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

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

《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是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的一部政治著作,首次出版於2015年4月。

該書摘編了習近平同志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強調了要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高度,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要全面把握法治工作基本格局,著力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緊緊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
  • 作者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
  • 類別:政治
  • 首版時間:2015年4月
  • 字數:約60000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創作背景,作品思想,作品影響,出版信息,

內容簡介

《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共分8個專題,收入193段論述,摘自習近平同志30多篇重要文獻。
第一部分是“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主要就是論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也就是說,為什麼黨中央要在這個時候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主要的考慮是什麼。
第二部分,“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部分就是論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應該走什麼樣的道路,實現什麼樣的目標,堅持一些什麼樣的基本原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主要是圍繞社會主義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對於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提出了一些具體的要求。
第七部分是“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主要是法律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這方面,它對立法隊伍、執法隊伍、司法隊伍等等都提出了非常明確的要求。
第八部分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這一部分主要是講作為執政黨,領導幹部,首先必須做好厲行法治的表率,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對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意義非常重大。

作品目錄

一、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
五、堅持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二、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六、增強全民法治觀念,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
三、推進科學立法,完善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
七、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
四、嚴格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八、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

創作背景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為更好治國理政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是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同志圍繞全面依法治國作了一系列重要論述。為幫助廣大幹部民眾全面系統地學習、理解和掌握習近平同志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輯了《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

