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芳伯

羅芳伯

羅芳伯(1738年-1795年),原名芳柏,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蘭芳共和國的締造者和印尼婆羅洲開發的重要貢獻者。1738年出生於廣東嘉應州(今梅州)石扇堡一耕讀之家。中秀才後,考舉人不第,1772年,羅芳伯因赴鄉試再次不中,於是和百多名親戚朋友漂洋過海,到印尼婆羅洲加里曼丹島),組建採金公司。1777年擔任首任國家首腦“大唐總長”,富可敵國,並被當地人尊稱為“坤甸王”。1795年,因病在坤甸逝世,終年58歲。

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早年生活,少懷大志,平息盜匪,成立蘭芳,巧除鱷患,為政舉措,向清稱藩,遺憾而終,為政舉措,發展經濟,軍事制度,發展教育,依法治國,國旗服飾,實行共和,親屬成員,後人紀念,人物評價,

人物生平

早年生活,少懷大志

根據羅氏族譜考證,羅芳伯先祖自贛南遷廣東嘉應州(今梅州)白渡堡,傳五世,再遷石扇,羅芳伯就出生在廣東嘉應州石扇,那裡是粵閩贛三省交界處的一個小鎮,綠野青山,鐘靈毓秀,是出人傑的地方。
羅芳伯生於1738年,原名芳柏,芳伯是人們對他的尊稱。他父親名叫羅啟隆,母親楊氏,他母親生了他們兄弟三人,即芳伯、葵柏、台柏三子,他是老大。
史載羅芳伯從小就與眾不同,少年時期他就“負奇氣,性豪爽,尤喜結納”,還“自幼學文習武為群兒冠”,不但讀書和練武在當地都是數一數二的,並且做事勤快,為人也很好,所以從小就得到了鄉里鄉親的稱讚,有書記載他說:“嘗於讀書習劍之餘佐治耕牧,遇事勤奮,鄉里稱之。”
“技多不壓身”,“一門技術就是一個飯碗”,羅芳伯小小年紀就悟出了這些道理。於是,他在認真學習文化之餘,暗下決心,要練出一套過硬的拳技和武藝,一個小孩子,一邊幹活一邊練武,其中的辛苦是一言難盡的,但是有恆心、從不半途而廢的羅芳伯,最後練就了一身超人的武藝,這為他以後漂泊異域建功立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又因為堅持了文化知識的學習,所以寫得一手好文章。他從小就訓練出來的恆心、志氣和膽略,這些過人之外,為他以後做事業的時候不怕辛勞、甘於吃苦,奠定了基礎。
清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前後,34歲的羅芳伯雖然滿腹經綸,但鄉試時卻再次不第,依然只是嘉應州一介懷才不遇的落魄書生,依然還是“耕辛憑舌,苦硯為生”,在家鄉只是一個窮教書匠。此時正值當地掀起出洋開金山的熱潮,“蓋聞金山之勝地,時懷仰止之私衷”,羅芳伯於是“乃懷壯遊之志”,與眾同鄉於1772年從廣州虎門乘舟前往“金山”坤甸。他曾創作的《游金山賦》中說:“予自忖曰:既從虎門而出,定直達乎龍宮。”雖然是無奈離鄉,但當時的他已經暗暗下了決心,一定要通過改變環境到異域去闖出一片天地來。在中國古代,龍虎常常緊緊相連,並且龍虎都是王者的象徵,龍宮也是皇宮的代名詞,羅芳伯在這篇賦里流露出了要在異域建立霸業的思想。根據他的《游金山賦》中的描寫,他從虎門駕船啟程,途徑瓊崖、西沙、菲律賓,橫過赤道,最後到達“採金”目的地——婆羅洲

平息盜匪,成立蘭芳

起初,芳伯以教書為生,他發現婆羅洲的華人非常貧窮,衣食不足,有甚者流浪街頭,生活十分困苦。於是,羅芳伯就著手組建了“採金公司”,開發金礦,為改變人們的生活而努力。金礦的開採提高了當地人民的生活水平,推進了經濟發展。他不但才藝非凡,還團結僑胞,積極與當地人合作,因此羅芳伯的名字在華人圈子傳開了,當地的土著居民聽到也會肅然起敬。
在解決了溫飽問題後,羅芳伯又開始處理安全問題。當時,島上社會治安極為混亂:土匪橫行、海盜稱霸,致使民不聊生,怨聲載道,而土著首領則束手無策。對此,羅芳伯先是團結華人,組織“同鄉會”,繼而聯合婆羅洲的蘇丹,奮力擊退外來入侵者,迅速平定了蘭臘、萬諸居、斯芳坪等地的土匪海盜,在戰鬥過程中,羅芳伯出色的組織能力、勇敢的戰鬥精神令同伴們極為欽佩,大家一致推舉他為領袖。
平息了盜匪後,羅芳伯的聲望如日中天,當時他率領的部隊已經有三萬多人,平定叛亂後,又有二十多萬當地人主動歸附。當地蘇丹也表示臣服,要將王位讓給羅芳伯,但多次被他拒絕。最終在蘇丹的一再勸說之下,羅芳伯表示可以接受政權,但決不答應做國王。1777年,以東萬律(今坤甸)為首都的“蘭芳大總制”共和國建立,這一年定為蘭芳元年。在他管轄下的110萬民眾一致擁戴他,稱他為“大唐總長”,敬稱為“芳伯”。羅芳伯擔任首任國家首腦“大唐總長”,並被當地人尊稱為坤甸王。

