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苑群書

四庫全書之一,主要講唐代翰林內容的古籍。該書為洪遵編輯家藏李肇元稹韋處厚韋執誼楊鉅丁居晦等所著有關唐代翰林文獻而成。此本上卷為李肇《翰林志》、元稹《承旨學士院記》、韋處厚《翰林學士記》、韋執誼《翰林院故事》、楊鉅《翰林學士院舊規》、丁居晦《重修承旨學士壁記》、李昉《禁林宴會集》,凡七家。下卷為蘇易簡《續翰林志》、蘇耆《次續翰林志》、《學士年表》、《翰苑題名》、《翰苑遺事》、凡五種。其《遺事》為遵所續,實止四家。除《年表》、《題名》外,所收不過九家,皆以唐人記載唐事,殊為可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翰苑群書
  • 性質:四庫全書之一
  • 內容:唐代翰林
  • 作者李肇元稹韋處厚
主題,內容,典故,作者,

主題

中國通史甲編序說第一章基本史料歷代皇朝多重視史書的撰修,設定史官,專董其事。隋唐兩代亦因前代,從事踵修。貞觀以後,多以宰相監修國史,遂成故事。在其初年,皆曾為前代修史,稍後則專重本朝。隋時所修的前代史書,據《隋書·經籍志》所載,為魏彥深的《後魏書》、牛弘的《周史》、崔子發的《齊紀》、王劭的《齊志》,《隋志》未載李德林所撰的《齊史》,殆以其子李百藥沿其舊作另撰《北齊書》,可是兩《唐書》則於《北齊書》外,均以李德林的《北齊未修書》列於著錄之中。
唐初承隋之舊,亦為前朝修史,於是姚思廉等撰《梁書》和《陳書》,李百藥撰《北齊書》,令狐德棻等撰《周書》,魏徵等撰《隋書》。此五代史皆僅有紀、傳而無志,故稍後又別撰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志,撰者多人,仍由魏徵領銜撰修。史志本為別行,自成一書,其後附於《隋書》,實非其舊。當時亦撰有《晉書》,雖亦出於眾家之手,以唐太宗曾經執筆,為陸機王羲之兩傳撰論,因稱全書為御撰。今傳世尚有李延壽的《南史》和《北史》,亦為唐代初年所撰定。其時張大素亦撰有《後魏書》、《北齊書》和《隋書》,惜皆未傳世。隋唐兩代對於前代史書猶如此重視,為之補撰,則對於其當朝史事,自當特為保存和撰修,為後世治史者遺留下珍貴的史料,這是值得稱道的。

內容

翰苑群書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洪遵編。遵字景嚴,鄱陽人,皓之仲子也。與兄適同中紹興十二年博學鴻詞科,賜進士出身。歷官徽猷閣直學士,出知平江府。孝宗時召除翰林學士承旨,拜同知樞密院事、江東安撫使、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卒諡文安。事跡具《宋史》本傳。是書後有乾道九年遵??記曰:“翰苑秩清地禁,氵公唐及今為薦紳榮。遵世蒙國恩,父子兄弟接武而進,為千載幸遇。曩嘗粹《遺事》一編,朅來建業,以家舊藏李肇、元稹韋處厚韋執誼楊鉅、丁居晦洎我宋數公,凡有紀於此者,並刊之木。仍以《國朝年表》、《中興題名》附。”陳振孫《書錄解題》曰:“自李肇而下十一家,及《年表》、《中興後題名》共為一書。”此本上卷為李肇《翰林志》、元稹《承旨學士院記》、韋處厚《翰林學士記》、韋執誼《翰林院故事》、楊鉅《翰林學士院舊規》、丁居晦《重修承旨學士壁記》、李昉《禁林宴會集》,凡七家。下卷為蘇易簡《續翰林志》、蘇耆《次續翰林志》、《學士年表》、《翰苑題名》、《翰苑遺事》、凡五種。其《遺事》為遵所續,不在其數,實止四家。除《年表》、《題名》外,所收不過九家,與振孫所記不合。考《宋史·藝文志》載是書本三卷,此本止上下二卷。又《文獻通考》所載尚有唐張著《翰林盛事》一卷,宋李宗諤《翰苑雜記》一卷,若合此二家,正足十一家之數。豈原本有之,而今本佚其一卷耶?
這是一部主要講唐代翰林內容的古籍。其中還保留了已經失傳的唐代翰林文獻。《翰林志》、《翰林學士院舊規》及其他有關的撰述《藝文志·職官類》著錄有李肇《翰林志》和楊鉅《翰林學士院舊規》,不著撰人的《翰林內志》。其中《翰林內志》佚失已久。而《翰林志》和《翰林學士院舊規》為南宋洪邁編入《翰苑群書》中,得以廣為流傳。洪邁之書中且收入韋執誼《翰林院故事》、韋處厚《翰林學士記》、元稹《承旨學士院記》、丁居誨《重修承旨學士壁記》,皆以唐人記載唐事,殊為可貴。

典故

翰林院為當時文學之士待詔之所。而當時掌制詔書敕者多為此中的學士。其後選用益重,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更為特殊的,甚至受拜為宰相。這一清華處所,深為當時所重視,故亦得多所記載。李肇撰《翰林志》時,以監察御史入學士院,身歷其境,故所記頗為詳贍。其他韋執誼韋處厚、元稹諸人,亦莫不如此。楊鉅為懿宗宰相楊收之子,昭宗時為翰林學士,從昭宗東遷,尋卒,則其所撰述應為唐人有關翰林學士院的最後記載。

作者

洪邁(1123-1202)字景盧,別號容齋,南宋文學,史學家,江西鄱陽(今江西上饒市鄱陽縣)人。父親洪皓,建炎間出使金國,被扣十五年,當朝皇帝都稱讚他“雖蘇武,不能過也。“回國後被秦檜迫害致死。長兄洪适,金石學家;二兄洪遵,錢幣學家;與邁均工文詞,世稱“三洪”。《宋史》稱洪邁“幼讀書日數千言,一過目輒不忘,博極載籍,雖稗官虞初,釋老傍行,靡不涉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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