高丘陵為位於懷遠縣境內的塗山,主峰海拔338.7米。
屬北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區與暖溫帶半濕潤季風氣候區的過渡帶,四季分明,氣候溫和,雨量適中,光照充足。1986~2005年,全市年平均氣溫15.9 ℃,平均日照時數2051.8小時,平均降水量950 毫米,平均無霜期224天。
土壤分為淋溶土、半淋溶土、初育土、半水成土、人為土5個土綱,黃棕壤、紅色石灰土、紫色土、黑色石灰土、粗骨土、潮土、砂礓黑土、水稻土8個土類。
有各類植物1000餘種,其中木本植物400多種,草本植物600多種。野生動物120餘種(不含魚類),昆蟲類萬餘種。
在丘陵區尚存的野生灌木有酸棗、野棠梨、黃荊條、枸杞、胡枝子等;草本植物有白茅草、野古草、狗尾草、山紅草等;人工栽培樹種有刺槐、馬尾松、側柏、黑松、中槐、苦楝、臭椿、楊、柳、泡桐等,還有石榴、蘋果、李、桃、葡萄、棗、梨等經濟林樹種。
平原上自然生長的雜草有茅草、扒根草、刺刺芽、毛穀草、剪子股、富苗秧、馬齒菜、黃蒿、狗尾草、節節草、半夏、車前、蒲公英等,窪地有三棱草、稗草、牛毛氈、鴨舌草、蒲草等。栽培林木有楊、柳、椿、楝、榆、槐、泡桐、水杉、刺槐等,此外還有石榴、桃、李、梨、棗、葡萄、柿等經濟林樹種。
全市河流水面29.93萬畝,湖泊水面15.77萬畝,合計占總面積的5%。除去河流湖泊,土地面積847.11萬畝,其中已利用土地801.74萬畝,占94.6%;未利用土地中,以灘涂占地最多,為28.8萬畝。常用耕地434.1萬畝,人均占有常用耕地1.68畝。
全市林地達130萬畝,有林地116萬畝,活立木蓄積480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達13.1%,林木綠化率達17.1%。
二、蚌埠市“十一五”林業建設主要成績
(一)林業重點工程紮實推進
“十一五”期間,我市堅持項目帶動,積極實施林業重點工程建設,先後實施了退耕還林工程成果鞏固專項規劃、長江防護林工程2.4萬畝、楊樹豐產林基地30萬畝、四方湖和沱湖國家重點濕地保護利用工程、封山育林工程1.8萬畝、國有苗圃種苗基地2個和綠色長廊工程270公里等,陸續爭取到國家資金近1億元,吸納社會資金3億元,惠及農戶近6萬戶,為我市林業生態建設夯實了基礎。
(二)森林資源總量穩步增長
“十一五”期間,在林業重點工程的帶動下,抓好成片造林,增加綠量,全市森林資源總量逐年增加。“十一五”期間,完成成片造林8 萬畝,建設農田林網55.8萬畝,培育間伐52.5萬畝,義務植樹1627萬株;完成綠色長廊線路綠化270公里,林帶建設120公里。“十一五”末,全市林地面積達130萬畝,有林地116萬畝;活立木蓄積量480萬立方米,比“十五”末淨增加68萬立方米。
全面加強了森林資源管理保護,對林地實行定額指標管理,把征占用林地嚴格控制在年30公頃的定額指標內。秉承服務意識,為京滬高鐵、合蚌高鐵等國家重點工程占用林地積極申報,獲得上級部門批准。加強了林木採伐限額、運輸源頭和流通領域的管理。
(三)林權制度主體改革順利完成
我市率先在懷遠縣進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在總結試點成功推廣的基礎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進展順利。全市55個鄉鎮,915個行政村,2224個村民組,13.8萬個農戶參加林改,涉及32萬畝集體林地,發放林權證3萬餘份,林權抵押融資2億元,林權主體改革按期順利完成。
(四)林業產業快速發展
在加強生態建設的同時,林業產業發展步伐加快,共培育建成楊樹豐產林30萬畝、經濟林7萬畝和林木種苗花卉1萬畝。成立了市花卉協會、市經濟林協會,不斷提升服務花農、果農的水平。通過招商引資,興建了一批骨幹型的木材加工企業。全市現有各類木材加工企業180餘家,其中規模較大的有27家,省級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7家,四星級森林旅遊人家1處,形成了速生豐產林、經濟林、種苗花卉、木材加工、經濟林產品加工、野生動物繁育利用和森林旅遊等七大產業化雛形,林業產業已經成為全市經濟發展新的增長點。懷遠縣塗山村、五河縣八岔村、蚌山區定庵村被評為“省級林業特色產業村”,被命名為石榴之村、銀杏之村、桃子之村。2010年全市林業年產值已達9.01億元,其中林業二、三產業占林業總產值比重已達到40.2%。
(五)濕地保護工作穩步推進
市、縣區林業部門積極尋求新的發展機遇,抓住國家林業局對淮河流域濕地開展調查的契機,發揮我市濕地面積大、分布廣泛、生物多樣性豐富等優勢,組織有關專家深入三縣、四區對沱湖、四方湖、香澗湖、三汊河等濕地開展了詳細調查,基本掌握了我市濕地的資源現狀、重要數據以及保護工作面臨的問題,理清了全市濕地保護的工作思路,積極向國家積極申報濕地保護項目。懷遠縣四方湖和五河縣沱湖被國務院列為國家重點保護濕地,一期保護經費到位,已開工建設。淮上區三汊河濕地公園項目通過國家專家組評審,被命名為“國家級濕地公園”。
(六)森林三防能力穩步提升
市林業部門高度重視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防止亂砍濫伐林木的三防工作,不斷加強能力建設,加大林業行政執法和防護力度,嚴厲查處各類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全市森林公安納入政法編制,明確了工作職責,核定了人員,落實了工作經費。“十一五”以來,全市森林公安共查處涉林案件391起,其中:刑事案件16起,治安案件19起,林業行政案件356起,處罰399人次,挽回直接經濟損失6580萬元。
