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縣審計局

興縣審計局

興縣審計局,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向縣政府報告和向縣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興縣審計局
  • 辦公地址:山西省呂梁市興縣
  • 局長:白瑞春
  • 行政區號:141123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縣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畫。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的審計報告。向縣長提出年度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和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鄉(鎮)黨委和人民政府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包括國家、省、市和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委和縣人民政府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投資和以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縣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的其他審計事項;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承擔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縣屬國有企業監事會職責。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組織開展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鄉(鎮)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省、市和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十)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全部劃歸行政機關。
(十一)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縣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各級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財務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審核有關工作,對審計成果進行整理研究和綜合利用;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審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承擔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行政事業審計股。組織審計縣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委和縣人民政府機關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縣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組織審計縣級預算收入執行、稅收征管和社會保險費徵收等情況。組織審計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及直屬單位管理的教科文衛專項資金。組織審計農業農村、扶貧開發及其他相關公共資金和建設項目。組織審計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縣人民政府管理和其他單位受縣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組織協調對社會審計機構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的核查。推動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監督內部審計職責履行情況,檢查內部審計業務質量。
(三)經貿審計股。組織審計國家及省、市和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審計縣國有企業和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企業的資產、負債和損益以及財務收支。具體負責縣屬國有企業監事會職責。組織審計縣國有金融機構和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組織審計縣金融管理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審計縣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國有資產投資、運營和管理情況,組織審計縣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情況以及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
(四)經濟責任審計股。組織對縣管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承擔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審計。組織審計縣投資、以縣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以及其他關係到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項目。具體承辦對重大建設項目的稽查,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鄉(鎮)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省、市和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規問題,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出處理意見。

領導信息

局長:白瑞春
副局長:白喜成
副局長:王青平
紀檢組長:任慶周
總審計師:田建平

地理位置

興縣審計局
地址:山西省呂梁市興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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