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中文簡稱“環境署”,是聯合國系統內負責全球環境事務的牽頭部門和權威機構,環境署激發、提倡、教育和促進全球資源的合理利用並推動全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1972年12月15日,聯合國大會作出建立環境規劃署的決議。1973年1月,作為聯合國統籌全世界環保工作的組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簡稱UNEP)正式成立。

環境規劃署的臨時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後於同年10月遷至肯亞首都奈洛比。環境規劃署是一個業務性的輔助機構,它每年通過聯合國經濟和社會理事會向大會報告自己的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 總部所在地肯亞奈洛比
  • 組織性質:負責全球環境事務
  • 官方語言英語
  • 標準簡稱:UNEP
  • 中文簡稱:環境署
  • 成立時間:1973年
  • 官網:http://www.unep.org/
機構簡介,組織機構,主要任務,夥伴關係,全球項目,改革,主要活動,有關中國,駐華代表,歷程,大事件,歷年主題,最新動態,環境獎項,

機構簡介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簡稱 UNEP)成立於1972年,總部設在肯亞首都奈洛比,是全球僅有的兩個將總部設在開發中國家的聯合國機構之一。所有聯合國成員國、專門機構成員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均可加入環境署。到2009年,已有100多個國家參加其活動。在國際社會和各國政府對全球環境狀況及世界可持續發展前景愈加深切關注的21世紀,環境署受到越來越高度的重視,並且正在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關鍵作用。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使命是“激發、推動和促進各國及其人民在不損害子孫後代生活質量的前提下提高自身生活質量,領導並推動各國建立保護環境的夥伴關係。”任務是“作為全球環境的權威代言人行事,幫助各政府設定全球環境議程,以及促進在聯合國系統內協調一致地實施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層面。”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宗旨是:促進環境領域內的國際合作,並提出政策建議;在聯合國系統內提供指導和協調環境規劃總政策,並審查規劃的定期報告;審查世界環境狀況,以確保可能出現的具有廣泛國際影響的環境問題得到各國政府的適當考慮;經常審查國家和國際環境政策和措施對開發中國家帶來的影響和費用增加的問題;促進環境知識的取得和情報的交流。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環境規劃理事會的各項決定;根據理事會的政策指導提出聯合國環境活動的中、遠期規劃;制訂、執行和協調各項環境方案的活動計畫;向理事會提出審議的事項以及有關環境的報告;管理環境基金;就環境規劃向聯合國系統內的各政府機構提供諮詢意見等。
2007年綠色獎項2007年綠色獎項
發展
20世紀50至60年代是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日益嚴重的時候,許多環境如酸雨、海洋污染等越來越呈現全球化、國際化的趨勢。1972年6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了第一次人類環境與發展會議,發表了人類環境宣言。這是國際社會第一次共同召開的環境會議,標誌著人類對於全球環境問題及其對於人類發展所帶來影響的認識與關注。會議做出決議,在聯合國框架下成立一個負責全球環境事務的組織,統一協調和規劃有關環境方面的全球事務,環境署由此誕生成立。
1973年1月,作為聯合國統籌全世界環保工作的組織,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簡稱 UNEP)正式成立。環境規劃署的臨時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後於1973年10月遷至肯亞首都奈洛比。成立之初,環境規劃署在世界各地設有7個地區辦事處和聯絡處,擁有約200人的科學家、事務官員和信息處理專家具體實施計畫。
1995年5月,環境署第18屆理事會在奈洛比召開。會議主要討論了環境署改革的方向、環境署地位和作用以及環境署的工作重點,並審議了1996~1997年環境基金方案。6月,“六·五”世界環境日活動在南非舉行。
1996年7月17日,環境署第56屆常駐代表委員會會議在其總部奈洛比召開,會議主要聽取了環境署本年度財政狀況報告和常駐代表委員會下設臨時工作組關於審議環境署理事結構的報告。12月3日,環境署常駐代表委員會特別委員會在環境署總部召開。會議主要審議了《1996~1997年工作方案》,並就第19屆理事會的議程及其他準備情況作了討論。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與中國政法大學開展合作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與中國政法大學開展合作
環境與發展、環境與人口、環境與貿易等方面,環境規劃署與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聯合國開發計畫署、世貿組織等有關國際機構密切合作,促進了環境保護在這些領域的發展。作為一個常設機構,環境規劃署主要負責處理聯合國在環境方面的日常事物,促進環境問題的調查研究,協調聯合國內外的環境保護和環境管理工作。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自成立以來,為保護地球環境和區域性環境舉辦了各項國際性的專業會議,召開了多次學術性討論會,協調簽署了各種有關環境保護的國際公約、宣言、議定書,並積極敦促各國政府對這些宣言和公約的兌現,促進了環保的全球統一步伐。聯合國規劃署的成立,顯示了人類社會發展的趨同性,是人類環境保護史上重要的一頁。