森防部門配備了預警和防控機械設備,建成了蚌埠市應急防治藥劑藥械庫和檢疫除害中心,有效地保護了森林資源,維護了全市的森林生態安全。“十一五”期間,未發生大的森林火災,森林火災成災率低於千分之四的省控防火指標,有害生物防治“三率”高於省控指標,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低於省控指標。
三、全市“十一五”林業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現有綠量不足,森林經營管理粗放,周邊山林管理體制不順。
全市森林覆蓋率低,綠量少,樹種單一,林種、林分結構不合理;森林經營管理粗放,防禦林業有害生物、火災、冰雪等災害能力不強;市區周邊山林多頭管理,管理體制不順。全市整體上與森林城市的要求有較大的差距。
(二)林業政策性資金投入不足,林權制度改革有待進一步深入。
營造林投資中央補助較低,營造林實際成本逐年加大,一定程度影響了社會造林積極性,公共財政對林業的投入與林業發展需求差距較大。林業要素市場有待建立。
(三)林業產業鏈有待延伸和擴展,龍頭企業帶動作用不強。
我市重點林業產業如:石榴、木材、花卉、森林旅遊等,生產均為初級產品,龍頭企業生產規模和產值小,對區域的林業產業化的影響和帶動效應弱。
(四)宣傳教育和部門協作有待加強。
林業在生態建設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期間,存在著對林業生態建設、濕地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與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認識不足,配合不佳的情況。需廣泛宣傳,加強社會認同,調動全社會參與林業建設的積極性。
四、“十二五”規劃指導思想和原則
現代林業是以可持續發展理論為指導,以生態環境建設為重點,以產業化發展為動力,以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為前提,廣泛地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實現林業資源、環境和產業協調發展,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高度統一。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現代林業建設全局,深入貫徹執行黨的十七大和中央、省、市林業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認識新形勢下蚌埠現代林業面臨的新課題、新機遇,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確立的“鞏固提升皖北中心城市地位,加快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大城市”總體戰略目標,深化林業改革,強化科技創新,實施工程帶動,大力培育、保護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全面提高林業的綜合效益,逐步建立起比較完備的林業生態體系、比較發達的林業產業體系和比較繁榮的林業文化體系,適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求,為建設宜業宜居宜游特色鮮明的大城市作出積極貢獻。
(二)規劃原則
以現代林業發展為主題,以三大體系建設為主線,以科技為支撐,以改革和產業帶動為動力,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增收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根本出發點,大力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積極培育高效林業,強化林業生態功能,全面提高林業綜合效益,促進全市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為實施“加速崛起,富民強市”戰略提供有力保障。為此,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整體推進;
——堅持以人為本、生態優先,生態、經濟、社會三大效益相統一;
——堅持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大對林業建設的投入,進一步最佳化林業投融資環境、廣籌林業建設資金;
——堅持全民參與、全社會辦林業;
——堅持尊重自然和經濟規律,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講求實效;
——堅持科技興林,不斷提高營造林質量;
——堅持依法治林,確保森林資源安全、持續、快速增長。
五、發展目標
1、實現有林地由“十一五”末的116萬畝增加到131萬畝,淨增15萬畝。
2、實現森林覆蓋率由“十一五”末的13.3%增加到15%,林木綠化率由17.1%增加到20.2%。
3、力爭活立木蓄積量由“十一五”末的480萬立方米增加到560萬立方米以上。
4、力爭林業總產值由“十一五”末的9億元增加到24億元以上。

地理位置

安徽省蚌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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