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滿天

葉滿天

葉滿天律師,男, 30歲,無黨派人士,2004年6月大學法律系畢業,同年9月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官、檢察官、律師從業資格。現執業於上海市海上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號:0920061105698。葉滿天律師主攻業務方向為智慧財產權、勞動爭議、婚姻案件、房地產、公司事務、契約糾紛及行政訴訟等。作者葉滿天提出,有16個漢字歧視女性,應該加以改造,比如“嫖”應改“彳不”。葉滿天因此成為網路新聞人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葉滿天
  • 別名:葉書傳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連雲港灌雲
  • 職業:律師
  • 畢業院校:河海大學
  • 信仰:無黨派
  • 主要事件:葉滿天提出,有16個漢字歧視女性
人物簡介,相關事件,16漢字歧視女性,改造建議,網友反應,個人主張,網友意見,文化妄想,改字意義,

人物簡介

據2010年1月21日《現代快報》報導,一篇題為《16漢字之錯:既不尊重女性,又誤導兒童人生觀》的文章,近日出現在多家網站的討論區。作者葉滿天提出,有16個漢字(這16個字分別為:“娛”、“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和“嫖”。)歧視女性,應該加以改造,比如“嫖”應改“彳不”。葉滿天因此成為網路新聞人物。

相關事件

一篇題為《16漢字之錯:既不尊重女性,又誤導兒童人生觀?》的文章出現於多家網站的討論區,作者葉滿天提出,有16個漢字歧視女性,應該加以改造,引起網友爭議。畢業於南京某知名高校法律系、現為上海一家律師事務所律師的葉滿天,他接受快報記者採訪時認為,雖未將材料送交有關部門,但他的觀點被採納的可能性很大。

16漢字歧視女性

《16漢字之錯:既不尊重女性,又誤導兒童人生觀?》作者葉滿天舉出了16個歧視女性的漢
字,分別為:“娛”、“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和“嫖”,他認為,這16個字,“均具有一定的貶義,讓兒童在學習的過程中,讓普通人在書寫或閱讀的過程中,從視覺上覺得這16個字與女性性別有根本的聯繫,無形中降低了他們對女性的評價”。
歧視女性歧視女性

改造建議

他建議改造這些字,並舉例說:
“嫖”,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為:玩弄娼妓的墮落行為。“嫖”為形聲字,部首“女”為形,“票”為聲旁。常見詞為“吃喝嫖賭”,都是形容人不務正業、遊手好閒等惡劣品行。惡劣行為實施主體為男人,怎么可以在造字時把污水潑在女人身上?更何況這個字偏旁為“票”,在今天大多數人會理解為“鈔票”的“票”,將“女”人和鈔“票”放在一起,即為“嫖”,這給文字的使用者要傳達什麼信息?要傳達一種什麼文化?這個字只能說是中文之污。建議更改為“彳不”,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是兩個人做了社會不允許、不認可的事,相信每一個看到的人都會受到一次無形的教育,將來會有效地減少這種行為。
他另外舉的例子是“娛”和“嫉”,認為應該分別改為“彳吳”和“彳疾”。
葉滿天說:“基於同‘嫖’改為‘-’一樣的道理,我建議‘奸’改為‘犭行’,可以向所有人表明‘犭行’是一種獸行。我相信更改這個字可以減少百分之二十的強姦犯罪。”

網友反應

網友反對多於支持
由於該文尚未在正式報刊刊登,所以還沒有評論跟進,但是在網路世界,這個話題被吵翻天,在一片批評聲里,不多的贊成聲音顯得很“孤獨”。
持反對意見的網友李鷗認為:從文字發展的歷史角度看,由於歷史上的重男輕女,導致了漢字中許多文字都有歧視女性的成分存在,這是客觀存在的。但是,改變重男輕女以及其他歧視女性的落後舊習俗,絕不是將文字一改就能解決的,關鍵還是要靠思想文化教育和健全法制。
不少網友則對葉滿天的主張給予了嘲諷和斥責。針對葉滿天“我相信更改這個字可以減少百分之二十的強姦罪”的說法,一名網友說,照你這般,改的漢字多了去啦,那些不識字的強姦犯,又咋解釋?一派胡言。
一位網友表示支持葉滿天:“有一定道理,至少比教育部的改法有道理。”這一網友所說的教育部的改法,是指去年8月12日,教育部公布《通用規範漢字表》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一事。在這份徵求意見稿中,不僅恢復了51個異體字,還擬對44個漢字“動刀整形”,調整其寫法,引發各界強烈反響。