作品思想

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高度,深刻認識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
習近平同志強調:治理一個國家、一個社會,關鍵是要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法律是治國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規矩。他說:“中國是一個有十三億多人口的大國,地域遼闊,民族眾多,國情複雜。共產黨在這樣一個大國執政,要保證國家統一、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要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這個準繩、用好法治這個方式。”這是黨的十八大明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之後,黨中央緊接著在四中全會部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工作的基本考慮。
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該書第一部分給予集中反映。
從總結歷史經驗和教訓看。共產黨對依法治國問題有成功的經驗也有因忽視法治帶來的教訓。這說明,法治是治國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什麼時候重視法治、法治昌明,什麼時候就國泰民安;什麼時候忽視法治、法治鬆弛,什麼時候就國亂民怨。
從解決發展中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看。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面對的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這就要求必須把依法治國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黨和國家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從法治上為解決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提供制度化方案。
從實現中國夢和長遠發展看。全面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這一目標實現之後的路該怎么走?如何跳出“歷史周期率”、實現長期執政?如何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這些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問題。提出全面依法治國,一個重要意圖就是為子孫萬代計、為長遠發展謀。
習近平同志深刻指出:法治和人治問題是人類政治文明史上的一個基本問題,也是各國在實現現代化過程中必須面對和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綜觀世界近現代史,凡是順利實現現代化的國家,沒有一個不是較好解決了法治和人治問題的。相反,一些國家雖然也一度實現快速發展,但並沒有順利邁進現代化的門檻,而是陷入這樣或那樣的“陷阱”,出現經濟社會發展停滯甚至倒退的局面。後一種情況很大程度上與法治不彰有關。
習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是共產黨在治國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從“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從黨如何更好治國理政、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樣的高度上,來把握全面依法治國,就會對它的重大意義有更深刻的認識。
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在道路問題上不能含糊。習近平同志指出,四中全會決定有一條貫穿全篇的紅線,這就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是一個管總的東西。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其核心要義有三個方面: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這三個方面,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
習近平同志首先強調的、講得最多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他指出,黨和法治的關係是法治建設的核心問題、根本問題,必須講清楚。該書第二部分集納了這方面最重要的思想觀點,是全書需要重點把握的內容。
第一,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要求。四中全會明確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中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習近平同志說,這一論斷抓住了黨和法關係的要害。他強調,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依法治國是共產黨提出來的,是為了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完成黨的執政使命,絕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憲法確定的。講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與西方所謂的“憲政”本質上是不同的。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都是錯誤的、有害的,都是違反憲法的,都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第二,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法治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這是正確認識黨和法關係的關鍵。在中國,法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願的統一體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是有機的統一。所以,堅持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題中應有之義。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
第三,必須搞清楚“黨大還是法大”、“權大還是法大”的問題。這是黨和法關係問題上的一個認識障礙。有些別有用心的人熱衷講“黨大還是法大”,以為打到了軟肋上。其實,既然黨和法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就不存在誰大誰小的問題。習近平同志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一個偽命題,是一個政治陷阱。現實中存在的,容易與“黨大還是法大”搞混的,倒是有一個“權大還是法大”的問題,這是一個真命題,恰恰是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要著力解決的問題。習近平同志深刻指出,說不存在“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是把黨作為一個執政整體而言的,是指黨的執政地位和領導地位而言的,具體到每個黨政組織、每個領導幹部,就必須服從和遵守憲法法律,就不能以黨自居,不能把黨的領導作為個人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擋箭牌。
第四,黨和法的關係是政治和法治關係的集中反映。這是從理論的深層次上進一步說明黨和法的關係。習近平同志指出,法治當中有政治,沒有脫離政治的法治。每一種法治形態背後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當中都有一種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種政治立場。這一點,西方法學家也承認。習近平同志把政治和法治的關係概括為“三個本質上”,即:“我們要堅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在法治領域的具體體現;要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在法治問題上的理論成果;要建設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本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這些精闢的論述告訴我們,在黨和法的關係上,一定要看到問題的本質,牢記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之魂,是法治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法治最大的區別。在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個根本問題上,要樹立自信、保持定力。
第五,既要堅持又要改善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一方面,要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統籌依法治國各領域工作,確保黨的主張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這兩個方面就是要求做到四中全會決定所說的“三統一”、“四善於”,即:“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第六,堅持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不是一句空的口號,要具體體現在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上。在法治建設的實際工作中,必須要有抓手。習近平同志指出,四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就是一個總攬全局、牽引各方的總抓手。這一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各項工作都要圍繞這個總目標來部署、來展開、來謀劃、來推進。
全面把握法治工作基本格局,著力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必須統籌兼顧、把握重點、整體謀劃。習近平同志從目前中國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出發,就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四個方面的工作部署和改革舉措作了深刻闡述。這是該書第三、四、五、六部分的內容。
