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北京地區文化符號)

老北京(北京地區文化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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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京是對古都北京的傳統風俗的叫法。北京作為七大古都之一,無論是老百姓還是官員們對衣著打扮都相當重視。清朝入關後,過去的寬袍、大袖和蓄髮的傳統裝束被逐漸改變,這也極大地影響了後來北京人的穿著打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老北京
  • 屬於:北京地區文化符號
  • 地點:北京
  • 起源:清朝
  • 日常生活:禮數多,講究多,禁忌也多
  • 泛指:陳規陋俗的北京人
  • 小吃:“碰頭食”或“菜茶”
衣著打扮,特色小吃,夏季飲食,胡同趣事,鬥神,交通出行,寵物情結,規矩講究,婚姻習俗,

衣著打扮

清朝,戴帽子是滿族男子的習俗,自從清朝定都北京以後,剃髮垂辮已成定製,因此北京的男子不分種族也不分長幼都戴起帽子來了。當時北京人戴的帽子大致可分為禮帽、便帽和風帽。所謂禮帽就是官帽,多用呢、緞或布製成,也有用皮子製成的。老北京的便帽,無論老少也無論尊卑都可以戴,這種帽子由6塊同質料子拼制而成,據說早在明代初年,就因為它有天地四方的“六合統一”的意思而盛行於京城。風帽有棉、皮兩種,用呢子或緞子製成的較多。帽扇至肩,可以保護脖頸以禦寒。
清朝男子的服裝以長袍、馬褂為主。長袍的特點是,長過膝、領為圓,帶大襟,有扣襻,袖適中,擺開衩。按規定:皇室宗族的長袍前、後、左、右開四衩,官吏的長袍開兩衩。開衩的長袍,袖口要裝飾箭袖,形似馬蹄,故名“馬蹄袖”,平時翻起,行禮時放下。普通百姓穿的長袍下擺不得開衩,俗稱“一裹圓”,袖口為散口狀。馬褂是一種對襟、圓領、有開禊帶扣襻兒的外罩衣,馬褂多以綢緞織物為材料,也有用獸皮製作的。馬褂顏色有藍、紫、灰、黃多種,以黃色為貴,俗稱“黃馬褂”。一般平民不準穿,皇帝、巡行扈從大臣們可穿明黃色馬褂。清代中晚期,賞穿黃馬褂的勛臣相當多。
清朝的漢族婦女服裝一般有披風、襖、裙等。披風即外套,作用與男人馬褂相似。披風內依次為大襖與貼身小襖,下裝為遮足長裙。滿族婦女的便裝一般為長袍。有些講究裝飾的婦女,往往在長袍的衣襟、領口、袖邊處鑲上絛子花邊,作為美的點綴。
穿靴子也是滿族的習俗。滿族未入關前,常以皮子為面,然後絮進“兀刺草”,因此這種靴子被稱為“皮兀刺”。入關以後則以布或緞為面制靴,同時也不再絮兀刺草了。當時,作為京城的主要居民的漢人,仍然是以穿鞋為主。總的來說,京城男子穿便服時以穿鞋為主,若穿官服則要以穿靴為主了。漢族婦女有纏足的習慣,著弓鞋(尖足鞋)。滿族婦女不纏足,多穿裝有木底的繡鞋,俗稱“高底鞋”、“花盆鞋”。
同時,老北京布鞋也是老北京穿鞋文化中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由於布鞋的用料以布料為主,具有透氣、休閒、舒適、綠色環保、輕便等特點,深受廣大百姓愛戴,成為人們衣著不或缺的一部分,代表品牌有合記步瀛齋內聯升等,在鞋文化的發展上起著重要的作用,早期老北京布鞋以工藝繡花為主,後來漸漸發展成為使用多種工藝相輔相成的布鞋。
清末時,北京百姓還曾不分男女流行穿褲子。褲子分滿襠和套褲兩種。滿檔褲用綢或布製作的都有。女褲在褲腿邊上往往還繡著各種花紋,男褲多為素色。至於套褲,是一種無褲腰褲襠、只有兩隻褲腿的褲子,穿著時用帶系在腰間。
在民國北京服飾變革的潮流,女性充當了先鋒角色。由於是時代轉型時期,所以中式與西式、傳統與現代混雜,各種風格都有自己的市場。而且,不同群體差異很大。時尚服飾的審美作用僅僅局限於有限的中上層人群,對於大多數的底層民眾而言,衣物依然只發揮著最原始的蔽體作用。
婦女一般穿戴為上衣下裙。青年婦女多喜歡穿瘦身秀長的衫襖,衣領挺高,下穿黑長裙。後來,滿族婦女穿的長袍推陳出新,逐漸成為體現女性曲線美的旗袍。民國成立後,政府曾發布“剪髮通令”,而且還制定了“服制條例”,條例中規定了男子和女子禮服式樣。但這些並沒有貫徹實行,對普通百姓的穿著打扮影響不大。

