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伊斯蘭教

荷蘭伊斯蘭教

荷蘭王國位於歐洲西部。面積4.1864萬平方公里。人口1480萬(1989)。90%以上為荷蘭族。官方語言為荷蘭語。首都阿姆斯特丹。居民36%信奉天主教,26%信奉基督教新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荷蘭伊斯蘭教
  • 面積:4.1864萬平方公里
  • 人口:1480萬
  • 官方語言:荷蘭語
介紹,傳播分布,宗教派別,傳播與發展,

介紹

東鄰德國,南接比利時,西、北瀕北海。面積4.1864萬平方公里。人口1480萬(1989)。90%以上為荷蘭族。官方語言為荷蘭語。首都阿姆斯特丹。居民36%信奉天主教,26%信奉基督教新教。穆斯林約40萬人,主要分布在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烏得勒支等大城市。其中包括本土的穆斯林,自印尼遷居的穆斯林(為“永久居民”),自摩洛哥(17萬)、土耳其(16萬)、南斯拉夫、巴基斯坦等國遷居的穆斯林(為“臨時移民”)。17世紀,印尼馬鹿加群島、蘇利南等荷屬殖民地的一批穆斯林將伊斯蘭教傳入荷蘭。20世紀40年代,他們開始公開舉行宗教活動。60~80年代中期,荷蘭經濟發展較快,勞力不足,大批摩洛哥、土耳其籍穆斯林臨時工移居荷蘭,使穆斯林人數劇增。荷蘭穆斯林大多屬遜尼派的哈乃斐教法學派,另有什葉派及艾哈邁迪亞派少數信徒。主要宗教組織有:荷蘭伊斯蘭協會、荷蘭伊斯蘭大會、荷蘭穆斯林組織聯盟等。
伊斯蘭教作為一種外來文化,受到荷蘭學術界、教育界的高度重視。荷蘭是最早研究伊斯蘭教的歐洲國家之一,萊頓大學伊斯蘭研究院享有盛譽,曾培養大批知名伊斯蘭專家學者,出版有權威的《伊斯蘭教百科全書》(大小百科兩部),加深了西方文化界對伊斯蘭教的了解。荷蘭全國約有200座清真寺,最早建立的是海牙清真寺(1955)。荷蘭沒有伊斯蘭教經文學校,一些公立學校聘用摩洛哥、土耳其籍教師,向穆斯林學生傳授宗教基礎知識。各地的伊斯蘭組織也經常舉辦伊斯蘭教知識講座和阿拉伯語講習班。《古蘭經》早已有荷蘭文譯本,但其它伊斯蘭書刊不多。穆斯林團體大多與原籍國保有聯繫,其中土耳其社團影響最大,有3個宗教團體。荷蘭穆斯林組織與伊斯蘭世界聯盟、世界伊斯蘭大會保持聯繫。荷蘭於1954年同中國建立代辦級外交關係,1972年升為大使級。

傳播分布

伊斯蘭教主要傳播於亞洲、非洲,以西亞、北非、西非、中亞、南亞次大陸和東南亞最為盛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西歐、北美、大洋洲和南美一些地區也有不同程度的傳播和發展,是上述地區發展最快的宗教。它自創興到21世紀初已有1400多年的歷史,它作為一種宗教信仰、意識形態和一種文化體系,傳入世界各地後,與當地傳統文化相互影響和融合,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對許多國家和民族的社會發展、政治結構、經濟形態、
文化風尚、倫理道德、生活方式等都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在亞非57多個伊斯蘭國家中,穆斯林占全國總人口的大多數。在30多個國家中,伊斯蘭教被定為國教。儘管穆斯林們分布於世界各地,國籍,民族、膚色和語言各不相同,卻共同恪守著那古老而純潔的教義,即宇宙間只有一個主宰--“安拉”,並且依照各自的理解,遵循著《古蘭經》的教義。在當代,伊斯蘭國家和穆斯林人民在國際政治生活中發揮著愈益重要的作用。 伊斯蘭教的復興者穆罕默德曾經說過:“如果你有兩塊麵包,你要用其中的一塊去換一朵水仙花。”他的話鼓舞了廣大穆斯林求知的願望。從公元七世紀開始,阿拉伯穆斯林就沿著海陸交通線到達了世界各地。他們或是進行貿易,又或是旅行,伊斯蘭教亦跟隨著他們傳播著。
阿克薩清真寺阿克薩清真寺

