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愛國者法案

美國愛國者法案

美國愛國者法案(USA PATRIOT Act), 2001年10月26日由美國總統 - 喬治·沃克·布希簽署頒布的國會法案(Act of Congress)。正式的名稱為“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Providing AppropriateTools Required to Intercept and Obstruct Terrorism Act of 2001”,中文意義為“使用適當之手段來阻止或避免恐怖主義以團結並強化美國的法律”,取英文原名的首字縮寫成為“USA PATRIOT Act”,而“patriot”也是英語中“愛國者”之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美國愛國者法案
  • 外文名:USA PATRIOT Act
  • 頒布人喬治·沃克·布希
  • 頒布時間:2001年10月26日
  • 頒布國家:美國
  • 法案目的:擴張了美國警察機關的許可權
法案,法案約束,

法案

這個法案以防止恐怖主義的目的擴張了美國警察機關的許可權。根據法案的內容,警察機關有權搜尋電話、電子郵件通訊、醫療、財務和其他種類的記錄;減少對於美國本土外國情報單位的限制;擴張美國財政部長的許可權以控制、管理金融方面的流通活動,特別是針對與外國人士或政治體有關的金融活動;並加強警察和移民管理單位對於居留、驅逐被懷疑與恐怖主義有關的外籍人士的權力。這個法案也延伸了恐怖主義的定義,包括國內恐怖主義,擴大了警察機關可管理的活動範圍。
美國愛國者法案
這個影響深遠的立法所激起的爭論也使人們對它在反恐中所具有的影響和重要性充滿了困惑與疑問。正如黃錦就教授和梅建明博士在這部重要的文獻中所述:“幾乎沒有學術研究系統分析該法案的制定、實施及其影響。”
毋庸置疑,很少有美國人真正了解法案的大部分具體內容及其在自由社會中的意蘊。2001年9月11日襲擊世貿中心五角大樓的事件,促使國會做出獨特的反應,通過了一系列範圍廣泛的法律,擴大了執法和司法權力。引起人們特別關注的是,法案要求公共和私營組織提供與國土安全相關的信息,而這種做法被認為踐踏和侵犯了隱私權。多年之後,《美國愛國者法案》的實際影響最終能夠得到正確的評估。黃教授和梅博士在本書中批判性地分析了《美國愛國者法案》的立法過程及其被濫用的可能性。
在民權主義者看來,《美國愛國者法案》是對民主自由的直接傷害。媒體廣泛披露了一些案件,在這些案件中,鬥志昂揚的警察對一些個人和組織造成了傷害。在伊拉克阿富汗的衝突相當程度上使人們擔心恐怖分子還會再度襲擊美國本土。在很多人看來,這種擔心助長了政府對國土安全問題的本能反應。
《美國愛國者法案》的鐵桿支持者則認為,應當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護美國公民不受他們所說的穆斯林激進分子的威脅。如果這意味著放棄公民自由,允許普遍的秘密調查,也應當接受下來。多數美國人處於爭論雙方的中間地帶,他們認為在動盪的世界加強國土安全確有必要,但所採取的措施必須適當,要以美國的立國之本為基礎。

法案約束

2011年8月11日報導,谷歌公司已承認,它根據美國“愛國者法案”的規定,把歐洲資料中心的信息交給了美國情治單位
今年早些時候,微軟坦承愛國者法案可取歐盟雲端資料。
根據該法案規定,如果本地的子公司與美國總部有關聯,並且子公司的信息被認為與國家安全有關,這些信息將不得向公眾透露,必須接受相關機構檢查。
這兩家美國公司的表白,證明歐洲的資料已不安全。任何一家美國公司,不論是谷歌、微軟、亞馬遜、蘋果或任何其他雲端服務供應商,只要是在歐洲營運的話,都無法保護歐洲的資料不受到美國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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