特色小吃

北京市作為歷史文化名城,其小吃歷史悠久。北京小吃俗稱“碰頭食”或“菜茶”,融合了漢、回、蒙、滿等多民族風味小吃以及明、清宮廷小吃特色而形成,品種多,風味獨特。
北京小吃大約二三百種,包括佐餐下酒小菜(如白水羊頭、爆肚、白魁燒羊頭、芥末墩子等)、宴席上所用麵點(如小窩頭、肉末燒餅、羊眼兒包子、五福壽桃、麻茸包等),以及作為零食或早點、夜宵的多種小食品(如艾窩窩、驢打滾等)。其中最具京味特點的有豆汁、灌腸、炒肝、麻豆腐、炸醬麵等。
一些老字號專營其特色品種,如仿膳飯莊的小窩窩、肉末燒餅、豌豆黃、芸豆卷,豐澤園飯莊的銀絲卷,東來順飯莊的奶油炸糕,合義齋飯館的大灌腸,同和居的烤饅頭,北京飯莊的麻茸包,大順齋點廠的糖火燒等,其他各類小吃在北京各小吃店及夜市的飲食攤上均有售。
清代《都門竹枝詞》寫道:“三大錢兒買好花,切糕鬼腿鬧喳喳,清晨一碗甜漿粥,才吃茶湯又麵茶;涼果糕炸甜耳朵,吊爐燒餅艾窩窩,叉子火燒剛賣得,又聽硬面叫餑餑;燒麥餛飩列滿盤,新添掛粉好湯圓……”這也說明北京歷來有許多風味小吃。
昔日北京不少家喻戶曉的小吃,由於時代變遷等諸多因素,早已消失,有的也很少見到,但是,大多數小吃保存了下來,有些小吃店還開到了一起,這樣很大程度上方便了顧客。
東華門夜市上聚集了涼粉、扒糕、蓮子粥、酸梅湯、紅果酪、杏仁豆腐、烤肉串、烤龍蝦、烤魷魚、炸螞蚱、炸蠍子、炸蠶蛹等等小吃,安全衛生。護國寺小吃店經營的從廟會中的“碰頭食”傳下來的北京小吃,經過改良變得精細起來,沒了過去的“個兒大、經吃、一個就飽”的粗糙,墩兒餑餑、棗卷果都小巧可愛;薑汁兒排叉、糖耳朵可謂是百般玲瓏。錦芳小吃是從民國創始的小吃店,有麻團、杏仁茶、艾窩窩、奶油炸糕、炒疙瘩等等,以元宵最為有名,有山楂、青梅、桂花、豆沙、什錦、奶油、椰蓉等十幾種餡兒。九門小吃是在過去的幾家著名老字號的倡議下,由北京小吃協會出面組織的。裡面的老字號有很多,比如年糕楊、乳酪魏、小腸陳、爆肚馮、瑞賓樓褡褳火燒、李記白水羊頭、月盛齋等。北京著名的小吃一條街還有:王府井小吃街什剎海小吃一條街(原前門小吃遷來)等等。