組織機構

執行主任
聯合國環境署執行主任是阿齊姆·施泰納(2006年-)。2006年3月15日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提名前世界自然保護聯盟董事阿齊姆·施泰納為聯合國環境署執行主任。一天后聯合國大會遵循安南的建議選舉施泰納入此職,任期四年。他成為環境署第五任執行主任。但是後來有人揭露施泰納是授予安南50萬美元杜拜獎的審理員之一,這導致有人懷疑安南的提名是否有嫌。《金融時報》評論說“(這個提名)提出了指定聯合國高級官員的興趣衝突的標準問題”。
在2010年聯大第83屆會議上,經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提議,聯合國大會再次推選阿齊姆·施泰納先生為環境署執行主任,任期四年。
其前任執行主任是克勞斯·特普費爾(Claus Topfer),特普費爾於1998年上任,共任兩期。
從1975年至1992年穆斯塔法·托爾巴17年任聯合國環境署執行主任。他將環保問題提到環球考慮和行動的前線。在他的領導下,聯合國環境署獲得了其最大的成功:1988年達成的《蒙特婁公約》來保護臭氧層
理事會
由58個成員組成,任期四年,可以連任。理事會席位按區域分配如下:亞洲13個,非洲16個,東歐6個,拉美10個,西歐及其他國家13個。每年改選理事會成員中的半數。現理事會成員有:中國、朝鮮、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朗、日本、馬紹爾群島、巴基斯坦、菲律賓、韓國、西薩孽亞、敘利亞、泰國、阿爾及利亞、蒲隆地、貝寧、布吉納法索、中非、加彭、甘比亞、幾內亞比索、肯亞、茅利塔尼亞、摩洛哥、蘇丹、突尼西亞、薩伊、尚比亞、辛巴威、阿根廷、巴西、智利、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馬、秘魯、委內瑞拉、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芬蘭、德國、義大利、荷蘭、西班牙、瑞典、瑞士、丹麥、土耳其、英國、美國、保加利亞、捷克、匈牙利、波蘭、俄羅斯、斯洛伐克
邵雪民邵雪民
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審查世界環境狀況,促進各國政府間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國際合作,為實現和協調聯合國系統內各項環境計畫進行政策指導等。
環境基金
環境基金是國際環境活動的主要經費,主要來自成員國自願認捐。主要用途是為該署提供正常預算外資金,用來支付聯合國機構從事環境活動所需的全部或部分經費,以及與其他聯合國機構、國際機構、各國政府和非政府組織進行合作的費用聯合國系統以外的非政府組織等機構,也可以接受基金的資助來完成某些項目,但基金不包攬所有國際各項環境保護活動所需的一切費用。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代表王之佳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代表王之佳
秘書處
聯合國系統內環境活動和協調中心。
協調機構
環境協調委員會負責協調聯合國各機構和有關組織之間關於環境的各項活動,已精簡撤銷。

主要任務

拜耳與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就青年環保項目
建立全球夥伴關係
1、利用現有最佳科技能力來分析全球環境狀況並評價全球和區域環境趨勢,提供政策諮詢,並就各類環境威脅提供早期預警,促進和推動國際合作和行動;
2、促進和制定旨在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國際環境法,其中包括在現有的各項國際公約之間建立協調一致的聯繫;
3、促進採用商定的行動以應付新出現的環境挑戰;
4、利用環境署的相對優勢和科技專長,加強在聯合國系統中有關環境領域活動的協調作為,並加強其作為全球環境基金執行機構的作用;
5、促進人們提高環境意識,為參與執行國際環境議程的各階層行動者之間進行有效合作提供便利,並在國家和國際科學界決策者之間擔當有效的聯絡人;
6、在環境體制建設的重要領域中為各國政府和其他有關機構提供政策和諮詢服務。

