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主要成就,所獲榮譽,社會任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15歲開始接觸射擊,成為了一名專業射擊運動員。
1997年,虞利華作為引進人才來到寧波體育運動學校,擔任步槍射擊教練。
2018年,虞利華加盟海亮教育管理集團,擔任海亮教育射擊隊總教練。
主要成就
虞利華執教射擊三十餘年,截至2021年7月,培養的學生已在世界、亞洲、全國各類比賽中獲得了炒轎判132個冠軍,七人次破六項世界紀錄,平二項世界紀錄,八人次破全國紀錄。向國家、省、中國人民解放軍、清華大學、東南大學等射擊隊輸送了上百名運動員,數十人達國際和國家級運動健將標準。其中更有王成意、康宏偉、張超玄著、楊倩等一批世界冠軍選手。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上,王成意獲得奧運會銅牌。在東京奧運會上,楊倩奪得兩枚奧運金牌。
所獲榮譽
先後獲得全國優秀教練員、全省先進工作者、寧波市傑出專家等榮譽稱號,浙江省 “151”工程第二層次人選等,寧波市首屆體育突出貢獻獎等榮譽,並於奔譽囑雄2005年被批准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社會任職
第十二屆、第十三屆、第十四屆、第十五屆、第十六屆寧波市政協委員,第十四屆、第十五屆、第十六屆寧波市政協常委,民進寧波市委會委員。
人物事件
2024年2月,2020年東京奧運會射擊冠軍楊倩的教練虞利華在微博發文,稱被寧波體育局和寧波體校的領導剋扣奧運獎金,文中稱:“楊倩奪冠後,他(她)們又是升官又是發財(奧運會獎金少不了他/她們的份),而我作為冠軍的教練,卻至今分文未得。2月2日,寧波體校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肯定知道這個事,一直以來大家都知道,也都在跟進”。寧波市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已關注此事,相幾簽夜抹關處室工作人員在處理。浙江省體育局工作人員回應稱,虞利華所言“不準確、不確切、不全面”,並且其身份也不再是體校教練。2月2日晚,寧波體育運動學校發布聲明稱,近日,我校關注到“楊倩教練虞利華討要獎金”等訊息,發布的信息與事實不符。
2024年2月3日,針對寧波體校聲明,奧運冠軍楊倩啟蒙教練虞利華再次發聲回應風波,稱“所發信息均為客觀事實”。回應如下:
一、本人系楊倩啟蒙教練,亦是帶訓教練,從最初選材進入寧波體育運動學校,開始接受專業的射擊訓練,再到精心培養後從寧波體校直接輸送至清華大學射擊隊,走了一條與眾多運動員不同的培蒸燥養道路,最後順利入選國家射擊隊,傾注了本人無數心血,楊倩是我們國家的驕傲,亦是本人的驕傲,更是代表著無數基層教練的驕傲與成功。
二、關於《聲明》所指並強調的“根據省、市相關規定……”“其要求與政策不符……”等內容,本人作為直接利害關係人,要求寧波市體育局及寧波體育運動學校立即公開浙江省及寧波市關於東京奧運會取得優異成績的運動員、教練員獎勵發放的相關具體規定、實施細則及政策檔案,以明確獎勵發放與分配的標準,而並非是以“根據相關規定”一筆帶過、敷衍搪塞。
三、關於《聲明》載述“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該獎金…”,希望寧波市體育局及寧波體育運動學校具體說明“校領導班子”研究並作出關於獎勵發放決策的依據與事由,並公布或出示相關會議記錄或紀要,明晰到底是領導意志,還是集體決策?以及該決策是否科學、合理,是否真正貫徹落實了黨和政府關於發放獎勵、表彰先進的初衷與目的。
四、射擊運動並非集體項目,並不存在所謂的“教練團隊”,楊倩在寧波體育學校訓練期間,均由本人單獨帶訓,寧波市體育局及寧波體乎歡汗育運動學校以該獎金用於獎勵教練團隊為由,實為瓜分本屬本人獎勵。既如《聲明》所述,希望寧波市體育局及寧波體育運動學校公布楊倩“立腿享教練團隊”具體教練人員組成及分工,以及所謂40%獎勵最終發放對象及分配依據。
五、針對本人合法合理合情之訴求,寧波市體育局及寧波體育運動學校一直以敷衍搪塞及強勢態度面對與處置,並未有任何詳細說明與合理解釋,更難以服眾,現所發《聲明》即可窺探與證明,讓本人無比寒心!
六、本人通過相關自媒體發布的主挨懂臭張自身合法權益信息,均為客觀事實,並非《聲明》所述不實信息,本人對發布信息自願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也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同時,對於損害本人合法權益的任何行為,本人將維權抗爭到底,還基層教練公道,還體育一片青天!
三、關於《聲明》載述“經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該獎金…”,希望寧波市體育局及寧波體育運動學校具體說明“校領導班子”研究並作出關於獎勵發放決策的依據與事由,並公布或出示相關會議記錄或紀要,明晰到底是領導意志,還是集體決策?以及該決策是否科學、合理,是否真正貫徹落實了黨和政府關於發放獎勵、表彰先進的初衷與目的。
四、射擊運動並非集體項目,並不存在所謂的“教練團隊”,楊倩在寧波體育學校訓練期間,均由本人單獨帶訓,寧波市體育局及寧波體育運動學校以該獎金用於獎勵教練團隊為由,實為瓜分本屬本人獎勵。既如《聲明》所述,希望寧波市體育局及寧波體育運動學校公布楊倩“教練團隊”具體教練人員組成及分工,以及所謂40%獎勵最終發放對象及分配依據。
五、針對本人合法合理合情之訴求,寧波市體育局及寧波體育運動學校一直以敷衍搪塞及強勢態度面對與處置,並未有任何詳細說明與合理解釋,更難以服眾,現所發《聲明》即可窺探與證明,讓本人無比寒心!
六、本人通過相關自媒體發布的主張自身合法權益信息,均為客觀事實,並非《聲明》所述不實信息,本人對發布信息自願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也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同時,對於損害本人合法權益的任何行為,本人將維權抗爭到底,還基層教練公道,還體育一片青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