夏季飲食

老北京人稱冷飲為“冰食”。中國人吃冰食的傳統源遠流長,已有3000多年的歷史。在古代,貴族炎夏要享用冰食,先決的條件是要藏冰。當時,皇室都建有藏冰室
在周代,朝廷還設有掌管冰事的官員,專管斬冰、藏冰等事宜。因為技術的限制,在中國古代,藏冰很不容易,因此在隋唐以前,能享用冰食的人極少,皇帝為了表示對大臣的恩寵,在天氣炎熱時會將凍冰賜給大臣。到了唐代,我國開始有了人造冰,在京城之中亦出現了賣凍的店鋪。但夏冰售價昂貴,一般人是買不起的,只能“望冰興嘆”。
明清時期,由於藏冰業的高度發展,冰價暴跌,帝都北京城的“冰食”供給也很大的豐富了起來。北京老百姓也逐漸的開始用“冰食”消暑。
據《燕京歲時記》記載:清代的四大“冰食”佳品,一是酸梅湯,二是西瓜汁,三是杏仁豆腐,四是什錦盤。在《紅樓夢》中,記載有玫瑰露、木樨露、酸梅湯和涼茶等眾多冰食。而清末民國以來,百姓家在伏天最盛行自製綠豆湯、蓮子湯及用中草藥熬制的暑湯,以避暑防熱健身。清代最大的冰食市場是什剎海,什剎海會賢堂的“什錦冰盤”,遠近聞名
老北京的冰食花樣繁多,而老百姓最喜歡的非酸梅湯莫數了。酸梅湯,我國自古有之。老北京人喝的酸梅湯是由清宮御膳房傳到民間的方子配製,素有“清宮異寶,御製烏梅湯”之說,因此口味獨特。據說最為精製講究的酸梅湯,不用水煮,而用沸水浸泡酸梅。飲時也絕不往碗裡加冰,而是在湯罐外用碎冰塊“鎮”,所以酸而不烈,甜而不釅,冰而不鑽牙床。
清乾隆年間,詩人楊米人所著《都門竹枝詞》記載說:“銅碗聲聲街里喚,一甌冰水和梅湯。”老北京售賣酸梅湯的店鋪夥計和小販們掂打著“冰盞兒”——兩個小銅碗,一上一下發出清脆的叮噹聲,並吆喝著:“又解渴,又帶涼,又加玫瑰又加糖,不信您就鬧碗兒嘗——一個大一大碗兒勒!”孩子們聽到門外這個響聲,便向家長要幾分錢,飛跑到大門外,去買自己喜歡的酸梅湯了。
老北京的一些藥鋪在炎熱的夏天,還經常在門前擺個長條桌,上面放著藥店免費提供的藥湯,這些藥湯既解渴又祛暑。有一些藥鋪也常在供行人免費喝“暑湯”的同時,施捨一些藿香正氣丸等小藥包,上面通常印著店鋪的字號以及“暑天防熱,保重身體”等字樣,既是社會慈善活動,也是做生意的宣傳,從而擴大自家店鋪的知名度。
在老北京,還有一些專門給大宅門送冰塊的送冰人。這些冰塊是送冰人從冰窖里批發來的,他們趕著小毛驢兒,每天將冰塊送到大宅門住戶的家中。大宅門的住戶將這些冰放入“冰櫃”——裡面貼著鐵皮的木製箱子,來冰鎮食物防止食物腐壞。當送冰車來到時,胡同里的孩子們非常歡樂,有的去摸涼冰,有的去揀掉在地上的碎冰碴兒含在嘴裡以此為樂。
老北京的冰食還有雪花酪、紅白玻璃粉、果子乾、杏仁豆腐、大冰碗等等。
現如今,夏暑季節乃至冬天,“冷食”、“冷飲”在市面上隨處可見,花樣也更豐富了,但這都替代不了老北京冰食的獨特味道。