巧除鱷患,為政舉措

蘭芳共和國成立後不久,國內就爆發了鱷魚災難,成群結隊的鱷魚在蘭芳國內水域活動,活動猖獗,不時登岸吞噬人畜,民心極為驚恐不安,嚴重危害百姓生命和財產安全。得到訊息後,大總長羅芳伯立刻親自前往受災地區,指揮人民成功地驅逐了鱷魚。當時的羅芳伯遂設計一方面暗中帶人在鱷魚聚集點上投毒與埋伏弓箭,另一方面又效韓愈潮州祭祀鱷魚的辦法,擺設祭桌,宣讀祭文,勒令鱷魚即時離境。據說當地的“鱷患”未久即消除。當地的土人與華僑對羅芳伯的治鱷手段極為敬佩,視他為有神奇本領之異人。
羅芳伯占據了以曼多為中心,南北數十里的產金之地,並自任這一區域管理機構——曼多總廳的最高負責人,以此建製成一個在內部實行自治的華僑社區。他在治區內施行獨立的法規,自行徵收稅金,寓兵於民,並大力扶持採礦、農業、交通、文教各業的發展。羅芳伯治理下的曼多地區實行高度自治體制,建立了獨立的共和體政區。

向清稱藩,遺憾而終

剛剛建國,羅芳伯就派人回國,覲見乾隆皇帝,請求稱藩,想把西婆羅洲這塊土地納入大清的版圖,或者變成藩屬國家。但乾隆皇帝根本不想理睬這些“天朝棄民”,也不承認這個南洋華人在海外建立的國家。為此,羅芳伯鬱鬱而終,臨終前他還交代國民,無論今後誰為國家領導,歸順大清之心決不可變。
當時羅芳伯等人想要歸順清朝的另外一個原因是想找一個強大的靠山。荷蘭殖民者一直對蘭芳共和國虎視眈眈,並不斷派兵侵擾。羅芳伯等國家領導人認為,如果僅僅依靠蘭芳小國的力量,很難抵抗荷蘭殖民者,只有藉助清朝的力量,才可以鎮住荷蘭人。
蘭芳的這一舉措起到了一定效果。羅芳伯向清朝稱藩的願望雖然未能實現,但清政府最終同意與蘭芳共和國開展貿易。蘭芳也藉助此點,向外製造假象,宣稱蘭芳已經是清朝的藩國。此舉果然唬住了荷蘭人,當時的清朝正處於康乾盛世,荷蘭人擔心對蘭芳的入侵引起清朝的反對,他們不得不停止對蘭芳的騷擾。
早期未有加入的當地部族看到“蘭芳共和國”日益強大,亦紛紛加入“蘭芳”成為成員部族。“蘭芳共和國”鼎盛之時,其勢力範圍占有整個婆羅洲島
羅芳伯擔任大唐總長後,開始實現他的政治理想,以他特有的政治天賦,開始推行民主管理。帶領當地人民及僑民披荊斬棘,苦心經營,使得婆羅洲的坤甸、東萬律、沙拉滿、山口洋等地,由荒涼之地一躍成為富庶的“金礦之鄉”、“魚米之鄉”,成為當地人民和僑民美麗的家園。
在“蘭芳大總制”成立了19年後的1795年,羅芳伯因病在坤甸逝世,終年58歲,由江戊伯繼任,確保了政局的平穩。由他創建的曼多地方政區共延續了110多年,在海外的華人社區中曾引起較大的反響。

為政舉措

發展經濟

蘭芳的歷史沒有被人忘記的原因是它為當地的發展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蘭芳各屆總長都十分重視發展生產,他們帶領人民改進農耕技術,提高生產效益,擴大礦業開採設立蘭芳公司開採金沙,振興林業,搜羅物產,變荒山野嶺為肥沃的良田,招來商賈,列肆而市,發展商貿市場,發展交通事業,提高了當地的生產力水平和物質生活。經濟方面積極擴充市場,礦產由國家組成公司,實施統一經營;財政方面,設稅收督察官,實施徵稅來充實國庫;徵收商人的貨物稅,並且以出口創收為原則;並發行了自己國家的貨幣。