宗教派別

伊斯蘭教主要分為遜尼和什葉兩大派系,也有其他一些小派系(如哈瓦里吉派,伊斯瑪儀派)。遜尼派被認為是主流派別,又被稱為正統派,分布在大多數伊斯蘭國家,中國穆斯林也大多是遜尼派;什葉派的信徒主要分布伊朗,還存在於其它一些國家和地區,比如伊拉克等國。兩派的分別主要在於對於穆聖繼承人的合法性的承認上。按什葉派的觀點,只有穆聖的女婿兼堂弟阿里及其直系後裔(即穆罕默德·哈希姆家族)才是合法的繼承人,而遜尼派則認為哈里發只是信徒的領袖,穆聖的宗教領導人的身份的繼承者,無論是誰,只要信仰虔誠,都可以擔任哈里發。也就承認阿布·伯克爾、歐麥爾、奧斯曼前3任哈里發的合法性。不管是遜尼派、還是什葉派,都是穆斯林兄弟。他們都信仰同一部《古蘭經》、遵聖訓、都是誠信真主獨一、承認穆聖是真主派給人類的最後一位使者。並認同真主的獨一、全知、全能、本然自立、無始無終、無重量、無動靜、無匹敵、不占據時空、無形無相、公正、是宇宙最高的完美實在。不同學術派別之間的和解﹐是廣泛的使命﹐是對所有穆斯林的基本要求﹐有信仰的穆斯林都必須建立這個基本理念。所有穆斯林國家的政府或社會團體﹐都應當為承擔這個使命發揮作用﹐保護和提倡不同學派互相和解。深信伊斯蘭是團結全體穆斯林的大旗﹐然後在團結的基礎上﹐各自研究和發展自己的所認識的學派。