胡同趣事

據《北京胡同志》介紹,胡同,是城市中一種狹長的通道。它是由兩排院落牆體、宅門或倒座房、後罩房的屋牆連成的兩線建築物構成的。在兩排宅第之間,胡同形成了一條隔離空間帶,便於宅院的通風、採光和居民出入。關於“胡同”的稱謂,有多種說法——有蒙古語“浩特”(居民聚落)、“霍多”或“霍敦”(村落)音轉之說,有“火疃”音轉說,有“胡人大同”簡稱說。最流行的一種為“胡同”源於蒙古語,即“水井”之意,或說“有水井的地方”。最早見諸於文字的“胡同”,表現於元雜劇中,取材於三國故事的關漢卿雜劇劇本《單刀會》中,有“殺出一條血衚(胡同)來”之句。
北京有多少胡同呢?據文獻記載,在明代就多達幾千條,其中內城有900多條,外城300多條。清代發展到1800多條,民國時有1900多條。新中國成立初統計有2550多條。後來合併了一些舊名,新命名了一些;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和城市建設的發展,又拆遷改造了一些,發展變化之後,北京市有街巷名稱的約4000個。
北京人是講究走路的。因為老北京城無論大街小巷,多是橫平豎直,所以北京人走路無法取巧,無論選擇什麼都是拐硬彎兒,比較比較也還是一樣長短。即使是這樣,北京人走路依然是有選擇的。走大街,乾淨倒是乾淨,就是亂,攪和得你不得安生。
穿胡同,鞋子容易吃土,但似乎更安全,你不願意見的人或事兒,多繞一下也就“躲過去”了。老北京的地名生活化,不像其他城市的胡同街道,總喜歡用城市名稱來命名——比如“南京路”、“廣州路”什麼的。北京的“扁擔胡同”有11條,“井兒胡同”有10條。既然人們開門就有七件事,所以北京也就有了柴棒胡同、米市胡同、油坊胡同、鹽店胡同、醬坊胡同醋章胡同和茶兒胡同;既然人在生活中經常要接觸金、銀、銅、鐵、錫這五種金屬,於是就又有了金絲胡同、銀絲胡同、銅鐵廠胡同、鐵門胡同錫拉胡同。走在這類名字的胡同,人覺得踏實。
北京有些胡同的名字令人奇怪,因為用漢語無法解釋。但是,如果把這些胡同的名字翻譯成蒙古語,就好解釋了。如屎殼郎胡同,其實這個名字譯成蒙古語是“甜水井”!“墨河胡同”,蒙古語的意思是“有味兒的井”,大概是被污染過吧。此外,如鼓哨胡同(或寫做箍筲胡同),苦水井;菊兒胡同或局兒胡同,雙井;碾兒胡同或輦兒胡同,細井;巴兒胡同,小井;馬良胡同或螞螂胡同,專供牲畜飲水的井等等。
實際上,北京胡同名字的成因,除了音譯的之外,不外乎這么幾個:有以街市命名,如錢市胡同、驢市胡同、米市胡同等;有以姓氏命名,如史家胡同方家胡同等;有以形狀命名,如口袋胡同、耳挖勺胡同等;有以標誌物命名,如磚塔胡同鐵獅子胡同等;有以生活用品命名,如絨線胡同、剪子巷等;有以職業招牌命名,如趙錐子胡同、李紗帽胡同等;還有以寺廟命名,如靈境胡同淨土寺胡同;有以衙署機構命名,如兵馬司胡同、錢糧胡同等等。
非常有趣的是,很多的胡同名是從市井俚俗的胡同名中改過來的。比如羊尾巴胡同改作羊宜賓胡同,狗尾巴胡同改作高義伯胡同,大腳胡同改作達教胡同,小腳胡同改作曉教胡同,爛面胡同改作爛縵胡同,劈柴胡同改作辟才胡同,蠍子廟胡同改成協資廟胡同,王寡婦斜街改為王廣福斜街等。
仁義胡同的來源,就和一個流傳甚廣的故事有關。相傳明代時,兩位大臣是鄰居,只一牆相隔。一次大雨泡倒院牆,在重修時,兩家因牆基發生爭執,互相都說對方多占牆基。兩家分別給在外做官的老爺寫信,要他們出面干預。時間不長,兩家分別接到回信,信的內容都是:“百里捎書為堵牆,讓出一牆又何妨?萬里長城今尚在,不見當年秦始皇。”見到信後,兩家人十分慚愧,因此在修牆時分別讓出一牆的牆基,形成一條約5尺寬的胡同,百姓管這條胡同叫仁義胡同。
大家都知道慈禧垂簾聽政的故事,她所用的竹簾都由工匠精選南方的上等慈竹,經過十幾道工序精工編織而成。這些竹簾磨損後會被換下,因為舊帘子是皇家用過的,不可能賣給平民百姓使用,只能設立個地方存儲,於是就有了帘子庫,而帘子庫所在的這條胡同就成了帘子庫胡同

