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港區經貿局

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的方針、政策,擬訂工業、商貿方面的綜合性經濟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控國民經濟日常運行;編制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港區經貿局
  • 主要職責: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
  • 內設股室:辦公室
  • 地區:茂港區
主要職責,內設股室,

主要職責

二、組織擬訂和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產業結構調整,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聯繫工商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
三、對電力、醫藥、輕工、紡織、石化、煤炭、冶金、有色金屬(含黃金生產)、建材、電子、機械、汽車、民用爆破器材以及商品流通(含餐飲服務、生活美容服務、特種商品、拍賣業、生豬屠宰業)等實施行業管理;擬訂地方性的行業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四、研究和規劃競爭性行業投資布局,定期公布項目投資引導目錄。
五、擬訂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指導實施;監測分析市場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並組織調控;編制和實施關係國計民生和大宗、重點工業品、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協調外貿貨運;負責繭絲綢協調工作。
六、巨觀管理和指導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規範企業行為規則;負責國有企業的改革與發展,研究擬訂國有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指導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研究擬訂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扭虧和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組織管理企業內部的法律顧問工作,指導企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內設股室

一、辦公室
(一)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收發、文印、信息、檔案、機要、保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事務。
(二)負責局的人事、勞資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單位的內部審計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局的黨務、工、青、婦、計生工作。
(三)負責局內調控手段的綜合協調;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組織經貿信息統計工作;承擔對外宣傳、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提出經濟規範性檔案的擬訂計畫並負責實施;對經濟規範性檔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普法工作;負責本部門執行法制責任制的日常工作;協調各股室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經濟運行股
(一)監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態勢,編制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等問題和企業資金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企業扭虧增盈工作;協調軍工轉民用工作。
(二)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組織擬訂區分待業和產業政策;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方向、重點發展的待業有關政策,監督、檢查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聯繫工商企業的待業協會、學會、商會等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組織實施電子信息製造業(含軟體、硬體)、輕工、紡織、醫藥、糖紙、機械、石化、冶金、有色金屬(含黃金生產)、建材的產業政策,研究擬訂待業發展規劃,指導行業結構調整,實施行業管理,指導待業的體制改革、技術進步、技術改造和質量管理等工作。
(三)提出國有企業向外商轉讓資產、股權、經營權以及相關的兼併、承包、租賃工作的有關規範性檔案並實施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海外投資和境外來料加工裝配業務;承擔反傾銷、反補貼的國內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酒類專賣政策,負責區內酒類專賣管理工作。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企業股
(一)對各種經濟成份企業實行巨觀管理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研究擬訂企業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擬訂重點發展的大企業集團和工業龍頭企業的規範性檔案、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規範中小企業社會服務體系;指導和協調國有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組織實施兼併破產、減員增效工作;負責組織企業劃型工作;負責國有企業產權轉讓、股權變動、經營權變更的政策協調,以及相關的兼併、承包、租賃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清產核資工作;組織實施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二)擬訂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及規範性檔案和措施;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運行機制的建設和巨觀管理;研究制訂重點技術創新項目、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交換機產品試產項目計畫;負責技術進步獎勵工作;指導、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高交換機技術產業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國內外的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工業性試驗;指導和協調工業、商貿企業推廣族標準等現代化管理方法;調查、分析重大生產質量事故,並督促企業進行整改;負責生產質量獎勵的組織、協調、指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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