夥伴關係

聯合國環境署(UNEP)、濕地國際聯盟(WIUN)、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聯合國開發計畫署、糧農組織、國際湖泊環境委員會、聯合國基金會、全球環境基金、世界遺產基金會等多個國際組織及公益基金在全球與中國濕地聯盟(WAP公益保護組織)等,開展濕地生態保護、世界遺產保護及環境教育等。濕地聯盟(WAP組織)已經在中國及亞太地區受理和評估所需保護規劃的濕地項目,社會個人及當地濕地都可向濕地聯盟提出“公益保護”申請計畫,國際組織各方代表們與WAP公益投融資保護專家曾德才先生已對多個區域性濕地保護提供項目評估與國際公益基金的配套保護。該組織正開展區域性及地方“濕地保護申請”的受理中。該保護聯盟正在對多個“受威脅”和“正在消失”的濕地遺產開展公益投融資服務、負責任旅遊、生態人居、環境教育、國際生態經濟圈計畫等等保護與規劃工作。
WAP(濕地聯盟)組織標誌WAP(濕地聯盟)組織標誌
國際年
在聯合國《波恩公約》以及專門關於海豚保護的《遷徙物種公約關於養護黑海、地中海和毗連大西洋海域鯨目動物的協定》、《遷徙物種公約關於養護波羅的海和北海小鯨類協定》和鯨豚保育學會的共同建議下2007年被設立為國際海豚年。
海豚年的保護人是摩納哥的君主阿爾貝二世

全球項目

聯合國環境署資助太陽能貸款項目,這個項目為裝設太陽能裝置提供低率貸款來幫助購置者緩衝一開始的投資和裝設費用。其中最著名的是在印度幫助十萬人裝設太陽能設施。由於在印度的成功此後在突尼西亞摩洛哥、印度尼西亞和墨西哥實施了類似的項目。
聯合國環境署幫助保護中東的大面積沼澤地。2001年它公布了衛星照片顯示當地90%的沼澤地已經被摧毀,由此引起了國際社群的注意。2004年8月聯合國環境署開始支持伊拉克沼澤地的環境管理工作。

改革

2007年2月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第4份評價報告書發表後法國總統雅克·席哈克提出《巴黎行動呼籲》,要求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榜樣將環境署改革為一個更加有權利的聯合國環境組織。46個國家支持這個呼籲,其中包括歐洲聯盟國家主席,但是不包括產生溫室氣體最多的四個國家美國、中國、俄羅斯和印度。

主要活動

環境規劃署成立以後,其活動主要涉及:
(1)環境評估:具體工作部門包括全球環境監測系統、全球資料查詢系統、國際潛在有毒化學品中心等。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2)環境管理:包括人類住區的環境規劃和人類健康與環境衛生、陸地生態系統、海洋、能源、自然災害、環境與發展、環境法等。
(3)支持性措施:包括環境教育、培訓、環境情報的技術協助等。此外,環境規劃署和有關機構還經常舉辦同環境有關的各種專業會議。
(4)環境管理和環境法:沙漠化是世界上最嚴重的環境問題之一,所以經過環境規劃署的籌備,於1977年召開了聯合國沙漠化會議,在環境規劃署內設立了防止沙漠化的工作部門。人類居住區問題一直是環境規劃署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環境規劃署設立了同其平行的機構──聯合國人類居住委員會和人類居住中心,總部也設在奈洛比。