傳播與發展

伊斯蘭教由阿拉伯地區性單一民族的宗教發展成世界性的多民族信仰的宗教,是阿拉伯伊斯蘭國家通過不斷對外擴張、經商交往、文化交流、向世界各地派出傳教師等多種途徑而得到廣泛傳播的結果。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後,伊斯蘭教進入“四大哈里發時期”,隨著統一的阿拉伯國家的對外征服,伊斯蘭教向半島以外地區廣泛傳播,史稱“伊斯蘭教的開拓時期”。661年起,伊斯蘭教進入阿拉伯帝國時期,歷經伍麥葉王朝和阿拔斯王朝,地跨亞、非、歐三大洲,伊斯蘭教成為帝國占統治地位的宗教;經濟和學術文化得到空前的繁榮和發展,史稱“伊斯蘭教發展的鼎盛時期”。13世紀中期隨著異族的入侵,帝國境內東、西部諸多地方割據王朝的獨立,阿拉伯帝國解體。中世紀晚期,伊斯蘭世界並立著奧斯曼、薩法維、莫臥兒三大帝國;其中奧斯曼帝國版圖和影響最大。史稱“伊斯蘭教第三次大傳播的時期”。18世紀中葉以後,西方殖民主義者相繼侵入伊斯蘭世界,許多國家逐步淪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伊斯蘭世界各國人民在“聖戰”和教派運動的旗幟下,多次掀起反抗殖民壓迫的民族鬥爭,給殖民主義者以沉重打擊。二次世界大戰後,各伊斯蘭國家相繼獨立,大致形成當今伊斯蘭世界的格局。伊斯蘭教在各個歷史時期的傳播和發展,有著不同的特點。
穆斯林人口分布圖穆斯林人口分布圖
四大哈里發(632~661)時期。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後,由他的—最親近的門弟子艾布·伯克爾、歐麥爾、奧斯曼、阿里先後繼承他的事業,稱“哈里發”(意為安拉使者的繼承人)。四大哈里發執政的30年間,對伊斯蘭教的傳播和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艾布·白克爾執政期間,平息了葉門南部、葉麻麥、哈達拉毛及巴林東部以偽先知圖萊哈、穆賽利邁、賽賈赫(女)等為首所發動的武裝叛亂,征服了變節者,重新統一了阿拉伯半島,鞏固了麥地那政權。同時建立了一支強大的軍隊,開始對外征戰和擴張。歐麥爾執政時,乘波斯、拜占庭連年戰爭力量削弱之機,先後征服了敘利亞、巴勒斯坦、伊拉克、波斯、埃及等地,並採取凡歸信伊斯蘭教者免交人丁稅的政策,吸引被征服地的居民多改奉伊斯蘭教,使伊斯蘭教發展成世界多民族信仰的宗教。他初步確立了國家的行政管理制度、司法制度、軍事制度、土地制度和年俸分配製度。他還制定了伊斯蘭教曆,以622年7月16日作為紀年元旦,以紀念穆罕默德由麥加遷徙麥地那這一重要歷史事件。奧斯曼執政時,繼續西進征服北非,攻占伯爾克、的黎波里、迦太基;在東部征服亞美尼亞,重新平定了波斯和呼羅珊地區的叛亂,遠征軍在中亞到達巴爾赫、喀布爾和伽色尼,並促使這些地區的眾多居民改奉子伊斯蘭教。為統一伊斯蘭教思想、指導宗教活動和立法,在艾布.伯克爾時所輯錄的《古蘭經》原抄本的基礎上,經再次蒐集、反覆對照、核訂和考證、編纂成奧斯曼定本《古蘭經》,為伊斯蘭教和阿拉伯語向世界的傳播提供了經典依據。阿里執政時,因伊斯蘭教上層領導集團爭奪哈里發權位的鬥爭進一步激化,導致了穆斯林之間的內戰,發生了駱駝之戰、隋芬之戰和納赫拉萬戰役,出現了彼此對立的政治派別,此後,伊斯蘭教在政治和宗教思想上陷於分裂。661年,阿里被刺後,四大哈里發時期結束,繼之而起的是以家族掌權的王朝時代。
