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領

總領是宋代官名。即總領財賦或總領某路財賦軍馬錢糧。建炎末,張浚始以趙開總領四川財賦,又相繼命朝官總領都督府與各宣撫使司財賦,以供辦軍餉。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 收三大將兵權,設御前諸軍,置淮東、淮西和湖廣三總領,分掌各路上供財賦,供辦諸軍錢糧,實際上成為戶部派出機構。紹興十五年,復置四川總領,其職權比東南三總領更重。總領官署稱總領所。

1、統領,統管。
2、漢代光祿勛的別稱。
3、南宋官名。紹興十一年(1141)收諸將兵,改為御前軍,分屯諸處,置淮東、淮西、湖廣總領,掌所在地諸軍錢糧並參預軍政。十五年(1145)又置四川總領。總領財賦所簡稱總所,亦稱餉所,或稱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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