綱銀法

綱銀法

綱銀法,漢語詞語,釋義為明代中葉在南方所施行的代役歲費徵收辦法。

條目: 綱銀法(綱銀法)
拼音:gāng yín fǎ
注音: ㄍㄤ |ㄣˊ ㄈㄚˇ
解釋:
始於 正德 十五年(公元1520年),行於 福建 。其法為將全縣代役歲費,分為正、雜兩綱(部分),照丁四糧六比例分派銀兩,全部繳於官府。後為“一條鞭”法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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