有關中國

中國自1973年以來一直是環境署理事會成員。1976年中國在奈洛比設立駐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代表處,由中國駐肯亞大使兼任代表。自1976年起,中國開始向環境署基金捐款,並於1982年起改為每年定期捐款。1987年,環境規劃署同中國就在中國設立“國際沙漠化治理研究培訓中心”達成協定,該中心總部設在蘭州。1990年9月,環境規劃署執行主任托爾巴訪華,出席在杭州舉行的第四屆世界湖泊環境管理及保護大會。1991年8月,托爾巴執行主任訪華、出席在北京召開的開發中國家與國際環境法研討會。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環境署將1993年度國際環境保護“笹川獎”授予了原中國國家環保局局長曲格平同志。1993年,環境署在中國舉行了“六·五”環境日活動。1994年,寧夏衛固沙林場獲得“全球500佳”稱號。1995年,武漢市大興路國小紅領巾環境觀測站獲得“全球500佳”青少年環境獎。1995年9月,環境署執行主任道德斯維爾女士參加世界婦女大會期間訪華。1996年5月19~23日,由聯合國環境署和國家環保局共同主辦的“全球環境展望”第二次會議在北京召開。2003年9月19日,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駐華代表處在北京正式揭牌成立,這是該機構在全球開發中國家設立的第一個國家級代表處。特普費爾先生在代表處成立典禮上說:“中國有13億人口。中國政府制定了2020年將中國經濟翻兩番的目標。中國的環境工作不但決定其本國人民的福利,也將對全球產生重大影響。”該代表處的建立是在應對中國這個世界上最大的開發中國家正面臨和將出現的環境挑戰中所取得的重大進展。代表處將與中國國家環保總局及相關政府部門和組織機構在環境評價、環境法規、教育和培訓、環境管理、技術轉讓和創新以及預防自然災害等方面開展密切合作。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駐華代表處首任主任是夏堃堡,第二任主任是張世鋼。截止到2008年10月。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舉行中國攝影家作品展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舉行中國攝影家作品展

駐華代表

中國政府制定了2020年將中國經濟翻兩番的目標。
世界環境日世界環境日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駐華代表處工作促進了中國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展,推動了中國環境保護工作的國際合作,並因由中國的努力,從而對全球的環境保護起到重要的影響。

歷程

大事件

1972 -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上建議成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1972 -聯合國大會成立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1973 -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
1975 - 環境署執行地中海行動計畫來促進區域海洋協定
1979 -波恩移棲物種公約
1985 - 關於保護臭氧層的維也納公約
1987 - 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婁議定書
1989 - 關於危險物種越境轉移巴塞爾公約
1992 - 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發表二十一世紀議程,內容為可持續發展藍圖
1995 - 為保護海洋環境免受陸地污染而發起全球行動綱領
1997 - 奈洛比重新定義並加強了環境署的作用和任務
1998 -鹿特丹公約獲得事先知情權
2000 - 根據Cartagena生物安全協定而採取措施以解決轉基因生物體問題
2000 -馬爾默宣言—第一屆全球部長級環境論壇會呼籲國際社會進行環境管理
2000 - 千禧年宣言 - 可持續性環境發展列為8項千禧年發展計畫之一
2001 - 斯德哥爾摩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公約(POPs)
2004 -巴厘戰略計畫技術支持和能力建設
2005 -千年生態系統評估報告中強調了生態系統對人類的重要性,並且指出此重要性正在下降
2005 - 世界首腦會議公布的檔案中強調了環境在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性

