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閉店人在商家面臨關閉或經營不善時介入,他們的主要任務是最大限度地減少商家的經濟損失。為了避免商家承擔風險,會採取一些涉嫌違法的策略,包括轉移資產、更改經營主體等。
2024年以來,職業閉店人參與預付式經營企業閉店逃債、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例屢屢出現,受到社會廣泛關注。8月,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2024年上半年消費維權輿情熱點,職業閉店人成為預付式消費維權阻礙。
不管是以何種方式“出場”,建立在濫用公司登記便利化手段基礎上的“職業閉店”模式,實際已成為一種值得警惕的黑灰產業鏈,不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也是對社會信用體系的衝擊。
2024年4月3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作出全國首例認定“職業閉店人”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判決。
2025年2月10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出台的《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正式開始實施,遏制“職業閉店人”作惡、維護消費者權益又多了一項重要的制度保障。3月8日,《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首例“職業閉店人”承擔清算責任案入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業閉店人
- 定義:行業術語
人群介紹,發展歷程,操作步驟,現實案例,專家解讀,原因分析,識別騙局,相關法律分析,媒體評論,法律法規,
人群介紹
“職業閉店人”是指幫助經營不善的公司計畫好關店、跑路方法,並接手處理後續維權問題的群體。解散員工,重新組建客服團隊,降低消費者預期,誘導接受不公平方案,是這些“職業閉店人”的重要工作內容。“職業閉店人”一般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尋找目標企業,評估企業負債情況,按照負債總額收取一定比例佣金,以私下協商、秘密協定等方式操作,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變更、減資、破產清算等程式,幫助面臨經營困境的預付式經營企業變更法定代表人,轉移資產、逃避債務,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一些“職業閉店人”通常會在閉店前,以店慶等名義組織促銷吸引消費者預付費用,“職業閉店人”主導的閉店行為也導致員工薪資被拖欠、消費者預付費用無法退還,擾亂市場經濟秩序,衝擊了社會信用體系,給人民民眾造成經濟損失。
如果消費者不接受方案,發起行政投訴或民事訴訟,這些“職業閉店人”還會出面善後。“職業閉店人”之所以不擔心消費者提起民事訴訟,是因為他們在接手後,會在短時間內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換為無償還能力的“背債人”。
發展歷程
2019年,社會上出現職業閉店人的身影。
2020年,有團隊線上上進行授課。授課海報中寫著:“很多老闆知道如何開店賺錢,卻不知如何止損上岸”“負債沒關係,擺渡人來幫你”。
2024年4月3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作出全國首例認定“職業閉店人”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判決,之後對該亂象深入分析並形成調研信息,推動北京市開展預付式經營企業閉店逃債專項風險防範處置行動。
2025年3月8日,《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顯示,首例“職業閉店人”承擔清算責任案入列。
操作步驟
職業閉店人號稱可“無責任關店,讓投資人安全著陸”,操作通常分為三步。在與閉店人的交流中,對方首先會評估商家負債,按照負債總額收取10—15%的服務佣金;然後讓閉店人提前更換法人代表、縮減註冊資本;第三步,則讓閉店人以店慶、年終回饋等為藉口,做一場低價的大型處置活動,當完成以上步驟後,便可溜之大吉。
現實案例
2024年3月,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某東部城市醫美機構在倒閉前先更換了法人代表,隨後又做了一次預售。消費者在掌握前任老闆和“閉店團隊”之間利益往來的線索和證據後,選擇向公安機關報案。隨後相關部門又順藤摸瓜,抓到了從事安全閉店的中間人及若干團伙。經查實,新換法人代表為偏遠地區老者,系身份證被盜用。該案件被定性為刑事案件,醫美機構前任老闆以及閉店團伙均獲刑。
2024年4月報導,金寶貝閉店跑路有套路,北京金寶貝、天津金寶貝、上海金寶貝的運營主體都在1月陸續把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廣東惠州惠東縣某村53歲男子陳雄生。專家們認為,公安機關應考慮從“契約詐欺”的刑事犯罪角度進行打擊,以起到警示作用。
2024年5月,一名“職業閉店人”劉某被店鋪消費者以侵權告上法庭,記者從北京豐臺法院獲悉,劉某被判賠償消費者所辦理會員卡中的未消費金額。