軍事制度

軍事上,國家有國防部,但沒有常設軍隊,為保衛轄屬安全,蘭芳建立了全民皆兵制度、“工農兵”一體,經常組織青壯年進行軍事訓練,令人民各習拳棒,平時從事生產、耕種、行商,一旦發生戰爭,就集結起來打仗;同時創建了兵工廠,製造各種槍炮,建立鞏固的防務。

發展教育

蘭芳大力發展教育,創辦學校,從清朝聘請一批著名儒生前來教學,大大提高了當地的知識水平、文化生活。

依法治國

在國家治理上,蘭芳推行依法治國。建國之初,蘭芳就設立法規,禁止暴政,並規定:凡姦淫搶掠者,殺無赦,稍輕則施以體罰,或遊街以示辱。至應革應興事宜,則經眾議而後行,免除獨裁之弊。蘭芳共和國嚴格地遵守了這些法規,使得自身實力和影響大增,吸引了許多當地土著部落前來歸附,蘭芳共和國的版圖迅速擴展到整個婆羅洲。
蘭芳的領導人還做到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各項法規。

國旗服飾

蘭芳共和國的國旗為黃色長方形旗幟,黃地紅字,上書“蘭芳大總制”幾個大字。規定以各式漢服為國家節日禮服,官員平時或長袍馬褂,或身著西服。士兵則穿的是清朝綠營兵的服飾。

實行共和

蘭芳大總制”上建總廳,下由各級官員輔政,組織地方自治機關,任命華僑及土人頭目為各級機關首長和副首長,施行德政,是世界近代史上最早建立的民主政體雛型。蘭芳是世界上最早的現代共和國之一。
在國家政治制度上,蘭芳實行共和體制。國家設定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全國分省、府、縣三級,由各級公民投票選舉出當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至於“國之大事,皆咨決眾議而行”,類似於後來普遍實行的議會制。
在國家領導人的產生上,蘭芳結合中國古代的禪讓制,創立了禪讓與民主選舉相結合的形式。上任領導在去世或下台前,推薦下屆領導,但其能否出任大總長則需要多數公民贊同。羅芳伯當了19年的國家元首,於1795年病逝。臨終前,他推薦同樣具有文韜武略的江戊伯做下屆總長,後經選舉,江戊伯果然成為繼任領導,並出色地繼承了羅芳伯的未竟事業。後來,蘭芳共和國又用同樣的辦法產生了多任領導人。

親屬成員

父親:羅啟隆
母親:楊氏
妻子:李氏
兒子:羅子增
據查羅氏族譜,我們可以知道羅芳伯(又名羅芳柏)的祖先,是從贛南遷居嘉應州白渡堡(現梅縣區白渡鎮);歷經五代,再遷梅縣區石扇鎮開居立業。從白渡的開基祖羅九清至羅芳伯,歷經十四代。羅芳伯之父羅啟隆(十三世祖),妣楊氏,生芳柏、葵柏、台柏三子。羅芳伯原配李氏,生子羅子增(第十五世),羅子增娶妻郭氏,生子元翰、元亨,為第十六世,是羅芳伯留在石扇的遺裔。據查羅子增一直沒有隨父前往坤甸,故在坤甸一帶難尋與羅子增有關的資料。羅芳伯平定東萬律後,曾娶名叫勞子的土著人(即"Dayaks",達雅克人;又有資料其名叫“嘮子”)為妻。勞子是否生育兒女,因資料缺失無從考證。羅家歷世皆以耕讀為業,亦有兼於農隙作商販者。

後人紀念

“蘭芳大總制”前後選舉過12位總長,到公元1886年才被荷蘭帝國所吞併,歷時110年。羅芳伯等人所建立的豐功偉績,一直為後人所敬頌,不僅在他家鄉建立了在今梅州市梅縣區石扇梅北中學內的羅芳伯紀念堂,並且現在,印度尼西亞東萬律還有紀念羅芳伯的“蘭芳大學”,在坤甸還有一座紀念羅芳伯的紀念廳和墓園,在紀念廳內掛著一幅對聯,寫著“百戰據河山,揭地掀天,想見當年氣概;三章遵約法,經文緯武,猶存故國冠儀。”墓園裡的石刻墓碑上,有他顯赫功勳的記載。每年的農曆二月初九,也就是羅芳伯誕辰日,人們還在這裡舉行謁墓祭祀儀式。當地人尊崇羅芳伯,並且也有各種紀念羅芳伯的廟宇,據說在坤甸一帶紀念羅芳伯的廟宇俯拾皆是。每年到了他的誕辰日以及忌日(農曆九月甘二日),當地人總會到廟中祭奠,形成了一個獨特的祭拜景觀。