歷年主題

1974 Only one Earth只有一個地球
1975 Human Settlements人類居住
1976 Water: Vital Resource for Life水:生命的重要源泉
1977 Ozone Layer Environmental Concern; Lands Loss and Soil Degradation; Firewood關注臭氧層破壞,水土流失
1978 Development Without Destruction沒有破壞的發展
1979 Only One Future for Our Children - Development Without Destruction為了兒童和未來——沒有破壞的發展
1980 A New Challenge for the New Decade: Development Without Destruction新的十年,新的挑戰——沒有破壞的發展
1981 Ground Water; Toxic Chemicals in Human Food Chains and Environmental Economics保護地下水和人類的食物鏈,防治有毒化學品污染
1982 Ten Years After Stockholm (Renewal of Environmental Concerns)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十周年——提高環境意識
1983 Managing and Disposing Hazardous Waste: Acid Rain and Energy管理和處置有害廢棄物,防治酸雨破壞和提高能源利用率
1984 Desertification沙漠化
1985 Youth: Population and the Environment青年、人口、環境
1986 A Tree for Peace環境與和平
1987 Environment and Shelter: More Than A Roof環境與居住
1988 When People Put the Environment First, Development Will Last保護環境、持續發展、公眾參與
1989 Global Warming; Global Warning警惕全球變暖
1990 Children and the Environment兒童與環境
1991 Climate Change. Need for Global Partnership氣候變化—需要全球合作
1992 Only One Earth, Care and Share只有一個地球--一齊關心,共同分享
1993 Poverty and the Environment - Breaking the Vicious Circle貧窮與環境——擺脫惡性循環
1994 One Earth One Family一個地球,一個家庭
1995 We the Peoples: United for the Global Environment各國人民聯合起來,創造更加美好的未來
1996 Our Earth, Our Habitat, Our Home我們的地球、居住地、家園
1997 For Life on Earth為了地球上的生命
1998 For Life on Earth - Save Our Seas為了地球上的生命——拯救我們的海洋
1999 Our Earth - Our Future - Just Save It!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來
2000 2000 The Environment Millennium - Time to Act2000環境千年 - 行動起來吧!
2001 Connect with the World Wide Web of life世間萬物 生命之網
2002 Give Earth a Chance讓地球充滿生機
2003 Water - Two Billion People are Dying for It!水——二十億人生命之所系
2004 Wanted! Seas and Oceans – Dead or Alive?海洋存亡 匹夫有責
2005 Green Cities – Plan for the Planet!營造綠色城市,呵護地球家園中國主題:人人參與 創建綠色家園
2006 Deserts and Desertification–Don't Desert Drylands!莫使旱地變荒漠!
2007 “MELTING ICE - A HOT TOPIC?”冰川消融,是個熱點話題嗎?
2008(Kick the habit,towards a low carbon economy)。“轉變傳統觀念,推行低碳經濟”
2009(Your Planet Needs You-UNite to Combat Climate Change)地球需要你:團結起來應對氣候變化 中國主題:減少污染——行動起來
2010 Many Species. One Planet. One Future唯一的地球,共同的未來。
2011“Forests:Nature at Your Service”森林:大自然為您效勞。
2012 Green economy:Does it include you?綠色經濟,你參與了嗎?
2013 Think.Eat.Save.思前·食後·厲行節約。
2014 Raise your voice not the sea level ,提高你的呼聲,而不是海平面。

最新動態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21日在全球同步發布的《2012年排放差距報告》顯示,全球溫室氣體排放水平比預定目標高出約14%。
該報告顯示,大氣層中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含量並未下降,相反,比2000年增加了約20%。照此發展下去,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有可能在8年後達到580億噸。報告警告,如果各國政府不採取切實有效的減排行動,本世紀末氣溫將平均上升3至5攝氏度。
聯合國環境署之前的評估顯示,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到2020年需要控制在440億噸以內,以便為後續可行的減排措施打好基礎。但這次的報告結果卻令人沮喪,即使所有國家都最嚴格地履行了減排承諾,到2020年仍將有80億噸的二氧化碳當量差距。
環境署駐華代表張世鋼在報告新聞發布會上說,報告選在即將召開的201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多哈會議之前發布,意在為與會各國提供背景支持,並敦促各方為切實履行節能減排付出更多努力。
報告中方起草專家、發改委高級研究員姜克雋出席發布會時表示,如果不實施有效的減排行動,減排的代價會更大。
雖然減排形勢不容樂觀,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執行秘書克里斯蒂安娜·菲格拉斯表示,將本世紀全球升溫控制在2攝氏度以下的技術手段和政策工具仍然可供各國政府和社會使用。
該報告由來自20多個國家的55名科學家參與撰寫完成,也是環境署從2010年以來第三次發布溫室氣體研究報告。

環境獎項

綠色獎項
  1. 環境署Sasakawa獎項
  2. com+信息交流促進可持續性發展獎金
  3. 種子獎(英語)
  4. Volvo環境獎(環境)
  5. 關注你的世界—環境署國際攝影大賽(英語)
  6. 國際飯店與餐館協會(IH&RA)環保獎
  7. Zayed國際環保獎(英語)
  8. 全球500強環保績效榮譽名冊(英語)
  9. LivCom獎:最適宜居住地區國際獎項(英語)
  10. 臭氧獎項(英語)
  11. 綠色獎項(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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