個人主張

葉滿天:應冷靜看我的主張
快報記者聯繫到了葉滿天。有意思的是,當記者說出“現代快報”幾個字時,他立即表現出一種親近感。原來,2004年4月5日,他曾經是快報一篇報導的新聞當事人。他是連雲港灌雲人,原名葉書傳,當時在南京一家知名高校讀書,為避免名字中“傳”這個多音字帶來的諸多不便而決定改名。而南京鼓樓公安分局以申請材料中缺少學校證明,不符合南京戶籍規定為由,不予批准。為此,葉書傳將鼓樓公安分局告上法院
最後,他順利地把名字改成今天的“滿天”。“當時現代快報的報導推動了這個事情的解決,感謝現代快報。”他說。
“這次改名字,也對我提出改造16字的主張,產生了觸動。”葉滿天說。此次,對於網路上對他的評價,他表示注意到了,認為這些批評者心態還是比較急了點,“沒有能冷靜下來看看我的主張”。
葉滿天表示,一些人認為尊重女性應從涉及法理的大事出發,不該糾纏於這些改改字的“小事情”,“但是細節決定成敗,從細節處做起,讓客群包括兒童感覺到被尊重,讓男孩和女孩的成長有一個健康的環境,這也很重要。”這也是他作為律師卻非常關注文字領域事務的重要原因。
在被問及有沒有求教於語言文字專家時,葉滿天說,有關主張是他自己想的,也沒有那么深厚的古文功底,但是研究過《說文解字》等。
葉滿天主張把“嫖”改為“-”,這種改法實際上是造字。但他並不覺得造字有何不妥,因為歷史上造字事例眾多,而改造字在技術上現在沒有問題,電子漢字輸入系統已經很發達了。
他還表示,自己的主張被有關方面採納的可能性很大,但是需要時間。他本來有將相關主張“上書”的打算,文字材料也準備好了,但是還沒有送交有關部門。
葉滿天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炒作,“我這是拋磚引玉,和炒作的目的不同,而且,如果這個主張被女同胞搶先提出,那么男同胞也容易被置於道德不義之地,會比較尷尬。”

網友意見

懇請葉律師再改4個字,以徹底消滅強姦
這幾天,一篇題為《16漢字之錯:既不尊重女性,又誤導兒童人生觀?》的文章出現於多家網站的討論區,作者葉滿天律師建議,為尊重女性,有必要改造“娛”、“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奸”、“姘”、“婊”和“嫖”16個漢字,他舉例說,“奸”字應改為“犭行”,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這是一種獸行。對於葉律師的建議,我很贊同,這無疑是我國5000年文明的又一次革命,是文字社會意義的深化和發展,葉律師就是一個當代倉頡。不過,受葉律師啟發,在歡呼之餘,我也有三點建議:
一、從孔老二起算,中國的歧視婦女至少也有2000年歷史了,這筆歷史舊賬不能一筆勾銷,從平衡的角度看,我們應再去歧視男人2000年,因此我建議上述16個字都改成“男”字偏旁。二、葉律師指出,把“奸”改為“犭行”,可以減少20%的強姦犯罪。我們一點也不懷疑改字帶來的社會效應。但我有一個奢望,葉律師能不能再開動腦筋,繼續找出4個字來進行改寫,從而使我國的強姦犯罪100%得到消滅,這豈不更好更妙?
三、受改字效應的聯想,我們能不能通過改字解決其他社會問題。比如現在小偷猖獗,能否把“偷”字“單人旁”也改成“犭”旁,告訴大家小偷也不是人,而是野獸、畜牲,這樣雖然不至於天下無賊,起碼也可減少40%的小偷吧?再比如,現在的騙子不少,騙子怎么能是“馬”字旁呢?難道他們是千里馬?簡直顛倒是非!很簡單,也改成“犭”旁,騙子不就也減少30%了嗎?
我覺得,葉律師的發明可能會徹底改變全中國的生活,我們的經濟、政治、社會、環境,不管我們有什麼要求,不管存在什麼問題,只要把相關的漢字改一改,立刻可以迎刃而解,比玉皇大帝都靈。