伍麥葉王朝(661~750)時期.661年,由伍麥葉家族出身的穆阿維葉(600~680)所創建,定都大馬士革。王朝在穩定局勢並殘酷鎮壓了異己力量的反抗後,從7世紀中葉起,繼續大規模向外擴張。在東部,沿波斯前進,先後占領了阿富汗和印度。西北部,繼而征服了外高加索,控制了中亞大部分地區,勢力直達帕米爾高原。在西部,首先占領迦太基,後征服了馬格里布地區,消滅了拜占庭在北非的殘餘勢力,柏柏爾人接受了伊斯蘭教。711年,以柏柏爾人為主力的阿拉伯軍隊,渡過直布羅陀海峽進攻西班牙的西哥特王國,占領庇里牛斯半島大部分地區,將伊斯蘭教傳入西南歐。732年,阿拉伯軍隊襲擊高盧(今法蘭西共和國)西南部,戰敗後撤回庇里牛斯山以南,伊斯蘭教向西方的傳播,遂到此為止。8世紀中葉,其版圖東起印度河流域,西臨大西洋,北界鹹海,南至尼羅河,成為地跨亞、非、歐三洲的大帝國。在政治上;改哈里發的選舉制為世襲制,使哈里發國家成為一個君主專制的封建國家。在經濟上,遊牧的阿拉伯人開始遷徙新征服的地區,由遊牧轉入定居;從事農耕和經商。分封土地、統一幣制、完善稅收,封建制度進一步發展。在文化上,王朝法定阿拉伯文為官方和各地通用的語言,促進了阿拉伯語的廣泛傳播。吸收被征服地區,包括希臘、拜占庭、波斯、印度等地的先進科學與文化,開始形成多民族的“阿拉伯一伊斯蘭文化”。在宗教上,採取減免人丁稅,招募軍隊等政策,鼓勵異教徒改奉伊斯蘭教。在各地興建莊嚴的清真寺,作為宗教活動和教育的中心,著名的有大馬士革伍麥葉清真寺、耶路撒冷的阿克薩清真寺、凱魯萬的歐格白清真寺等,並附設有宗教學校,賜封有大量瓦克夫土地。以《古蘭經》和聖訓立法,向各地派出教法官和傳教師,主持司法和宗教活動。反映政治和宗教思想鬥爭的各種派別相繼出現。什葉派等派別形成。王朝末期,統治者橫徵暴斂,宮廷生活腐化,各種社會矛盾日趨尖銳,哈瓦利吉派和什葉派多次舉兵反抗,各地爆發了大規模的人民起義。750年王朝被呼羅珊艾布·穆斯林領導的起義所推翻。由穆罕默德叔父阿拔斯的後裔艾布·阿巴斯奪取了哈里發地位,建立了阿巴斯王朝。
阿拔斯王朝(750~1258)時期。750年,由艾布·阿巴斯(722~754)所創建,定都巴格達。在政治上,哈里發自詡為“安拉在大地上的影子”,奉行宗教和世俗並重的政策。承襲波斯的行政管理制度,加強中央集權制,哈里發為最高領袖。由於任用波斯人擔任首相,使波斯人取得了實際的統治地位。以哈里發為首的官僚體制,代替了阿拉伯的貴族統治。王朝在最初的100年間,因對外大規模征戰的結束,出現了安定的政治局面,生產力有較大的發展,經濟和對外貿易繁榮。國內主要城市商旅雲集,對外壟斷海上貿易,阿拉伯商人的足跡遍及亞、非、歐各地。隨著阿拉伯語的廣泛傳播,各族穆斯林共同創造的伊斯蘭文化蓬勃發展,出現了黃金時代。王朝在各地創辦宗教學校、圖書館、天文台和醫院,促進了學術文化的發展。哈里發馬蒙創辦巴格達“智慧館”掀起集體翻譯運動的高潮。廣羅各族不同信仰的學者,收集、保存、翻譯、研究古希臘、波斯、印度的古典科學文化著作,取得傑出成就。這一時期,在醫學、數學、天文學、化學、哲學、歷史學、地理學、文學、語法學等方面,成就輝煌,穆斯林人才輩出。在宗教上,王朝已經完成了征服地區阿拉伯化和伊斯蘭化的過程,伊斯蘭教成為帝國占統治地位的宗教,滲透到政治、經濟、文化的各個領域,變成穆斯林的社會生活方式。伊斯蘭教的宗教學術如教法學、古蘭經學、聖訓學、凱拉姆學、蘇菲學等都有較大發展。遜尼派、什葉派已由早期的政治派別轉變為宗教派別,形成了各自獨立的教義和學說。穆爾太齊賴派得到很大發展,在馬蒙統治時期其學說被奉為國教。艾什爾里派教義逐漸發展成占統治地位的宗教學說。以安薩里為代表的教義學家將蘇菲派思想引入正統信仰,成為伊斯蘭教宗教哲學的一種形式。9世紀中葉後,由於王朝實行封建分封制,各地總督和封建主割據一方,帝國逐漸四分五裂。10世紀時,北非、埃及什葉派的法蒂瑪王朝(909~1171)、西班牙的後伍麥葉王朝(756~1031)同阿拔斯王朝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945年什葉派的布韋希王朝入主巴格達,哈里發僅保留宗教領袖的地位。1055年,塞爾柱突厥人進入巴格達,哈里發成為塞爾柱素丹手中的傀儡。繼之而來的是十字軍東侵(1096~1291)和蒙古人的西征,阿拔斯王朝終於在1258年被蒙古旭烈兀所滅亡。
