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授勳及嘉獎制度

英國榮譽制度是旨在獎勵那些為英國做出過貢獻的人士,不同的榮譽頭銜代表了不同的重要性,有些頭銜早在幾個世紀之前就已經創立。獲榮譽的人員名單由首相英國君主推薦。個人還可以向首相提名人選,而英國外交部可以向首相提名外國公民接受榮譽。大英國協國家政府也可以向英國政府提名自己的公民,不過大多數大英國協國家都建立了自己的榮譽制度。君主還可以自己決定將榮譽授予個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英國授勳及嘉獎制度
  • 獎勵對象:為英國做出過貢獻的人士
  • 制度發源: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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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介紹

英國榮譽制度是旨在獎勵那些為英國做出過貢獻的人士,不同的榮譽頭銜代表了不同的重要性,有些頭銜早在幾個世紀之前就已經創立。
獲榮譽的人員名單由首相英國君主推薦。個人還可以向首相提名人選,而英國外交部可以向首相提名外國公民接受榮譽。大英國協國家政府也可以向英國政府提名自己的公民,不過大多數大英國協國家都建立了自己的榮譽制度。君主還可以自己決定將榮譽授予個人。
一般每年會有兩次公布獲得榮譽人士的名單――君主的生日和新年。頒發榮譽的盛典總是受到注目,其中最著名的當然是封爵儀式,在儀式中君主手持一把象徵性的,輕輕敲打被冊封為爵士的人的肩膀。但是一些時候獲得榮譽的人也會拒絕接受榮譽,2003年英國的報章就曾公布過一份所有曾拒絕獲冊封人士的名單。

頭銜類別

世襲貴族(Hereditary peerage):現在已經很少授予王室以外的公眾人士;即使是王室人士,最近的一次也在愛德華王子結婚之時,獲封為威塞克斯伯爵。自從英國國會1999年通過新法例以後,受封者不會再自動成為上議院成員。最後一次授予王室以外成員是在1984年,當時獲得冊封的是前首相哈羅德·麥克米倫。世襲貴族分為五個級別: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終身貴族(Life peerage):所有終身貴族都擁有男爵的爵位,並且都是上議院成員。終身貴族的爵位不能繼承。一些人獲封為終身貴族並不是由於他的成就,而是通過冊封讓他可以進入上議院,比如大法官等。終身貴族是根據1876年的《抗訴權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和1958年的《終身貴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而設立的。
從男爵爵位(Baronetcy):與騎士爵位類似,但從男爵爵位可以世襲,卻並不屬於貴族。獲冊封后或世襲繼承爵位後,從男爵名字前可冠以Sir(爵士)的尊稱,名字後配以“Bt.”的頭銜,女性則在名字前冠以Dame(女爵士)的尊稱並在名字後配以“Btss.”的頭銜,但歷史上只有三個女性從男爵。最近期獲冊封的從男爵是瑪格麗特·柴契爾的夫婿丹尼斯·柴契爾爵士(Sir Denis Thatcher, 1st Bt.),於1991年獲封,他於2003年去世後,兒子繼承爵位,是為Sir Mark Thatcher, 2nd Bt.。
騎士爵位(Knighthood):從中世紀的騎士制度流傳下來,冊封后名字前可冠以Sir/Dame(爵士/女爵士)的尊稱。有兩種冊封方法: 獲頒爵士級騎士勳章,是不同受勛騎士團(Chivalric order)的成員,例如GCMG、DBE,見下段“騎士勳章”。這等別的爵士會在名字前冠以Sir/Dame的尊稱,名字後配以爵士級勳章頭銜的縮寫(例如:Sir Edward Youde, GCMG, GCVO, MBE)。 下級勛位爵士(Knight Bachelor),大多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只有男性獲第二種冊封成為Knight Bachelor,若有女性配得同等榮譽,會按第一種方法被冊封為DBE,名字前冠以Dame(女爵士)的尊稱。這等別的爵士不是受勛騎士團的成員,沒有正統的頭銜縮寫,但也有在名字後配以“Kt”的縮寫(注意是小寫t)來特顯這個榮譽。
其他等級、榮譽或獎章:獲冊封者沒有“Sir”或“Dame”的尊稱,但是可以在名字後面加入榮譽頭銜的英文字母縮寫。

勳章類別

以下是按照等級高低排列的騎士勳章
嘉德勳章(The Most Noble Order of the Garter,1348年設立)
薊花勳章(The Most Ancient and Most Noble Order of the Thistle,1687年設立)
聖派屈克勳章(The Most Illustrious Order of St Patrick,1783年設立)
巴斯勳章(The Most Honourable Order of the Bath,1725年設立)
印度之星勳章(The Most Exalted Order of the Star of India,1861年設立)
聖米迦勒及聖喬治勳章(The Most Distinguished Order of St Michael and St George,1818年設立)
印度帝國勳章(The Most Eminent Order of the Indian Empire,1877年設立)
皇家維多利亞勳章(Royal Victorian Order,1896年設立)
大英帝國勳章(The Most Excellent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1917年設立)
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都擁有各自的最高勳章,例如嘉德勳章是英格蘭的最高勳章,薊花勳章是蘇格蘭的最高勳章,愛爾蘭的最高勳章聖派屈克勳章已經廢除。每一枚勳章都只能授予固定的人數,像嘉德勳章只能授予24人,薊花勳章16人,聖派屈克勳章22人。
印度之星勳章和印度帝國勳章都是授予在印度做出過貢獻的人士的,現在也已經廢除。

榮譽獎勵

其他國家的公民有時候也會獲得榮譽頭銜,但是他們不得在其名字前加入“Sir/Dame”等尊稱,而只能在名字後加入頭銜的英文字母縮寫。當這些獲得榮譽頭銜的外國人加入英國國籍後,就可以以英王子民的身分申請將相對應的尊稱放在名字前面。
英國沒有法律規定外國人不得成為英國貴族,但是卻規定只有大英國協國家的公民才可以成為英國的上議員。一些國家――比如美國的法律禁止公民接受外國的貴族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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