2024年6月20日,悅動籃球官方賬號突然發布閉店公告,公告稱悅動籃球聘請了“職業閉店人”參與收尾工作,並稱“將確保每一個學員都能得到順利安置”。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會員質疑安置方案又割“韭菜”。
2024年9月至10月,上海多家教育培訓機構突然宣布“閉店”,留給家長們的是上鎖的門和措辭幾乎一模一樣的一紙“閉店公告”。在公告中,這些機構都宣稱將閉店安置工作委託給了一家名為“轉課無憂”的第三方機構,由“轉課無憂”來對學員未銷的課時進行安置。
2024年10月22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召開新聞通氣會,聯合北京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通報打擊職業閉店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經公安部門前期核查取證,發現存在北京小蕃茄教育諮詢有限公司、北京木翼創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2家藝術培訓機構涉嫌職業閉店。接到公安部門移轉線索後,市場監管部門立即對2家閉店企業及3家涉案背債中介機構、2名閉店人立案調查,查處虛假登記、協助虛假登記等違法行為,罰沒款合計65.58萬元,辦成打擊“職業閉店人”全國首案,取得突破性進展。
小王是某家瑜伽店的老顧客,多次在店內充值購課。2025年某日,小王突然發現瑜伽店無法約課,聯繫客服也無人回復,而店面大門緊閉。小王意識到,瑜伽店跑路了。原來,店鋪所屬公司在半個月前就註銷了,股東和法定代表人也在註銷前進行了變更。新的法定代表人小明表示,原會員可以到另一家美容店消費。小王不願意到美容店消費,於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小明賠償會員卡中未消費的金額。
專家解讀
黑龍江量子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馬晶建議,消費者可以關注商家的經營現場情況,營收人員是否有變化等,也可以通過公開的企業信息公示網站及時關注商家登記變化,經營主體(股東、法人代表)是否有變更等。
馬晶律師分析,消費者維權困難有兩方面原因,一是有預謀的跑路查處起來難度較大,二是消費者維權沉沒成本高,商家與接盤團隊也正是抓住這一點,鑽法律和監管的漏洞。
馬晶律師進一步分析,從表面上看,這樣的操作確實是看不出問題。健身房、早教中心此類預付費商家關張,普遍會公告經營不善,讓會員走正常的法律途徑維權。前老闆以及接盤者完全可以解釋為經營不善、正常轉讓。如果各方眾口一致,實際操作過程中的貓膩確實難以查到。
從消費者角度來說,維權沉沒成本高。雖然涉及到的總體金額較大,但是由於消費者人數多,均攤到每個人損失並不太嚴重。如果選擇司法途徑維權,那么長達數月甚至數年的周期,也可能會消磨掉消費者維權決心。相比於維權成本,消費數額較低,在兩廂衡量下,大多數消費者不願意再投入時間與精力。同時,商家違法成本低,大多數案例最終歸於民事訴訟或者執行程式中,在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情況下,跑路者也無需承擔太多的法律責任。而刑事追責難度大,無論是否是惡意轉讓或者請閉店團隊操盤,均很難獲取證據,刑事追責的案例罕見。
原因分析
“閉店人”能成為職業,甚至形成分工明確的完整產業鏈,主要還是鑽了預付費及企業法人變更等方面的管理漏洞。“職業閉店”整個操作流程都是以消費者預付費用為前提的。而預付費管理,是個老大難問題。
近年來,預付式消費服務領域店鋪跑路現象頻發。這背後,常有“職業閉店人”接手跑路店鋪。他們接手後,一邊以“沒錢”為由應付消費者維權,一邊迅速關店逃債,或者巧立名目將會員轉到其他不相關店鋪,實現所謂的“死客激活”。
識別騙局
第一步:查企業背景 | 在決定預付費前,消費者可以先用企業信用大數據工具搜尋企業名稱,查看其工商註冊信息。 1、看經驗:註冊時間越早,經驗越豐富,有成熟的業務模式的可能性就越大,公司實力和抵禦風險的能力也更強,而新成立的公司相對來說抵禦風險的能力就差一些。 2、看地址:若商家實際所在的地址與其對外宣稱的地址不一致,又或與其經營執照上的地址不一致,則該公司就可能存在一定風險。 3、看業務:當商家屬於教培、投資諮詢、資產管理等行業,需要特別注意該企業是否有經驗資質,是否從事其法定經營範圍之外的業務。 4、看現狀:存續、在業、吊銷、註銷、遷入、遷出、停業、清算是企業的八種經營狀態。存續或在業,是企業處於正常運營中;如果顯示為其他經營狀態則表示企業的運營已經出現了問題,應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止損。 |
第二步:看經營狀況與法律訴訟 | 進一步用企業信用大數據工具看企業的經營狀況,是否有異常經營記錄,如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等。這些信息可以作為判斷企業經營穩定性的參考。法律訴訟記錄是了解企業信譽的重要視窗。如果企業涉及多起消費者維權訴訟,那么消費者就需要謹慎考慮是否進行預付費消費,避免陷入職業閉店人套路。 |
第三步:關注商家動態 | 在相關權益消費完畢前,消費者可以通過企業信用大數據工具關注商家公司動態,發現苗頭及時止損。一旦遭遇職業閉店人情況,應第一時間查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或諮詢有經驗的法律工作者,審慎選擇維權途徑,不盲目維權。 |
相關法律分析
一、“職業閉店人”從業人員法律風險分析
