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全宗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立檔單位形成的互有聯繫不易區分全宗而作為一個全宗對待的檔案整體。
若干關係密切的立檔單位形成的,難以區分全宗而予以統一整理的檔案整體。在檔案整理過程中,有時遇到兩個或幾個本是獨立的機關單位形成的檔案,理應各自成立全宗,但由於檔案已經混在一起,難以區分檔案所屬的立檔單位。它通常產生於如下兩種情況:一種是前後具有密切的繼承關係,特別是存在時間較短而又互相更替的有關機關,檔案彼此混雜,不易分清其經辦和所屬單位的;另一種是在職能任務方面互有密切聯繫的兩個或幾個機關單位,甚至在一起合署辦公,"一套機構兩(幾)塊牌子",檔案也混在一起難以區分的。它們的檔案可以採用聯合全宗的形式,冠以兩個或幾個立檔單位的名稱,如
手 工 業 局
××省  聯合全宗
手工業聯社
編予一個全宗號,作為檔案館檔案的一個全宗單位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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