關於科學立法。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繼續完善以憲法為統帥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習近平同志明確指出,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必須把宣傳和樹立憲法權威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事項抓緊抓好。針對立法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他提出關鍵是要提高立法質量,而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質量的根本途徑。要完善立法體制,最佳化立法職權配置,明確立法權力邊界,從體制機制和工作程式上防止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法律化。他強調,要處理好改革和法治的關係,做到立法決策和改革決策相銜接、相統一。凡屬重大改革要於法有據,不允許隨意突破法律紅線;同時,立法要主動適應改革發展需要,不能成為改革的“絆馬索”。
關於嚴格執法。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國,關鍵在於黨能不能堅持依法執政,各級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習近平同志強調,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要帶頭嚴格執法,依法全面履行職能。推進嚴格執法,重點是解決執法不規範、不嚴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為、亂作為等突出問題。對行政機關要強化制約、強化監督、強化公開,防止權力濫用。要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式、責任法定化,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範化、法律化。
關於公正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政法機關是老百姓平常打交道比較多的部門,是民眾看黨風政風的一面鏡子。如果不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人民民眾就不會相信政法機關,從而也不會相信黨和政府。習近平同志強調,必須旗幟鮮明反對司法腐敗,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他深刻指出,司法不公的深層次原因在於司法體制不完善、司法職權配置和權力運行機制不科學、人權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要深入推進司法改革。
關於全民守法。法律要發揮作用,需要全社會信仰法律。對法律有了信仰,民眾就會自覺按法律辦事。推進全民守法,必須著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來抓。一方面,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傳播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意識;另一方面,必須以實際行動樹立法律權威,讓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貴,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訴求,通過法律程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要充分調動人民民眾投身依法治國實踐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護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
加強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方面工作,必須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隊伍。該書第七部分收入的是這方面的重要論述。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首先要把專門的法治隊伍建設好。這主要包括從事立法工作、執法工作、司法工作的人員。對這三支隊伍的建設,習近平同志分別提出了明確要求。他還強調要加強律師、公證員、人民調解員等法律服務隊伍建設,他們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力量。
習近平同志明確指出:要把理想信念教育擺在政法隊伍建設第一位,不斷打牢高舉旗幟、聽黨指揮、忠誠使命的思想基礎;要堅持從嚴治警,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堅決反對公器私用、司法腐敗;要重點解決好損害民眾權益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高政法工作親和力和公信力;要把法治精神當作主心骨,做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的執法者;要敢於擔當,“養兵千日,用兵千日”,政法幹警要敢於在對敵鬥爭最前沿、維護穩定第一線去迎接挑戰;要把政法機關能力建設作為重要任務,提高業務本領,強化職業道德,切實擔負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捍衛者的職責使命。
緊緊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
這是該書第八部分集中論述的內容。
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因素。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主要是通過各級領導幹部的具體行動和工作來體現、來實現。在2015年初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中,習近平同志專門就這個問題作了論述,明確提出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
強調要做尊法的模範,帶頭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習近平同志認為應該把尊法放在第一位,這是領導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只有內心尊崇法治,才能行為遵守法律。每個領導幹部都要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要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徹底摒棄人治思想和長官意識,決不搞以言代法、以權壓法。
強調要做學法的模範,帶頭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學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法律是行使權力的依據,只有把這個依據掌握住了,才能正確開展工作。習近平同志強調,領導幹部必須加強學習,打牢依法辦事的理論基礎和知識基礎,做到心中高懸法律的明鏡,手中緊握法律的戒尺,知曉為官做事的尺度。要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準確把握共產黨處理法治問題的基本立場,在政治上做個“明白人”。首要的是學習憲法,還要學習同自己所擔負的領導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弄明白法律規定怎么用權,什麼事能幹、什麼事不能幹,而不能當“法盲”。
強調要做守法的模範,帶頭遵紀守法、捍衛法治。綱紀不彰,黨將不黨,國將不國。國家法律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黨員、幹部必須遵守,而且要帶頭模範執行。黨章等黨規對黨員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更嚴格。黨員不僅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而且要嚴格遵守黨章等黨規,對自己提出更高要求。習近平同志向全黨鄭重強調:要把厲行法治作為治本之策,把權力運行的規矩立起來、講起來、守起來,真正做到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懲罰。任何人都不得違背黨中央的大政方針、搞“獨立王國”、自行其是,任何人都不得把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當兒戲、胡作非為,任何人都不得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徇私枉法,任何人都不得把司法權力作為私器牟取私利、滿足私慾。
強調要做用法的模範,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領導幹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把對法治的尊崇、對法律的敬畏轉化成思維方式和行為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對此,習近平同志專門提出四點要求。即:要守法律、重程式,這是法治的第一位要求;要牢記職權法定,明白權力來自哪裡、界線劃在哪裡,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要保護人民權益,這是法治的根本目的;要受監督,這既是對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也是對領導幹部正確行使權力的制度保護。
習近平同志突出強調領導幹部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作用,抓住了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他特別對“一把手”提出要求,指出黨政主要責任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這是推進法治建設的重要組織保證。他還要求,必須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依據,教育引導領導幹部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設定法治素養“門檻”,不合格的就要從領導幹部隊伍中剔除出去。

作品影響

《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入選中宣部理論局、中組部幹部教育局向黨員幹部推薦第十一批學習書目。

出版信息

書名ISBN出版社出版時間
習近平關於全面依法治國論述摘編
9787507343007
中央文獻出版社
2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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