鬥神

鬥神是我國,也是北京市民俗中最多信仰的神祇之一,其歷史之久,流傳之廣,種類之多在民間諸神中是最為突出的。僅將北京舊時傲立於千家萬戶大門上的鬥神書錄於後。
因為北京是座古老的城市和元明清數朝的政治、文化、商業中心,所以全國各地的文人、商賈、官宦、旅遊者紛紛來到北京,與他們的同時,他們家鄉的鬥神也隨至而到,以神佑他們平安。所以,在北京民宅的大門上,各地鬥神應有盡有。如:燃燈道人、趙公明,東漢的姚期馬武,抗金英雄岳韓世忠,最可愛的是京北密雲一帶供奉的鬥神竟是夫妻二人-楊宗保穆桂英。總之北京住宅院中所貼的鬥神多取自中國古典名著中的英雄好漢,這些武藝出眾、仗義疏財、精忠報國的英雄,婦孺皆知,影響面廣,備受民間的崇拜。
如今,我們再貼鬥神已不是舊時的迷信色彩了。這些歷史上的鬥神在千年的中華文化中神佑著中華民族的子子孫孫,人們喜歡這種五顏六色的吉祥門畫,只有貼上鬥神才能在歡度佳節的喜慶氣氛中得到一種讓他人難以想像到的思想滿足和精神滿足。

交通出行

北京作為明清帝都,在物質、文化生活的水平上為全國之首,在交通運輸方面也相對發達於其他地區。但是與同時期的世界相比,北京地區的交通則顯得相當落後。
明清兩代,北京地面都是土路和石子路。人們出行只能靠驢、騾、車、轎等原始交通工具。按清代規定,文武官員上朝、出行一律騎馬,以保持滿人尚武的傳統,防止八旗子弟的安逸和蛻變。但後來這項制度逐漸鬆弛,武官出門騎馬,文官出行有的騎馬,有的乘轎。在清朝,轎子有“官轎”和“民轎”之分,官轎根據職位高低有嚴格的區分,不得越雷池一步。而民轎一律是青布小轎。還有一種就是“喜轎”,也叫“大花轎”,專用於娶親。官轎隨著清王朝的覆滅被取締,民轎在辛亥革命後也銷聲匿跡,只有花轎在如今的農村婚禮中還能夠看到。對富貴家庭來說,他們出行不僅可以坐民轎還可以坐馬車,老北京的馬車是仿西方的四輪馬車,可坐三四人,趕車的坐在車箱前高台上,用一匹或兩匹馬拉著,豪門大戶用的都是高級的馬車。這一時期也有馬車出租行。
對清朝普通老百姓來說,他們的出行則主要靠步行和驢車、馬車。毛驢有點類似於如今的計程車,老北京的各城門均有“驢戶”,供人僱傭乘騎來往於城鄉之間,叫做“腳驢”。每年的廟會,很多人都騎驢來觀廟會。農閒時,四郊的農民也把自己家的驢牽出來供人租用。
明清兩朝,貨物的運輸主要依靠手推車和駱駝。手推車當中只有一個車輪,故俗稱“一輪明月”。北京在未安自來水管之前,各營業水井給用戶送水,概用手推車推運。駱駝則像如今的貨車,主要是把山西的煤炭、石灰,還有別處的山貨等運進城來,運貨時把六七個駱駝用繩子綁在一起,前後的駱駝各帶一隻鈴鐺,因而經常可以聽到叮噹、叮噹的駝鈴。夏天天熱,駱駝要脫毛,就不能幹活了,因此,夏天來臨時,駱駝的主人就會把駱駝趕到口外,立秋後再回來。
民國以後,市面上出現了洋車,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人力車,每輛只乘一人,有死膠皮輪及充氣膠輪兩種。車廂上有摺疊式防雨篷,冬天有棉布篷。講究的車廂兩旁有銅燈,客座下有腳鈴,由乘客踩鈴指揮。也有的在車把上按喇叭,由車夫手捏作響。這種人力車大致分成兩種:一種是在市面上拉散座的,乘客招手乘車,臨時議價;另一種是在固定宅門拉包月車的,包月車多屬主人自備,上面掛“某宅自用”的牌子。抗日戰爭勝利後,此車被三輪車取代。這一時期,腳踏車也逐漸成為普遍的交通工具。
三輪車在日本侵華時期,曾是時髦車,三輪車在洋車的基礎上再安上一輪,成為三個輪子,由人腳踏而行,大多獨座,不像市面上復興的三輪車那樣大,可雙人並坐。如今的三輪車成了供人欣賞、品味的彩扮“文物”車。建國後,公共汽車、捷運、城市鐵路和私家轎車逐漸成為北京人主要的交通方式,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北京大街上到處跑著私家車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

