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標

著名商標

著名商標,是指具有較高市場聲譽和商業價值,為相關公眾所熟知,並依法被認定的註冊商標。

2019年1月24日訊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茅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說:2019年將取消著名商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著名商標
  • 特點:具有較高市場聲譽和商業價值
  • 用途:提升產品形象
  • 管理機構: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基本情況,申請條件,申請材料,概念區別,有利條件,轉讓行為,取消評選,

基本情況

中國的著名商標,指在一定地域範圍內(如省級地域)較有知名度的商標品牌。多出現在中國以省、(直轄)市一級名譽商標評選中使用,並常在地方法規中出現。

申請條件

著名商標的認定機構是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標準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去衡量和界定:
(一)該商標註冊已滿三年且自註冊之日起連續三年依法使用(高新技術商品商標和民營企業使用商標註冊滿一年),商標權屬無爭議。
(二)該商標為省內相關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信譽,近三年的廣告宣傳有一定的連續性和較廣泛的地域範圍,並在省內主要媒體有一定的廣告投入。
(三)該商標所指商品或服務近三年的經濟指標,包括年銷售量、營業收入、淨利潤、稅收和市場占有率在全省同行業或同類商品或服務中居領先地位。
(四)該商標所指商品的銷售區域,以省內銷售為主的,其銷售覆蓋面至少應有九個以上市、州;以省外銷售為主的,至少應有五個以上省、直轄市、自治區;以出口為主的,年出口額至少在300萬美元以上,且在2個以上國家或地區進行了商標註冊。
(五)該商標申請人擁有良好的商業信譽,企業有商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未發生過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以及其他嚴重違法經營行為;
(六)該商標所指的商品或服務在省內同類商品或服務中質量優良,信譽度高,市場前景良好。
自著名商標被認定之日起,他人將與該著名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眾誤認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不予核准登記該企業名稱;已經登記的,著名商標註冊人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兩年內,請求工商機關予以撤銷該企業名稱。
著名商標產品質量要求:
產品質量要達到雙優,公司質量、環境、安全管理達到國際標準,通過國家權威機構認證認可。

申請材料

申請著名商標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有關身份證明材料;
(三)商標註冊的證明材料(申請人為商標使用人的,還須提交該商標使用許可的證明材料;
(四)該商標所指商品近3年的銷售額、納稅額、市場占有率等主要經濟指標及在省內同行業排序情況的有關材料;
(五)該商標使用、管理和保護的有關材料。

概念區別

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作為“名商標”,三者之間有許多相同之處,也存在顯著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認定機構不相同:馳名商標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式認定,著名商標由省工商部門認定,知名商標則一般由地(市)工商部門進行認定。
二是認定標準不相同:馳名商標必須是為全國相關公眾所知悉,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則至少要為本省或本地(市)相關公眾所知悉。
三是對商標是否註冊的要求不相同:馳名商標可能是註冊商標,也可能是非註冊商標,而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則必須是註冊商標。
同時,三者之間也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因為每一個商標的聲譽和知名度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或商標使用人使用情況的變化而不斷變化的,知名商標著名商標可以逐步演化成馳名商標,而馳名商標也有可能淡化成著名商標甚至是普通商標。

有利條件

申請著名商標的好處
1.經認定的著名商標所指的商品視為知名商品。
2.自公告之日起,著名商標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裝、裝潢、說明書、業務函件、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它業務活動中使用“***省著名商標”字樣。
3.在著名商標所指商品的同類商品中,他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①將與著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作為商品名稱、包裝、裝潢使用或者作為未註冊商標使用,且可能造成相關公眾誤認的;
②使用著名商標所指商品特有的或者與其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且可能造成相關公眾誤認的。
4.在與著名商標所指商品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的商品上,將與著名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作為商品名稱、包裝、裝潢使用或者作為未註冊商標使用,且可能造成相關公眾誤認的,著名商標所有人、使用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制止。
5. 他人將與著名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名稱、字號使用,並可能對著名商標的權益造成損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予登記。但是,企業名稱、字號登記在先的除外。
6. 商標維權不用愁-- 《反不正當競爭法中》對知名商品的保護中特別指出: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特有的名稱、包裝和裝潢。凡獲得湖南省著名商標認定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依據職能,對被認定的商標擴大保護到企業字號,即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相關行業內將著名商標用作企業字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日常的市場檢查中,將著名商標列為重點,開展經常性的專項執法活動。
7.做大品牌打造市場---“著名商標”有益於企業擴大商標的社會知名度和市場影響力。許多著名商標企業紛紛通過申請“著名商標”來推動企業制定實施商標發展戰略。同時,被認定為 “著名商標”,給企業爭創中國“馳名商標”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轉讓行為

針對著名商標轉讓行為, 各地立法主要採用以下幾種方式進行規制:
第一, 轉讓著名商標的, 該商標的著名商標資格自動喪失。如《河北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規定: “著名商標註冊人依法轉讓其註冊商標的, 該商標的著名商標資格自動喪失”; 《浙江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規定: “浙江省著名商標所有人依法轉讓其浙江省著名商標的, 該商標的浙江省著名商標資格,應當按本條例規定重新認定”; 《北京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規定: “商標所有人轉讓其著名商標的, 該著名商標資格自動喪失。企業因改制發生的非交易性轉讓除外”; 《山東省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著名商標所有人依法轉讓其著名商標的,該商標的著名商標資格應當按本辦法的規定重新認定”。
第二, 轉讓著名商標必須經過批准。如《上海市著名商標認定與保護暫行辦法》規定:“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任何人可向認定委員會檢舉, 經認定委員會核實後, 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的撤銷其著名商標資格……無償或低價轉讓其商標, 未經評估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 擅自在合資、合作、聯營中轉讓其商標的。”
第三, 轉讓著名商標必須經過備案。如《湖南省著名商標認定與保護辦法》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著名商標所有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並報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 著名商標所有人依法轉讓其著名商標的; (三) 著名商標所有人依法許可他人使用其著名商標的。”

取消評選

2019年1月24日訊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茅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說:“對於過去評名牌、評著名商標的政府行為,2019年將一律取消。”這意味著曾經風靡多年的“著名商標”終將告別歷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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