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傑·布魯克·托尼

羅傑·布魯克·托尼

羅傑·布魯克·托尼(Roger Brooke Taney,1777年3月17日-1864年10月12日),美國政治家,曾任美國法務部長(1831年-1833年)、美國財政部長(1833年-1834年)和美國首席大法官(1836年-1864年)。

基本介紹

  • 姓名:羅傑·布魯克·托尼
  • 外文名:Roger Brooke Taney
  • 國籍:美國
  • 出生地:馬里蘭州卡爾弗特縣
  • 出生日期:1777年3月17日
  • 逝世日期:1864年10月12日
  • 職業:政治家,法官
  • 畢業院校:迪金森學院
  • 宗教信仰羅馬天主教會
  • 主要成就:第5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第12任美國財政部長
    第11任美國法務部長
簡介,生平,

簡介

羅傑·布魯克·托尼Roger Brooke Taney1777年3月17日1864年10月12日),美國政治家,1777年3月17日馬里蘭州卡爾弗特縣1864年10月12日87歲高齡逝世於華盛頓特區,曾任第11任美國法務部長(1831年7月20日 – 1833年11月14日)、第12任美國財政部長(1833年9月23日 – 1834年6月25日)和第5任美國首席大法官(1836年3月28日 – 1864年10月12日)。

生平

1801年開始執律師業,在擔任州檢察長(1827~1831)之前一直在馬里蘭立法機構任職。1831年被安德魯·傑克遜總統任命為法務部長。由於反對美國銀行而聞名全國。1835年安德魯·傑克遜提名他為美國最高法院法官,但參議院否決了這項提名。雖然遇到很大的阻力,同年他還是成為約翰·馬歇爾大法官的繼任者。他的首席大法官任期是最高法院歷史上第二長的。主要以「德雷德司各脫裁決」案為人們所知。也因在「艾布曼對布思訴訟案」(1858)以及「查爾斯河橋樑公司對沃倫橋樑公司案」中的觀點而聞名,前一案中他否決了州有阻撓聯邦法院程式的權力。雖然他認為奴隸制是一種罪惡,但他相信要消除奴隸制是應逐步解決並主要是由那些蓄奴州自己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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