“職業閉店人”往往通過收取中介費、服務費或轉讓會員等方式進行牟利,在接手公司後短期內註銷公司,違背誠實信用原則。其對經營不善公司進行所謂的“消耗負債”行為,也會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評價。且“職業閉店人”自身面臨較多的法律風險,甚至可能觸犯刑法。根據我國公司登記採取外觀主義原則,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擔任法定代表人亦然。公示體現出的權利外觀導致第三人對其產生合理信賴,即使真實情況與實際信賴不符,其亦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職業閉店人”通過接手經營不善公司,將自己登記為公司股東及法定代表人。一旦公司經營異常,如股東存在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未經依法清算等情形,股東需要對公司倒閉帶來的債務承擔民事責任。作為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擔徵信受限、限制高消費、罰款、拘留甚至刑事責任等諸多法律風險。看似能不勞而獲,實則面臨長期負債甚至法律嚴懲。
二、職業背債人法律風險分析
實踐中,有些“職業閉店人”在接手店鋪後,有時並不將自己直接登記為公司責任人員,而是尋找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識不強、沒有償債能力的群體,在短時間內將其更換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為吸引不明真相的民眾做背債人,“職業閉店人”或中介群體承諾會代替背債人償債並支付高額報酬,並簽訂“免還協定”。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規定處理。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據此,這類“免還協定”雖然聽起來誘人,實際上卻是令背債人“扛雷”的陷阱。一旦“職業閉店人”或中介機構跑路,背債人不僅拿不到高額回報,還將承擔全部還款責任。如果背債人明知企業經營者、“職業閉店人”或者中介機構存在契約詐欺等違法行為,且明知自身沒有償還債務的能力,仍配合提供背債服務,還可能構成共同犯罪,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三、不誠信經營者法律風險分析
有的經營者之所以鋌而走險將關店之事交於“職業閉店人”,往往是因為“職業閉店人”向商家承諾,可以制定零風險退出策略,規避法律風險。其實,事實並非如此。
從公司法角度,如果原股東存在抽逃出資、逃避債務的主觀惡意,以股權轉讓進行“金蟬脫殼”,進而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原股東仍應承擔法律責任。我國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換言之,無論是註銷轉讓公司、轉移資產還是製造失聯,都可能被界定為惡意躲避債務行為,原經營者依然要承擔償還責任。
從民事侵權責任角度,如果“職業閉店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受委託從事的行為違法違規,仍然從事相關協助幫助行為,那么其與委託的經營者屬於共同行為人共同侵權,二者需要共同承擔連帶侵權責任。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徵求意見稿)》第七條規定,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後因經營困難不能按照契約約定兌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及時清算;第三人幫助經營者逃避債務,造成消費者損失,消費者請求第三人和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雖然這一司法解釋還沒有正式頒布,但傳遞了鮮明的價值導向。
另一方面,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進一步強化了退款機制,針對商家跑路問題,還設立了專門罰則,對於預收費用後“圈錢跑路”的,明確由各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處罰。10月22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經偵總隊通報了打擊“職業閉店人”行政處罰全國首案,對涉及的閉店企業、背債中介機構、閉店人進行了立案調查並罰款,依法從嚴打擊了“職業閉店人”灰色產業鏈,形成震懾效應,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這些法律和監管措施的支持下,“職業閉店人”並不能讓原經營者全身而退。消費者維權時可以把“職業閉店人”相關群體和原經營者一起告上法庭,使其承擔相應的責任。
總之,“職業閉店人”閉得了店,卻避不開法律責任。隨著各項法規政策不斷完善,各部門監管力度持續加大,相信能夠對“閉店企業”、“職業閉店人”、背債中介、背債人群體形成全鏈條打擊與震懾,有效遏制預付式消費領域亂象。
媒體評論
不管是以何種方式“出場”,建立在濫用公司登記便利化手段基礎上的“職業閉店”模式,實際已成為一種值得警惕的黑灰產業鏈,不僅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也是對社會信用體系的衝擊。(新京報 評)
法律法規
2025年2月10日,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出台的《公司登記管理實施辦法》正式開始實施。其中針對輿論廣泛關注的“職業閉店人”“公司註銷難”以及虛假登記等問題都做出了明確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