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會議

舊金山會議是在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即將結束時,反法西斯聯盟的國家根據雅爾達會議決議,於1945年4月25日至6月26日在美國的舊金山召開的一次會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舊金山會議
  • 會議依據雅爾達會議
  • 會議時間:1945年4月25日至6月26日
  • 會議地點:舊金山
定義,中共努力,中國表現,附錄,

定義

美國、英國、法國、蘇聯和中國(國民黨政府)等五十個國家參加,中國代表團中包括中國共產黨的代表董必武。會議的任務是以1944年8月~10月召開的敦巴頓橡樹園會議建議案作為基礎制定聯合國憲章,會議上展開了兩條路線的鬥爭。美英兩國企圖把聯合國作為他們爭霸世界的工具;蘇聯代表努力爭取制定一個包括國際法上一些民主原則的憲章,使聯合國能夠成為捍衛世界和平事業的國際組織。會上在聯合國五大國一致原則、區域性組織、聯合國託管制度等問題上都展開了激烈點辯論,會議最後終於維護了聯合國五大國一致原則,並通過了《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院規約》。

中共努力

中國國民黨政府從1945年2月便開始著手於出席舊金山會議的具體準備工作。在舊金山制憲會議中國代表團組建問題上,以蔣介石為首的國民黨當局曾想一手包辦,試圖獨吞抗日戰爭的勝利果實,竭力遏制中國共產黨的影響。為此,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民主力量同國民黨控制的反民主勢力展開了堅決、激烈的鬥爭。
第一,直接向國民黨方面提出要求。1945年2月25日,周恩來代中央起草致王若飛電,電文說:“舊金山會議只能有利於國內民主運動的推動,還不能說蔣介石在此會議前會有若干讓步。”並指示王:“現在,各方均主張代表人選應包括各抗日民主力量。望即以本黨之主張,發動運動,以證明國民黨不能代表全國人民公道。”3月7日,周恩來起草致王世傑函表示:“舊金山會議英國、美國均有各方面代表參加,我國亦應由國、共、民盟三方派代表參加;我黨已指定周恩來、董必武、秦邦憲為代表。”可見,中共向國民黨方面提出的要求態度明確,立場鮮明,如果國民黨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由一黨壟斷代表團出席舊金山會議,必將遭到全國人民的唾罵。
第二,爭取美國政府的支持以影響國民黨政府的決策。1945年2月18日,周恩來代表中共中央致電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道:“當我在重慶時,你曾告訴我,派赴舊金山會議的代表中應包括國民黨、共產黨和民主同盟的代表,我黨中央委員會和毛澤東主席完全同意你的意見。”要求三方各占三分之一的名額,同時要求將該意見轉告羅斯福。接著,即將去世美國總統羅斯福(1882~1945)便致蔣介石關於舊金山會議中國代表團組成問題的一封專門電報。羅斯福說:“中共曾向赫爾利提出‘國民黨、共產黨及民主同盟,應以平等基礎參加中國代表團’,赫回答中共說舊金山會議是各國政府而非各黨派的會議,我本人同意赫的觀點。”美國之所以能主持公道,要求出席舊金山會議的代表團中包含中共代表,其中深層的原因便是對蔣打“中共牌”施加壓力,討好蘇聯以及中國國共力量,團結一致對抗法西斯,從而減少美軍自己的傷亡。就這樣,在全國人民的一片譴責聲中和盟國的壓力之下,由於中國共產黨以及各民主黨派的多方努力,國民黨當局做出了讓步,最後正式組成了如前所述的代表團出席了舊金山制憲會議。

中國表現

中國代表團為此次會議的召開做了充分的準備,重點提出了《我方基本態度與重要問題之立場》和《國際組織憲章基本要點節略》方案,全面闡述了中國政府的觀點。中國代表團除了贊同其他國家為制定聯合國憲章所提出的合理性建議外,還獨立地提出了許多建議。例如,關於確定安理會職權問題,鑒於國際聯盟的深刻教訓,中國代表團提出了三點修正案:l)授權安全理事會當發生緊張情勢時在最後決定之前採取臨時辦法;2)授權安全理事會採取辦法以實現國際法院的判決;3)授權安全理事會或者組織提出請求非聯合國會員國應當享有的權利。還提出,安理會非常任理事國的選舉“要斟酌地城上的公勻分配”。這一建議有利於反對強權政治,保障聯合國組織所應有的廣泛性和普遍性。此外,在國際託管目的問題上,中國方案“規定了託管領土朝著獨立的道路發展”。這一提案遭到了英、美、法代表的激烈反對,但是卻得到了蘇聯和廣大中小國家的大力支持。以上建議均被舊金山大會所接受,並納人了《聯合國憲章》。中國作為東方國家的代表,在會議期間盡力為弱小國家主持公道、伸張正義,在全世界面前敢於發表自己的觀點,並且能夠得到與會各國的認可與接受,可謂歷史上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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