寵物情結

北京人飼養寵物的傳統歷史悠久,學問、講究也多。確切地說,過去老北京人把所喜歡飼養和賞玩的種種動物多稱為“玩物”,而很少用“寵物”一詞。老北京人喜歡飼養的寵物實在是不少,大致分起來有四類,一是鳥類,二是蟲類,三是魚類,四是獸類。飼養寵物既是老北京人的一種嗜好,也是老北京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們在玩賞寵物之中得到的是一份精神上的愉悅與享受,老北京人把養寵物當做一大雅事,是和弈棋、品茗、論畫一樣的雅事。
老北京養鳥的人大多生活悠閒。文人多養百靈、靛頦、紅子一類;體壯者多養畫眉;撂地賣藝者則多養交咀、“老西兒”一類。遛鳥不獨是給鳥兒“放風”,主要在於馴鳥兒,教給鳥兒一些小技藝,並觀賞、娛樂。北京人喜歡養鳥,除了圖個樂兒外,還有養心健身的“作用”。過去有句話:“養鳥遛鳥,遛的是鳥,練的是人,心變寬了,體變壯了,日子過得就豁亮。”所以無論文人墨客、梨園名優、杏林國手,還是車夫、轎夫都有好養鳥的,只是貴賤不同而已。
北京人玩蟲兒,主要玩蟈蟈兒。北京人養蟈蟈兒有不少的講究,一是要選上品的蟈蟈兒,講究全須全尾兒、叫聲悅耳;二是顏色正、品相好,一般多選黑、綠、青三種;三是要善動愛跳,越是活潑愛鬧的蟈蟈兒越有人緣兒。北京人買蟈蟈兒時絕少買一隻,而是買一對,一則是老北京人有成雙成對的習慣,雙為吉利數;二則是兩隻可以相互戲逗,叫得更歡。買回來的蟈蟈籠子大都掛在屋檐、門楣、窗前或院子的葡萄架或海棠樹上。從此,蟈蟈兒的鳴叫就成了四合院里最動聽的聲音,一直能叫到立冬。
蟋蟀,北京人稱之為“蛐蛐”,又名促織。民間有“促織鳴,懶婦驚”的俚語。蟋蟀是一種分布廣泛的昆蟲,老北京養蛐蛐、鬥蛐蛐的用具極講究,在冬至前用的澄漿罐,是用澄漿泥淀製成型、入窯燒制而成的。養蛐蛐,趣在蛐蛐的廝鬥與鳴唱。一般的蛐蛐拚鬥並不引人注意。自中秋節後至重陽節左右,一些專門養蟋蟀的,備好戰場,隨即下帖約人。請帖外皮寫的多半是“樂戰九秋”。蟋蟀的爭鬥,本是昆蟲的一種自然本能,卻往往摻入許多人的成分在其中。
享譽國內外的水中寵物金魚,是我國傳統文化寶庫中一顆璀璨的明珠。金魚是鯽魚變種,因其色赤而鱗片閃爍若金,故名金魚。在北京人的口語中,宮廷中四尾的珍貴金魚稱為“金魚”,而其他的金魚則被稱為“小金魚兒”,兩者價格相差也甚遠。有身份、有地位的主兒,家中養魚專有魚把式伺弄。老北京家庭養魚的,一般以圓形三足缸或長方形玻璃缸為多,家庭富足者則用瓦盆飼養。因時間用的已久,盆內都有一層綠茸苔,觀魚更為艷麗。
在獸類寵物中,老北京人過去飼養較多的是貓和狗。老北京養貓講究品種,大多以毛長者為貴。一般認為白者、黃者為上品,黑者、雜色者次之。此外,貓眼必以兩色者為貴,名曰“雌雄眼”,俗說“爹一隻,媽一隻”,此為“波斯種”。但老北京人不喜歡養白尾貓,以為不祥。北京人認為養貓乃高尚之情趣,其來源多系親朋間互相贈送,以為禮品。那時的老北京人不賣貓,還把賣貓、賣狗視為破產的象徵。
北京人也喜歡養狗,但狗的數量要遠遠少於貓的數量,有錢人一般會在護國寺廟會的狗市上買觀賞狗:袖狗、叭狗。袖狗僅一掌大小,然生性好鬥,又叫“鬥狗兒”,可藏於袖間,因此得名。這些人將狗置於桌案上觀其爭鬥、撕咬,以博得一樂。普通老百姓在四合院裡多養些小京叭、小柴狗,
此外老北京人飼養的寵物還有鷹、龜、猴、雞、鵝、隼等,但數量不是很多,只有對它們特別喜好的人才會飼養。
老北京文玩把件
老北京文玩把件有文玩核桃 文玩葫蘆這些都是老北京人最喜歡的玩意。