奧斯曼帝國(1299~1922)時期。13世紀初,奧斯曼土耳其人在中亞細亞興起。1299年,其部落首領奧斯曼一世稱蘇丹,正式建立奧斯曼國家。1453年,素丹穆罕默德二世攻陷君士坦丁堡,滅拜占庭帝國,並遷都於此,更名為伊斯坦堡。15世紀末,帝國已占領整個小亞細亞及巴爾幹半島,將伊斯蘭教傳入西南歐地區。16世紀是帝國的強盛時期,先後占領了亞美尼亞、喬治亞、敘利亞、埃及、巴格達、美索不達米亞、的黎波里、阿爾及利亞、希賈茲和葉門等國家和地區。伊斯蘭聖地麥加、麥地那和耶路撒冷也在帝國的控制之下。其疆域已包括以前的拜占庭帝國和阿拉伯帝國的大部分領土,成為橫跨亞、非、歐三大洲的伊斯蘭帝國。從素丹賽利姆一世始,素丹自稱哈里發,雄踞伊斯蘭世界的領袖地位。帝國奉遜尼派教義為國教,以哈乃斐學派教法為立法、司法的準則。制定了以伊斯蘭教法為核心的行政、刑法、瓦克夫等實體法規,完善了伊斯蘭立法體系。政府設“伊斯蘭委員會”作為國家管理宗教的權力機構,起維護信仰和監督教法實施的職能和作用。帝國大力倡導和贊助伊斯蘭教育和學術文化,在各地建有大量華麗的清真寺、各類宗教學校、蘇菲道堂、圖書館,並培養宗教學者和官吏。比克塔希教團和毛拉維教團等蘇菲教團得到廣泛傳播和發展。17世紀,帝國隨著統治者內部的腐敗和外部條件的變化而日趨衰落。18世紀,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在亞非兩大洲展開了掠奪殖民地的鬥爭,奧斯曼帝國成為歐洲列強的角逐場。1798年,法蘭西共和國拿破崙·波拿巴一世率領的侵略軍占領了埃及,歐洲列強掀起了一場“瓜分奧斯曼帝國遺產”的激烈爭鬥,導致了奧斯曼帝國的徹底崩潰。1922年凱末爾領導的資產階級革命推翻帝國,廢除了蘇丹和哈里發制,蘇丹穆罕默德六世流亡國外。
16世紀,伊斯蘭世界出現了與奧斯曼帝國相抗衡的波斯薩法維王朝和印度的莫臥兒王朝。16世紀初在伊朗興起的什葉派的薩法維王朝(1502~1722),其版圖東至阿富汗,西達幼發拉底河,北抵阿姆河,南臨波斯灣,立什葉派為國教。掀起了波斯伊斯蘭文化的復興。16世紀中期帖木兒六世孫巴布爾在印度建立的莫臥兒帝國,其領土達南亞次大陸的整個北半部,確立了伊斯蘭教在該地區的統治地位。
伊斯蘭教早期向世界的傳播,與阿拉伯帝國的向外征服有著密切的聯繫。但自10世紀後,伊斯蘭教在非洲、亞洲和東南亞的廣泛傳播,以及伊斯蘭化的過程,通常是通過商人的貿易活動、文化交流和傳教師的傳教活動而實現的。在東非,通過阿拉伯移民和商人,伊斯蘭教沿蘇丹和尼羅河漸漸向東傳入內地,迄13世紀,索馬里及東非沿海地區和海上許多島嶼的居民接受了伊斯蘭教。在西非和中非,穆斯林商人、學者和蘇菲傳教師穿越撒哈拉沙漠,把伊斯蘭教傳入內地部族。13世紀末,定居中亞的蒙古人後裔改奉了伊斯蘭教。14世紀後,蘇菲派傳教師將伊斯蘭教傳播到中亞的哈薩克斯坦和南亞次大陸的孟加拉等地區。7世紀中期,阿拉伯、波斯和中亞的穆斯林商人及學者,通過海陸的“絲綢之路”將伊斯蘭教傳入中國。13世紀末,西印度古吉拉特的穆斯林商人將伊斯蘭教帶入印度尼西亞群島,17世紀伊斯蘭教在印尼和馬來半島占優勢。14~15世紀,伊斯蘭教通過商人和傳教師傳入菲律賓南部。20世紀以來,通過穆斯林移民、勞工、商人和學者傳入西歐和北美,並取得較大進展。東南亞的穆斯林主要是由阿拉伯商人在當地傳教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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