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葉分級實驗室環境條件

菸葉分級實驗室環境條件

《菸葉分級實驗室環境條件(YC/T 291-2009)》標準規定了菸葉分級實驗室環境的術語和定義、環境照明、環境溫濕度、工作檯以及環境顏色和設備維護。本標準適用於分級實驗室的建設、在分級實驗室中進行的菸葉分級、樣品製備和菸葉等級質量檢驗。

基本介紹

  • 書名:菸葉分級實驗室環境條件
  • 作者:國家菸草專賣局
  • 出版日期:2009年4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9731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 外文名:Ambient Condition of Tobacco Grading Laboratory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2頁
  • 開本:16
  • 定價:14.00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菸葉分級實驗室環境條件(YC/T 291-2009)》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4環境照明
4.1標準照明的特性
標準照明的特性相當於北空晝光的色和光譜分布。相對光譜分布參見附錄A。
4.2色溫和顯色指數
4.2.1色溫為5300 K~5800 K。
4.2.2一般顯色指數要求見GB/T 13379,Ra≥90。
4.2.3色溫和一般顯色指數均指垂直於工作檯面表面的數值。
4.3光照度
4.3.1工作檯表面的光照度應在(2000±200)lx範圍內,均勻度不應小於0.8。
4.3.2工作檯的光照度值要求見GB/T 13379,應不低於工作檯以外光照度值的五分之一。
4.4其他要求
4.4.1工作區上的光照應廣泛地漫射、均勻,不應有眩光和交叉照明。
4.4.2燈管前安裝一種光譜呈中性漫射的玻璃(或有機玻璃),它能漫射光線,並具有很好的透光性能。
4.4.3分級場地的燈具應封閉,並易於安裝和維護維修。
5環境溫濕度
實驗室溫度為20℃~24℃,相對濕度為65%~75%。
6工作檯
6.1工作檯面高度:距地面應為800 mm~1050 mm,此為一般情況下工作人員站立、手臂自然下垂時手腕距離地面的高度。若配備座椅,座椅高度距工作檯面的相對高度應為250 mm~350 mm。
6.2工作檯面顏色應為N7.3,台面應具有漫反射特性。
6.3若工作檯面為傾斜,傾角不應大於30°。
7環境顏色
環境顏色應以中性色為主,表面具有漫反射特性,明度應控制在以下範圍內:
a)牆壁:N8.5為好,不應深於N8.0。
b)天花板:白色,不應深於N8.5。
c)地板:約N7.5為宜。
d)樣品櫃:與牆壁顏色一致。
e)其他室內設施如屏風(隔斷)等與牆壁或工作檯面按a)規定執行。
8設備維護
8.1定期用光照度計測量並記錄整個分級工作區的光照度,燈光不足的燈管應及時用相同型號的燈管更換。
8.2定期清潔燈具。
8.3檢驗場所應配置經校準、有效的溫度表和濕度表,定期記錄工作期間室內的溫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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