文化妄想

“嫖”改“彳不”是缺乏常識的文化妄想
一個常識是,方塊型的漢字與拼音文字有著本質的區別。漢字文化源遠流長,它既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又是至今碩果僅存的一種方塊文字。早在六千多年前的原始社會晚期,漢民族先民就在各種器物上刻畫符號用來記事,以後漸漸演變成為漢字。漢字起源於圖畫,是可讀出來的圖畫,稱為“文字圖畫”或“圖畫文字”,後來圖畫越來越符號化,形成了以象形為基礎的漢字。因此可以說,每個漢字,都是漢文化的載體,是歷史和文化的繼承和傳播。例如“男”字,指專門種田的壯丁;“家”字,屋中有豬(“豕”)則為“家”;“安”字,屋中有女則為“安”——這都倒影出特定歷史時期的農耕文化特徵,與性別歧視無關。
但漢字本身畢竟主要體現符號功能。依現代的眼光,文化當然有其糟粕——即便“嫖”字之類有性別歧視之嫌,那也是歷史文化在漢字中的印跡而已,正體現了漢字是漢文化載體的特徵,這是拼音文字所不具備的。而對文化的“去其糟粕”,與主要體現符號功能的漢字是兩碼事。如果按照改“嫖”為“彳不”的文化邏輯,那漢字中該改的何止千百?如今男女同工同酬,“男”、“安”是否涉嫌就業歧視?如今井都是圓形的,“井”字是否應改為“○”?文化永遠是隨著歷史的發展而發展的,但作為主要體現符號功能的漢字,如果可以按照不同時代的喜好而隨意改造,只能導致其面目全非,直至喪失其符號功能。這是另一個常識。
況且,當今依然存在的如“嫖”字類文化糟粕,並不是漢字直接帶來的,更不是靠改造漢字所能消除的。如果非要認為性別歧視與漢字文化有多大關係,那世界上存在性別歧視的地方則不勝枚舉,而他們卻從來不曾使用漢字。至於以為改“奸”為“犭行”,可以表明“犭行”是一種獸行,減少百分之二十的強姦犯罪,則更是與文字的符號功能相去甚遠,是一種十足的文化妄想。性別歧視當然要消除,但不是要靠文字改造。如果這種妄想可以成立的話,我們當然可以構想再改造一批漢字用來減少貪污腐敗,再改造一批漢字用來減少走私販毒,再改造一批漢字用來減少社會動亂……這豈不是天大的笑話!
漢字一方面是特定歷史文化的產物,另一方面也是不斷演化發展的,並且其演變與發展有其自身的規律性,其從甲骨文楷書的歷史就是證明。文字改造不能靠心血來潮,更不可削足適履——削古人之足,足適今人之履,無疑是缺乏常識的文化妄想。

改字意義

尊重婦女,幹嗎非得跟漢字過不去?
前一陣子專家“改字”事件在網上鬧得是沸沸揚揚,最後大家一致得出了一個結論,那便是:專家改得不是字,是寂寞。才過不久,南京律師葉滿天又跳了出來稱16漢字有不尊重女性,又誤導兒童人生觀之嫌。不可否認,葉滿天的出發點是好,想通過修改漢字來提高國人對於婦女的尊重,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但筆者所關注的並不是想法好不好,而是方案可行不可行。難道漢字一改,國人對於尊重婦女的意識就會得到提高?
目前,我國規範漢字的標準字形是簡體字,採用的是1965年由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和文化部聯合發布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漢字雖簡,而每一個字的存在都有著其歷史淵源及文化底蘊,更重要的是,我們民眾早已熟悉且廣泛套用了每一個漢字。而因為一個不知結果的想法,而要求大家改變日常的書寫規律,雖然這隻有簡單的16個字,但糟蹋的無疑是文化傳統及國民的日常生活習慣。此其一。
其二,即使這16個字改了也不一定會改變人們對待婦女的態度。從理論角度來說,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也就是說人民民眾精神、物質水平以及文化水平直接決定著其對於婦女的態度。並非是社會意識決定社會存在,即要民眾尊重婦女,民眾生活水平、文化水平就提高了,對婦女的態度就好了。而從實踐生活經驗來談,妄圖通過改漢字來一勞永逸地改變民眾意識當中的某種認知,這根本就是瞎扯淡。
其三,要尊重婦女,我們的工作重心應該是多出台一些“為婦女著想”的政策、多宣傳一下保護婦女的思想及多拉幾個留守兒童進入校園,而不是專注於多改幾個“字”。誠然,“改漢字”從某種講法上來說是有助於提高對待婦女的態度的,但比之於政府部門實實在在的工作態度、為民著想的工作思想,孰輕孰重,自然是一目了然的,需值得的一提的是,隨著國家對於尊重婦女的意識不斷增強,咱們婦女的地位也不斷提高。昨天不就有這么一條新聞:新疆有女幹部34.82萬人,占幹部總數的48.9%。而女青年在年輕人中的地位自然是不用再說了。既然我國的婦女地位在節節攀升,那為什麼我們還非得跟漢字過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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