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德國政府公債

聯邦德國政府債券種類之一。從1969年1月以來,不採取有價證券證書形式,而是採取簿記方式發行。此種公債有A、B兩種類型:A種的期限為6年,面額為100馬克,採用單利付息方式;B種的期限為7年,面額為50馬克,採用複利付息方式,到期一次性歸還。聯邦德國公債的發行額度是不固定的。需通過團體認購來確定。團體認購比例為:外國銀行20%,國內銀行80%,銀行認購占極大多數,小部分由聯邦政府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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