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衛生局

"舟山市衛生局",隸屬於市政府。前身為定海縣政府衛生科,1954年3月,設定為舟山專署衛生科,1960年8月6日,舟山縣衛生局成立,1983年10月,改稱為舟山地區衛生計畫生育局,1987年3月,撤地建市,改稱舟山市衛生局,同年4月,遷址舟山市定海區解放西路縣府弄5號。 2012年5月28日,遷至市行政中心北大樓(臨城街道翁山路530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衛生局
  • 隸屬:市政府
  • 前身:定海縣政府衛生科
  • 地址:臨城街道翁山路53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衛生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衛生改革相關政策; 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擬訂有關衛生行政(行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衛生資源配置方案,組織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管理和發布衛生信息。
(二)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標準,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負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和預警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基本藥物相關政策規定;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醫療機構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
(四)組織編制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漁農村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五)組織制定新型漁農村合作醫療政策制度,負責新型漁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組織編制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綜合管理和監督,組織對開展生殖健康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和指導。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並實施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
(九)組織制定並實施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中醫藥 的繼承、創新及中西醫結合工作,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十)負責衛生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職業衛生的監督管理;按職責分工負責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組織擬訂公立醫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公立醫院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指導、監督民營醫療機構健康規範發展。
(十二)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實施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職業許可制度,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三)制定全市醫學科研和在職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的實施;指導推進醫學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套用工作;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全科醫學教育、高等醫學職業教育工作。
(十四)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五)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來舟山的中央、省領導及其他重要來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負責管理市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公共衛生工作委員會、市食品安全委員會、 市新型漁農村合作醫療工作領導小組和市無償獻血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規劃財務處、法制處、新城工作處)
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外事、保密、信息、督辦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衛生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和節能降耗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全市衛生系統開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組織衛生執法稽查;負責統籌協調臨城新區各項衛生工作。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大型醫用裝備配置管理;負責市級衛生事業經費的安排、使用和管理;負責市屬醫療衛生單位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內部審計;負責市級重大衛生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巨觀管理,指導縣(區)重大衛生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衛生經濟政策和衛生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和管理醫療衛生服務價格。
2、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直屬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市衛生直屬單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和其他局管幹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備案和培訓與管理工作;負責統戰、群團和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牽頭落實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衛生人力資源配置、考核獎懲,承擔幹部職工工資福利、職稱評審、退休退職和人事檔案管理等相關工作。
3、衛生監督與疾病預防控制處
研究制定衛生監督相關政策及工作標準、規範等;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衛生監督規劃及計畫;參與規劃並指導全市衛生監督網路體系建設;負責衛生監督機構的綜合管理和評估;指導全市衛生監督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醫療衛生依法執業監管、職業衛生、傳染病防治、放射衛生、環境衛生(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學校衛生)等綜合衛生監督執法。
研究制定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應急相關政策及工作標準、規範等;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應急工作規劃及計畫;參與規劃並指導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應急網路體系建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應急相關機構的綜合管理和評估;指導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實施健康教育、疾病監測、傳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免疫規劃等工作;負責市本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全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指揮、調查處置和總結評估等工作;負責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有關規章制度;負責衛生應急業務培訓和演練;負責用於預防傳染病的生物製品供應、使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市預防醫學會等社團的聯繫工作;承擔市公共衛生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公共衛生工作規劃及計畫;組織協調、指導市公共衛生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開展公共衛生工作。
4、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處
研究制定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相關政策,制定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工作標準、服務規範等;制定並組織實施社區衛生、農村衛生、婦幼衛生的發展規劃和計畫;參與規劃並指導基層衛生服務體系與婦幼保健體系建設;負責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的綜合管理與評估;參與制定婦女兒童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計畫與措施;依法對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實施監督管理;會同人口和計畫生育部門共同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生殖保健服務等工作;負責鄉村醫生業務指導與管理工作;負責市漁農村衛生協會、市社區衛生協會等社團的聯繫工作。
5、醫政科教處(中醫藥管理處)
負責全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醫療體制改革、醫院等級評審、醫療爭議行政調解;負責醫療服務監管和技術準入;負責監管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負責無償獻血、臨床用血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徵兵、招生等健康體檢的管理;負責市醫學會、市護理學會等社團和各醫療質控中心的聯繫工作;負責制定並實施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各級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教育的業務指導監督工作;負責制定並實施醫藥衛生科研規劃,促進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技攻關項目和學科建設計畫;組織開展在職醫學教育;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承擔市保健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幹部保健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來舟首長、貴賓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協調工作。
6、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實施愛國衛生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並實施全市愛國衛生工作規劃、計畫和標準規範;組織實施愛國衛生工作監督檢查、考核評價,負責對各類創建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指導市愛衛會成員單位和全社會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健康促進與教育、環境衛生治理和農村改水改廁等愛國衛生工作;組織愛國衛生工作交流合作和科學研究。
7、行政審批處
負責衛生行政許可項目、非行政許可審批和許可類工作事項的審核;指導縣(區)衛生行政審批工作。

領導班子

徐良波 局黨委書記、局長
王惠國 局黨委副書記
胡本祥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岑慧豐 局黨委委員、紀工委書記、工委主任
陳臘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樓世峰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趙九奎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地理位置

地址:文化路26號
舟山市衛生局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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