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徵兵機制

美國徵兵機制

徵兵也稱為兵役,從古至今經歷了多種形式的演變。在美國相對較短的歷史中,美國曾實施過數種兵役制度來滿足和平時期和戰時的軍隊編制。

義務兵役制度(SSS)登記
美國徵兵機制
年輕的和平主義者成為拒服兵役者,遠離戰爭。拒服兵役者和其他反戰激進主義分子定期舉行遊行示威,抗議美國政府的軍事行動。 正如我們在上一部分中所述,拒服兵役者是那些符合徵兵條件但反對在戰爭中服役的人員,因為他們深深執著於自己的道德或宗教信仰。政府對拒服兵役者有兩種主要分類:
分類1-A-O--那些在道義上反對參加戰鬥的人
分類1-O--那些在道義上反對以任何形式提供軍事服役的人。
在徵兵過程中,歸入1-A-O分類的人將被指派到不涉及戰鬥或武器的軍事領域服役。歸入1-O分類的人將被指派到由SSS管理的替代服役計畫。此計畫會將拒服兵役者指派到當地用人單位,使之投身於為國家利益做貢獻的領域。指派到替代服役計畫的人員可以進入醫療、教育、資源保護或許多其他領域提供服務。
只有表示因道德、倫理或宗教信仰而反對戰爭的人員才能重新歸類為拒服兵役者,政治信仰不能成為重新歸類的理由。拒服兵役者必須反對所有戰爭,而不僅僅是當前的特定戰爭。
一個人可以使用多種方法使徵兵委員會相信他的信仰。首先,他必須通過詳細的書面聲明說明他執著的信仰,以及這種信仰對其人生的重大影響。在參加委員會的審理時,他將回答委員會可能提出的任何問題。通常情況下,他可以請他的幾個朋友或熟人親自到場或以書面形式報告對他的印象。他也可以出示能證明其信仰的歷史證據,例如反戰組織成員資格或致力於和平的教會成員資格。從理論上講,他應該表明自己在收到徵召通知前便已具有這些信仰。
如果委員會成員被他的真摯所說服,他們就會對其進行重新分類,SSS或軍方將指派他執行適合的職責。如果委員會做出不對其進行重新分類的決定,他們將通知申請人駁回申請的原因。收到駁回通知後,他可以根據委員會的指示提起抗訴。
拒服兵役者和入伍者必須在服役中度過一定的時間,該段時間稱為服役期。大多數情況下,在國家緊急狀態下的服役期為兩年,但是總統和國會可以更改服役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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