規矩講究

老北京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禮數多,講究多,禁忌也多。俗話說:“北京有名的胡同三千六,沒名的胡同如牛毛。”確實,胡同可以說是北京的特色景觀和文化之一。老北京是由胡同組成的,胡同是北京的精髓。但是,到胡同中去參觀旅遊,卻不能用“逛胡同”或“串胡同”來表達,這是因為,胡同中妓院比較集中,一些嫖客今兒去這條胡同,明兒去那條胡同,在胡同里逛來逛去,串來串去,尋花問柳。日子長了,老北京人便把那些經常到胡同妓院裡嫖娼的人,先說成是“逛窯子”,後來就含蓄地說成是“逛胡同”或“串胡同”的了。再往後其意逐漸引申,把那些作風不正派、不正經而在胡同里閒逛的人也說成是“逛胡同”或“串胡同”的。
北京人還忌諱在屋子裡面撐傘,老人們經常告誡小孩子:“屋子裡面不可撐傘,否則房子會漏!”這當然帶有極大的誇張成分,但是也並不是毫無道理,因為頂棚就是北京平房的天花板,北京的平瓦房的頂棚,都是用木條加高粱桿和葦子桿扎的,再糊上壁紙。頂棚高不及丈,又是紙糊的,所以在屋內揮舞長物,極易捅破。
老北京人還都知道“夜晚不可以剪指甲”!因為在電氣時代尚未來臨之前,夜間照明條件簡陋,視線不明,夜晚剪指甲容易剪著皮膚,十指連心,疼痛難忍,那時醫藥缺乏,全城也找不到一兩家醫院。即使送到醫院,高昂的醫藥費也不是平民負擔得起的。指甲長了忍個一天半天也無所謂,何必犯此禁忌?
北京人還有一種說法,小孩玩火會尿炕,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玩火和尿炕並無必然聯繫。北京人之所以忌諱這個,是因為小孩好奇,喜歡玩火,不但會燙傷自己,又容易釀成火災。小孩不知道玩火後果嚴重,卻都知道“尿炕”後難免挨打受罰,又是不光彩的事,所以聽到“小孩玩火會尿炕”的警告後,也就不敢玩火啦。
在住房方面,北京人也很講究,俗話說:“有錢不住東南房、冬不暖來夏不涼。”這就是老北京人對住房條件的選擇。除此之外,北京人還忌諱在四合院中種松柏樹、桑椹樹和梨樹,因為松柏樹大多種在墳地中,“桑”與“喪”,“梨”與“離”諧音。北京人有句俗語:“桑松柏梨槐,不進府王宅”,就是這個道理。
北京人還忌諱院子裡的地面比胡同、大街的地面低,原因是一進門就得跳蛤蟆坑,而出門從低向高,如似登山,明顯不吉利。
此外,數目字中,單數不吉利,一般人都能接受。但是住宅間數除外,四合院中的北房或三間,或五間,如果有四間的地方也要蓋三大間,每邊再蓋半間,美其名曰:“四破五”。至於東西廂房,也多以三間為準,目的是在院中建築組合里產生一條中軸線,這條線如似人身上的脊樑,是院落中最重要風水源頭。正因如此,雙數在北京住宅建築方面是不吃香的,所以,北京出現了這么一句俗語:“四六不成材”。