人物評價

羅芳伯於1795年去世。蘭芳共和國在它110年的歷史中,雖然有過鼎盛繁榮時期,但十九世紀後期,日益衰微,在攜手當地土著居民抵抗西方殖民者的入侵長達百餘年後,終於在十九世紀末被荷蘭殖民者所滅。羅芳伯和他一手創建的蘭芳共和國雖然不在了,但隨著時間的流逝,人們並沒有遺忘這位充滿傳奇色彩的客屬僑領所建立的功勳。
1820年成書的《海錄》,是由清代旅行家、航海家、有中國“馬可波羅”之稱的梅州人士謝清高所著。在《海錄》卷中“昆甸國”條中稱羅芳伯:“其人豪俠,善技擊。”
光緒嘉應州志卷二十三“人物-羅芳伯傳”中記載:“芳伯,少負奇氣,業儒不成,去而浮海”、“自幼學文習武為群兒冠”;“遇事勤奮,鄉里稱之”。
1793年6月8日英國倫敦出版的《泰晤士報》在第一版報導了“蘭芳公司”,文中說:“蘭芳大總制共和國元首即羅芳伯的神奇貢獻,貴在與當地婆羅洲蘇丹有機聯絡在一起,協調各族民眾,推行原始的雅典式的共和體制,經濟亦有規模發展。國力雖後於西方諸國。其意義卻不遜於1787年華盛頓當選為第一任總統、實現聯邦的美利堅合眾國的民主共和走向······”
1905年,梁啓超先生作《中國殖民八大偉人傳》發表在《新民叢報》63期上,將羅芳伯列為中國海外殖民八大偉人之一,在中國面臨西方列強侵略和壓迫的危機時代,極力宣揚中國歷史上對外交往中創造輝煌的歷史事件和英雄人物,寓意振奮民族精神,激勵國人弘揚開拓進取的優良傳統,振興國家。羅芳伯開始逐步走入中國普通民眾的視野。一般認為羅芳伯和蘭芳共和國自此為國人所知。
一些學者還著書立說,傳頌羅芳伯建立蘭芳共和國的功績。早在20世紀60年代,著名歷史學家羅香林就著有《西婆羅洲羅芳伯等所建共和國考》一書中考證了羅芳伯的生平與蘭芳共和國的興衰,他熱烈地讚揚這個曾經存在的華人自治體是“完全主權之共和國”。寫道:“蘭芳大總制與美洲合眾國,雖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異,然其為民主國體,則無二也。”“晚近國人之言民主共和者,皆言此制遠肇於美,近行於法,而不知先民亦有是舉”。以及中國閩西歸僑作家張永和、張開源又新著長篇傳記《羅芳伯傳》,這些著作讓蘭芳共和國所經歷的風風雨雨再現與人們眼前。2004年,印尼百名專家學者和鄉賢還專門組成宣講團巡迴千里,緬懷蘭芳共和國歷史。
在1941年羅香林所著《羅芳伯所建婆羅洲坤甸蘭芳大總制考》中寫道:“蓋自蘭芳大總制建立,芳伯威信大行,對內對外,本可以王位自居。乃芳伯以謙卑為懷,反取極富民治色彩之總長名號,而口頭上則稱為頭人。及至將卒。又復諄囑須選舉賢能,繼為總長,而蘭芳大總制之選賢制度,因以確立。此種禮讓精神,乃蘭芳大總制最可貴者。”
羅芳伯除了在婆羅洲具有崇高的聲望,就是在東南亞一帶他的影響也相當深遠。在東南亞,據說很多的華僑領袖和當地的政治人物都非常崇拜羅芳伯,直到今天,還有很多人以他為自豪,比如說新加坡的開國總理李光耀,就常常乾脆將自己比作羅芳伯,馬來西亞山口洋市市長阿旺·伊斯哈博士說,羅芳伯的施政經驗很值得我們學習,他重視教育,關心人才,努力發展經濟,贏得人心,也贏得劃時代的成功。印度尼西亞前總統瓦希德,曾這樣評價羅芳伯:“1787年華盛頓當選首任總統、實現聯邦的美利堅合眾國,建立共和制。然而,我們客屬地區領袖羅芳伯於1776年就在世界第三大島婆羅洲(今西加里曼丹)東萬律創立‘蘭芳大總制’共和體制,比美國早10年。以此歷史貢獻而論,羅芳伯亦不亞於華盛頓。羅芳伯堪稱與華盛頓並列的世界偉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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