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某人書

《與某人書》是中國近代思想家康有為於維新變法失敗流亡期間(19世紀末)創作的書信體作品,收錄於《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該書信以作者流亡時家族遭遇政治牽連陷入困境為背景,折射晚清政治生態與維新派失勢後的生存處境。

文中通過致信友人,詳述家族經濟困頓、申請撫恤金受阻等事,側面揭示官僚體系運作遲滯。書信內容交織對故友的追思、對朝廷用人之弊的感慨,以及謀生之艱與士人清高心態的矛盾,既流露求人辦事的無奈,又強調不事逢迎的立場。作品以個人際遇為切入點,兼具歷史文獻價值與文學表達,呈現康有為在政治挫敗後的思想軌跡。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與某人書
  • 作者:康有為
  • 作品出處:康有為卷(中國近代思想家文庫)
  • 創作年代:近代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潘尚書竟遂薨逝,向來相待之意良,此後京朝貴人推轂惠士求如尚書者,寡矣。二十六日當謹赴,欲為祭文寄京師,苦不能盡知事跡,當改作輓詩而已。
吾既落魄,欲忘世事,尚苦口食,加有屍饔,未之能也。頃為家弟謀升斗,而近狀不堪,又不欲䩄顏求人,故專待恤款。頃托雪翁仲,雪翁囑一吏查辦,而此吏查仲未明,不能望其辦理,舍弟面見之,今將求信呈閱便悉。此事自七月屬君,至今尚無眉目。況待達部,則官事稽遲,不知至何時月。又須小費,不如不領矣。伏惟皇上養孤子,恤死事,德至渥也。吾家父兄麋身碎骨以勤王事,而曾不得沾沐隆澤,此真可痛也。知官事之難,故屬老弟轉託雪翁。欲直托善後局員辦之,以其本無款,須破格歸外銷大力者不能也。昔先祖連州公恤典,系家中丞公致函局員,即能領出。系光緒五年事,前仲曾呈閱,有案可查。若屬託書辦,則何功二君子乎?然此區區,頗難自達,望老弟見雪翁婉告下情,雪翁相知不淺,當能垂許。若能言於善後局坐辦者,將前稟查照批領。若得祿養,皆所賜,其為感何如耶!若此次費大力不得,則無可領之日矣。
【注】:以上為原文部分內容

作者簡介

康有為(1858年—1927年),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廣東省南海縣丹灶蘇村人,人稱康南海,中國晚清時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代表人物。康有為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光緒五年(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光緒十四年(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光緒十七年(1891年)後在廣州設立萬木草堂,收徒講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開始進行戊戌變法,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辛亥革命後,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溥儀復位。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晚年始終宣稱忠於清朝,溥儀被馮玉祥逐出紫禁城後,他曾親往天津,到溥儀居住的靜園覲見探望。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死於青島。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但後來,他與袁世凱成為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他也是書法家,北京大學教授陳玉龍曾評價:“縱觀20世紀中國書壇,真正憑深厚書法功力勝出,達力可扛鼎境界者,要數康有為、于右任、李志敏、沙孟海等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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