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主義自然法

以古希臘奴隸制城邦國家為典型的西方古代自然法。由於科學的不發達以及希臘城邦一般地是從氏族組織中自然形成的事實,古希臘的思想家大多以樸素直觀的觀點和方法來考察法現象。他們認為國家(城邦)和法,亦如城邦通行的倫理道德、風俗習慣、對神的信仰乃至奴隸制,都是自然現象的一部分。所以,他們主張人們應當“與自然相一致地生活”,人定法必須服從這種自然法.到了羅馬國家的興盛時期,隨著人定法的發達,自然主義自然法已有所改變。但是,這並不妨礙所有的羅馬法學家依然是自然法的信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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