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格蘭常識學派

蘇格蘭常識學派是18世紀後半期到19世紀初英國的主要哲學流派之一。它反對G.巴克萊的唯心主義和D.休謨的懷疑論,堅持外部世界和心靈的真實存在,認為這是人心的構造所產生的共同信念,是人類的常識。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是蘇格蘭哲學家T.里德(1710~1796)和D.斯圖爾特 (1753~1828)。屬於這一派的哲學家有 G.坎貝爾、A.弗格森、J.貝蒂和T.布朗等。

創始人,發展,影響,

創始人

常識學派的創始人里德認為,巴克萊和休謨的錯誤根源於R.笛卡爾和J.洛克的“觀念理論”。這種理論把心中的觀念當作知識的唯一直接的對象,同時又宣稱觀念能把它代表的對象告訴人們,從而陷入自相矛盾的困境。巴克萊和休謨為了克服這個矛盾,最終必然要否定心靈外任何事物的存在以至否定心靈自身的存在,把觀念看成本質上敵視任何其他存在的東西。在里德看來,否定外部世界的存在和心靈的存在是完全違背人類的常識的,然而要駁倒它必須推翻它由之出發的前提。為此他論證說,所謂觀念是知識的唯一對象,只是一個未經證實的假設,事實上我們不是首先獲得互不關聯的觀念,然後再作出關於它們關係的判斷;自然界不是在分離中展現這些因素的,因此知識最初的材料和單位是判斷,不是觀念,簡單觀念是分解判斷的結果;表示某種關係的判斷總是伴同著感覺,感覺既向我們“提示”它和心靈的關係,也向我們“提示”它和外物的關係,因此心靈和外部世界都是真實存在的。里德解釋說,所謂“提示”並非經驗中習慣的結果,而是人心的一種能力,是人心固有的結構的產物;我們的許多概念和信念原理都由“提示”而來,感覺、概念和信念的複合形成知覺,知覺是由感覺通過“提示”而產生的;如果說感覺只是心靈的行為,它不以外物為對象,那么知覺則是認識的行動,它以外物作為自己的對象。里德認為感覺“提示”的信念原理之所以被認為是自明的,倒不是由於它們為人們普遍同意,而是因為人的本性的構造導致我們相信它們。里德把這些信念稱為“常識原理”,例如心靈外事物的存在,自己心靈外其他心靈的存在,人有經歷時間的人格的同一性,每一事件都有其原因等等,都是有教養的人和沒有教養的人同樣直覺地或本能地相信的常識。誰要是否定或懷疑它們,勢必陷入荒謬之中。它們是一切推理和全部科學的基礎。

發展

里德的學生和信徒斯圖爾特確立和鞏固了蘇格蘭常識學派的權威地位。他覺得里德使用“常識”一詞容易引起誤解,認為哲學問題可以由流行的意見來決定,所以他用“人類信念的基本規律或人類理性的原始因素”代替“常識”的提法。他認為人類信念的基本規律不是結論的依據,而是聯結推理鏈條中各個環節的紐帶。它們像數學公理那樣支配人們的思想,必然為人類所默認。主要活動於19世紀初的布朗不是正統的常識學派哲學家,他竭力想把常識哲學和休謨哲學調和起來。布朗的因果觀很接近休謨,認為原因是每一變動的永遠相同的直接先行者,但同時又認為存在相同的原因產生相同的結果這樣直觀的或本能的信念,企圖以此避免得出休謨的懷疑主義結論。

影響

常識哲學在19世紀初傳入法國,70年代以前在法國一直占有重要地位。這一時期它在美國也有廣泛的影響。德國的I.康德對常識哲學持反對態度,但美國的 W.漢密爾頓(1788~1856)在19世紀中卻試圖把常識哲學和康德哲學中的某些成分結合起來。隨著J.S.密爾哲學在英國的廣為流傳,從60年代開始常識哲學逐漸衰落,到19世紀末已不大為人注意。可是它對個別思想家,例如美國的C.S.皮爾士和英國分析哲學的創始人G.E.摩爾,仍然有一定的影響。摩爾的哲學,特別是他的著名論文《為常識辯護》,重新引起了人們對里德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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