婚姻習俗

北京自元、明建都以來,已成為五方雜處之地。蒙古入主中原後,蒙古族的風俗也隨之傳到北京,元大都中的蒙古人的婚俗,與中原地區相比,有相同之處,也有他們自己的特色。
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頒布的聖旨確定了元朝的婚姻禮制:“諸色人同類自相婚姻者,各從本俗法;遞相婚姻者以男為主,蒙古人不在此限。”這裡包括了三項準則:第一,尊重各族的婚俗,各族的人自相婚姻,各從本俗法:第二,以男子為中心,各族的人遞相婚姻者,以男方婚俗為主;第三,以蒙古人為上,他族男子與蒙古女子為婚,不必以男方婚俗為主。
元大都中蒙古人的婚俗也實行一夫多妻制,在男人所娶妻妾數量方面沒有限制,蒙古男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但是蒙古族傳統的習慣,對於兩性之間的關係限制得非常嚴厲。如果發現通姦現象,不論女方是否成婚,通姦者都將被處死。義大利人馬可·波羅在其遊記中就記載說:“(蒙古族婦女)她們不但把不貞看成一種最可恥的罪惡,而且認為這是最不名譽的。”
元大都作為元朝的首都,聚集了大量仕宦之家,這些家族相互攀比,婚事辦得越來越奢華,不但聘金越來越高,而且酒席越擺越大,這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對此,元朝統治者在大德八年(1304年)頒布詔令,規定了聘禮和喜筵的最高限額。一般根據財力多寡分為上、中、下三等戶。上等戶的聘金為“金一兩、銀五兩、彩緞六表里、雜用絹四十匹”。中、下戶依次遞減。喜筵的規格為“品官:不過四味;庶人:上戶、中戶不過三味,下戶不過二味”。
元大都地區的漢族民眾對結婚的禮俗也十分重視。男女雙方訂婚之後,男方要給女方一筆錢財,作為聘金。辦喜事的前一天,新娘還要沐浴、剃面等,一切費用均由男方支付。成親之日,雙方還要大辦筵席,廣宴賓朋好友。
明代,北京地區的婚嫁禮儀更為隆重、繁雜。當時,北京人訂親要合禮,算男女年齡生?是否相配,如果相配,就正式定親,雙方確定嫁娶的日子。到了正式娶親前一天,男家向女方送席一張,公雞二隻,以及其他雜物,俗稱“催妝禮”。在明代,男子娶妻俗稱“小登科”,是可以穿九品官服的,新娘則必須用鳳冠霞帔,以象徵吉祥。據《清稗類抄》記載:“明時,皇妃常服,花釵鳳冠。其平民嫁女,亦有假用鳳冠者,相傳謂出於明初馬後之特典。”可見,當時新娘穿鳳冠霞帔,一是圖吉利,二是證明自己是嫡妻。新郎將新娘接回家後,會將馬鞍放在地上,讓新娘跨鞍而過,稱作“平安”。進洞房之前,男方還會請陰陽先生以五穀雜糧在洞房內“撒帳”。結婚三天后,女方娘家給女兒送衣服和食品,並且走訪男方的親戚,稱作“三朝”。從明代北京婚俗看,較遼、金、元諸代有所不同,更多地吸收了南方地區婚嫁的因素,沒有太多陳規陋俗,顯得喜慶、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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